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落实好“四个最严” 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既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所在、任务所需,也是群众所盼、形势所迫。贯彻落实好“四个最严”,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严在法内,严而有效,不断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要在严在法内上下功夫。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是落实“四个最严”的重要前提。要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顶层制度建设,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对现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使法规制度更加具体,便于操作执行。今年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品种监管与环节监管的工作实践,加快规范性文件制定步伐,围绕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肉制品、豆芽等品种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为依法从严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要在依法严管严查严打上求实效。落实“四个最严”,重在经常,难在经常,必须在经常性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工作做在平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检查手段和监督形式,依法组织实施严密高效、常态随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的“规定动作”,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做好,实现从“单项检查”到“综合执法”,“突击整治”到“经常排查”、“随机抽查”的转变,形成执法合力。要坚持久久为功,善于从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苗头。今年陕西省局紧紧围绕“四个最严”要求,以严管严查严打为主题,在全省开展“飓风行动”,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对各地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派出工作组督导、媒体明察暗访和向公众公开信息等形式,促进日常监管不留空白,推动案件查处依法从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以达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目的。
要在依纪严肃问责与关爱基层上求统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监管人员的教育引导,强化对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监督。同时,要注重完善责任追究类别、权限和程序规定,合理划分监管履职与失职渎职的界线,既要防止失职渎职不问责,也要防止矫枉过正、“乱扣帽子”,依法维护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大量的监管工作依靠基层人员去落实,他们处在监管的第一线,任务重、责任大、工作条件差,承受很大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在严格要求的同时,应给予他们一定的关爱,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进一步细化各级监管人员的职能职责、工作标准和执法规范,使基层明白哪些可以做、做什么、如何做,夯实监管责任。陕西省局今年在全省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人人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争做贡献”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以创建活动促工作、树形象、正风气,大力推动各项监管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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