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和补填专用《入党志愿书》的说明 1.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如何处理? 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建国前入党的同志,因受当时环境条件的限制,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在补填《入党志愿书》或补办入党手续。 建国后入党的同志,如果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所在单位党组织要与接收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以及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联系,积极设法查找入党原始依据材料(批准入党通知书、党委会审批会议记录、单位党组织党员发展计划、从预备期开始连续五年的党员花名册封皮及登记本人名字的一页,以上四种材料中的一种即可,原件或盖章的复印件),查清原因。如是组织保管不慎或转递中遗失,接收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必须开具组织证明,保管或转递中遗失《入党志愿书》的单位党组织应写出入党志愿书遗失情况的说明,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在查无下落的情况下,组织证明材料应区别对待:接收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隶属于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可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确认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包钢组工网”-“资料下载”-“组织建设”栏目中下载);包钢以外的单位党组织发展的党员,由接收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经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出具证明材料,材料要写清楚《入党志愿书》丢失原因、入党时间、地点、入党介绍人、批准机关等入党必备要素的情况。 组织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由党员现在所在单位党委调查核实其党员身份,并出具调查报告。证实其党员身份后,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逐级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申领补填专用的《入党志愿书》。 各单位务必于8月28日前将《缺少〈入党志愿书〉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公司组织部组织处。 联系人:冀鹏 2.申领到补填专用的《入党志愿书》后,如何填写? 个人领取到专用《入党志愿书》后填写基本信息等有关情况,党员现所在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注明补办的基本事由、调查核实的情况、入党时间和补办意见、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加盖党组织公章;单位党委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中注明审核意见,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基层党委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