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贞光
一是确定了纵向指导体系和横向联席工作体系,使组织构建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都有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形成了纵向到底的指导体系。县(市、区)还明确了负责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指导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形成了横向联席解决具体问题的工作体系。
二是确定了重点公开内容和具体公开形式,使内容构建逐步完善。在规范内容上,明确了村财务收支、农用物质分配、义务工分摊、计生分配方案、宅基地审批,村干部的误工补贴、村公益事业开支、农民被征土地面积及补偿款项,救灾救济款物、扶贫资金使用等村务情况都要进行公开,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及时。要求各村在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公开栏,按政务、事务、财务等设置栏目,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在公开形式上,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以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会、发放帐目清单等形式进行公开。要在公开前,先由分管的村干部提出公开内容,经过村“两委”研究,村务监督小组认可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并填写村务公开报告单,以备查,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三是确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使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中,各地总结出许多有效的制度和方法,如干部联系制度、定期考评制度、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务民主听证制度、村内“一事一议”制度等,保证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达到了群众共参与,干部受监督的效果。
作者单位:三明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