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村夫 于 2014-3-16 10:19 编辑
解读阳光地税 村 夫 立足地税发展的新阶段,省局党组对外审时度势,顺应时代需要,对内准确把脉,回应发展诉求,提出建设“三个地税”的目标愿景。建设“三个地税”目标的提出,切中了当前地税发展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切合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是确保地税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更是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构想,是地税决策者对事业的殷切希望,也是地税建设者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三个地税”建设是一脉相承的,如果说,建设责任地税是基础,实现幸福地税是目标,那么推行阳光地税则是关键,是建设责任地税的必然要求,是通往幸福地税的必经之路。 一、建设阳光地税的重大意义 1.建设阳光地税是推进地税转型发展的需要。我们国家正处于矛盾凸显期、改革攻坚期,地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应对风险和挑战最关键的是要取得社会认同,得到公众认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怎样取得这“两认”,公平公正是关键,保证公平公正,就要阳光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阳光地税,就是以主动自觉的姿态,推进政策公开,制度透明,程序规范,以此增强地税的公信力,提高地税的认可度和美誉度。建设阳光地税,就是在全省系统形成公开办税的体制和机制,坚持阳光核定、阳光征收,阳光审批、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阳光处罚,切实做到办税权力行使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打造现代化公共管理部门,实现地税事业在新起点上的新发展。 2.建设阳光地税是实现地税平安稳定的需要。税务部门是为国家聚积财富,但我国的财政分配体制错综复杂,在普通民众眼里很不透明。理论上,税收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比初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而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已广受社会诟病。当今世上仇官仇富的心理已经发酵,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税收毕竟是从别人的口袋里掏钱,稍不留意收税人就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纳税人公民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税务部门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事实上,地税机关在网络媒体中往往处于“弱势群体”位置,多数时候,网民们在不辨真假的情况下,宁愿相信地税执法对象。公开是质疑的“消声器”,阳光之下没有阴影。阳光地税不仅体现在公正执法上,更要体现在公道办事上,也就是按制度办事上,制度是公共品,谁也不能搞暗箱操作。要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唯其如此,才能杜绝以权谋私,以税谋私,确保队伍平安稳定,地税长治久安。 3.建设阳光地税是促进干部理性平和的需要。社会步入多元化,行为趋于逐利化,地税干部也是社会人,也会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怎样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地认识社会,认识自己、认识地税,关键是要调预期,要摒弃特权思想,不为一己私利、一时私欲所扰,树立平常心,将心态调整到正常状态。学会换个角度想问题,“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学会从社会的角度看问题、办事情,养成理性平和的阳光心态。 二、建设阳光地税的基本内涵 人和所有动植物一样,生活在地球上最不能缺少的有三样东西:阳光、空气和水,而且这三样东西人人都可取得,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将阳光设定为地税发展的内涵,定义为地税工作的要求,从根本上讲,符合税收的公共性特征。换言之,地税应自觉地、甚至主动地回归到公共部门的本然属性,体现其服务社会的根本特征。基于这一本质要求,建设阳光地税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1.阳光地税体现的是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就是干部职工看问题的眼光更正面,正确认识自我和社会,能够从与社会的比较中,调低自己的预期,看到地税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为选择地税这份职业而感到骄傲,感到自豪,无怨无悔,感恩惜福;就是干部职工既有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的精神,又有甘于奉献、淡泊名利的心态,用平和的心吸取阳光,用上进的心追求价值,用勇敢的心承担责任,用奉献的心淡泊名利。 2.阳光地税体现的是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地税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应尽之责。地税是人人之地税,除了地税干部,还应包括社会公众。在阳光地税标准下,地税干部没有私利,应将地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社会公众。一是要以公开促公正。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大税务公开力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纳税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使纳税人信服地税,社会各界认可地税。二是以完善体制促公正。进一步改革征管体制机制,完善征管办法,加强内外监督,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以提高队伍素质促公正。在建立公开透明机制的基础上,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以公道正派的执法,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3.阳光地税体现的是作风优良的部门形象。作为执法窗口单位,地税部门的工作作风必将受到社会的关注,必须接受社会的评价。建设阳光地税,就是让地税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过程都更加公开、透明,让征纳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关系越来越和谐,让地税部门更加公开、公正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建设阳光地税,就是让阳光普照地税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地税干部都成为一扇“阳光窗口”,使纳税人感受到阳光般的温暖,春风般的和煦。与此同时,拓展税收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大力宣传税收与发展、民生的关系,充分展示地税优良的作风、出色的业绩,引导纳税人积极地认识地税,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赢得全社会的信任与尊重。 三、建设阳光地税的宏大背景 1.在“透明政府”的大框架中建设阳光地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是现代政府转型的必然趋势。在国际上,政府透明度原则,亦称阳光原则,是WTO重要原则之一,公民具有从政府获知有关公共事务情况和信息的权利,政府和官员负有公开和告知的义务。地税是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阳光地税理应是阳光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现到税收上,就是不仅收入要阳光,在税收支出上也应当透明。向社会无偿提供税收信息服务,政府和财税部门责无旁贷。财政资金来自于纳税人,财政预算理应逐步向纳税人公开,让纳税人清楚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让全社会了解税收的运行轨迹。目前,“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已经呼之欲出,百元税收成本率虽然还只是我们内部掌控的一个指标,但向社会公开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2.在反腐倡廉的大格局中建设阳光地税。信息不对称、政策不公开、程序不透明是fubai产生的渊薮,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切fubai都将在阳光下无所遁形。当前,反fubai斗争强调先治标再治本,但决非不要预防和监督,相反,各级党组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纪检监察部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如果不做重要的事,就会常常去做紧急的事,监督就是重要的事,等到东窗事发,就变成了紧急的事。建设阳光地税要体现惩治和预防fubai的要求。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归根结底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将“两权”运行置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接受来自内部与外部的立体监督。要梳理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职能、职责、职权,厘清责任与权力,避免因职能交叉重叠带来的失职、渎职风险,防止权力滥用和乱用。通过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保证阳光既照纳税人,又照地税干部,消除暗箱操作,构筑防止公权私用、防止税收权力寻租的“防火墙”,提高地税干部的“免疫力”。 3.在作风建设的大环境中建设阳光地税。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作风建设正如一股强劲的东风吹遍全国各地,势必形成长效机制。地税面向千千万万纳税人,既是执法的“窗口”,更是服务的“窗口”,转变工作作风已成当务之急,迫在眉睫。作风的转变首先依赖于思想观念的转变,当前亟待转变的观念是地税作为执法和管理部门的行业优越感,作为税务干部的身份优越感。须知纳税人和税务干部是平等的,理论上,纳税人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地税干部只是社会财富的聚积者,没有理由不尊重纳税人。必须克服“税老大”思想,摈弃“衙门”习气,从思想上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型,走出机关下基层,放低身段“接地气”,增强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做好税收征管的“服务员”、税收政策的“宣传员”、企业财务的“辅导员”、基层群众的“贴心人”。 四、建设阳光地税的现实途径 1.建设阳光地税要实现税务信息的全公开。这里所说的税务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范畴。从地税部门的公共属性出发,税务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地税的根本路径。程序是实体的保障,讲程序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税务信息公开必须保证权力设定有法可依、运行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监督切实有效,使阳光公开成为税收征收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经程序。一是公开的信息要完整、准确。纳税人不仅关注税收政策,更关注税收执法过程和办税流程。税务信息公开必须涵盖税收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包括税收核定、征收、管理、检查、减免、处罚的所有程序和结果,都要全面公开。二是公开的平台要进一步拓展。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和网上咨询服务,实现门户老秘网和12366互联互通,及时答复咨询,认真处理投诉。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公开是大势所趋,要对现有审批项目条分缕析,制定目录清单,积极稳妥地在政府门户老秘网公开“晒权”,并同步录入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电子政务部门统一管理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三是公开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关于税务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形成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监督保障措施,提高税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建设阳光地税,要以干部心态调整为基础,以税务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公正执法、透明行政、优质服务为取向,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透明运行为支撑,以遵守内部制度和接受外部监督为保障,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地税管理体制,形成干部心态阳光、权力使用阳光、管理过程阳光、部门形象阳光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