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技局课题组
按照2006年市重点课题调研的工作方案要求,我们承担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的研究”课题的调研任务。根据我市的实际,我们着重调研三个方面专题:即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情况;探讨如何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构建创新型城市的设想;围绕推进科技体制创新、营造创新环境、完善公共科技平台建设、抓好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深化分析。通过对区域和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分析制约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纲要》、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及对策建议。
一、我市科技进步与创新现状和存在问题
“十五”以来,我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点,组织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科技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是:实施科技项目带动战略取得重大突破,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取得长足的进展,重点工程项目产业链不断延伸;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受到人们的关注,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科技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科技实力明显增强。我们看到了科技发展的同时,也找到了制约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问题,具体是:一是各级领导不同程度存在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对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深、贯彻不力的问题,没有把科技进步与创新摆在经济发展的动力高度,把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质的飞跃,摆在经济建设的首要位置,在观念上和实际行动上相对滞后;二是科技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和支撑作用还不够明显,表现出动力不足、能力不强、合力不够;三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缺乏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意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科技积累不足,缺乏资金实力、缺乏信息等;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市场还未发育,科技在经济增长中所占份额偏小,科技长入经济无论是机制、体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相脱节现象;五是经济发展对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不强,许多企业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六是科技投入不足,社会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形成,单一的科技投入难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要,等等。
二、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的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指导方针,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人为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营造环境,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提供科技支撑。
2、总体思路。从我市的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出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突出主体、整合资源、保障投入、优化环境、跨越发展。
突出主体。就是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紧迫感和集聚创新要素、吸纳创新成果的主动意识。充分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措施,增加研发投入,实施名牌战略,围绕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研发任务,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集成和应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决策和投资主体、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承担风险和获得利益的主体。
整合资源。就是极大地释放科教、人才、产业基础的优势和活力,实现各类创新资源的有效融合。要大力提高自主创新的组织程度,建立功能完备、运作高效的科技信息交流、成果转化和要素共享平台,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对接、互动双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积极开展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地方发展的技术创新。实施开放式自主创新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保障投入。就是加大政府、社会、企业各方面对科技创新的投入。要切实加大市县两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市级财政安排的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每年递增10%以上,其中科技三项经费的支出高于1.5%,还要设立科技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财政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上,用于支持科技基础平台的建设上。加大社会多元化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项目融资等形式参与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一般企业技术开发经费达到销售总收入的1.5%,大中型企业达3%,高新技术企业达5%。
优化环境。就是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工业园区和科技孵化器的功能,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载体建设。加强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创业园、三明市星火信息网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其在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强化自主创新的政府引导,完善推动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措施,提供优质、完备、高效的公共服务。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精神,广泛宣传自主创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形成一个人人参与创新、关心创新、保护创新、支持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
跨越发展。就是不断突破和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全面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要把握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着力推进支撑和引领三明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关键领域的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通过集成创新提升冶金、机械、纺织、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以生物医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市工业总量和全省高新技术总量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三明中心城市功能,扩大创新资源的集聚和辐射效应,全面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巩固和提高闽中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
3、奋斗目标。到2010年力争实现由“三明制造”转变为“三明创造”。具体目标是:初步构建具有三明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有较大提高;三明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结构层次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实现了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三明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了明显增强。到2020年,科技与经济实现有机结合,三明市基本建成为经济繁荣、科技发达、创新人才聚集、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三、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对策措施
1、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研发、生产、市场紧密结合的机制,即科学、高效的决策管理机制,合理、优化的资源配置机制,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机制和以人才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科研机构、高校为主的知识创新体系和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三明区域创新体系。
2、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提高政府对产学研结合的指导和服务水平,使产学研结合工作进入有组织、有领导、多层次的新阶段。进一步扩大产学研合作面和合作渠道,鼓励企业加大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针对我市产业结构现状和转型升级方向,采取项目对接、难题招标、联合研制新技术标准、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共建研发机构或中试基地等多种形式,深化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资本、产业资本和人才资本的优化组合。
3、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各类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培养和投入机制。加强中青年拔尖人才和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在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人才。积极依托大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各类创业中心、科技园区的培训资源,建立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实践基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建好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强化创新教育和岗位培训,形成一流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软件等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支持高水平的民办培训机构参与政府主导的人才培训。二是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开设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凡引进符合三明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包括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级技师,确保人员、编制、计划、户口的落实。对引进获得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和居住、生活便利。用人单位引进高级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三明创业,突出创新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和高新项目引进。建立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鼓励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三是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促进项目实施、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集聚创新人才,培育创新团队,磨练领军人才。改革和完善项目生成和动态管理机制,实施项目负责制,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专家制和监理跟综评估制。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和支持省外和海外科技人才以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形式参与本省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改进和完善学术交流制度,健全同行认可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采用兼任职务、短期讲学、顾问咨询等多种方式,为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改革高等院校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激发和保护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成果推广的积极性,将发明专利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完善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和管理办法,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相关政策。
4、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市“财政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撑、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投入机制。一是建立财政对科技的稳定增长和有效投入机制,“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按照《福建省科技进步条例》的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和安排当年度超收预算时,保证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市级财政安排的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确保每年递增10%以上,县(市、区)财政科技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其中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要高于1.5%。二是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并逐步成为科技投入和开发的主体,一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要达到销售收入的1.5%、大中型企业达到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要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要扩大到200万元,同时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家计划项目及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等。四是充分发挥金融信贷作用,加强科技与金融机构的紧密联系,采取多种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项目的信贷投入。
5、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全社会大专利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执法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科技成果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专利实施的政策环境;规范专利市场秩序,以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为正确运用及改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种制度,为企业的经营、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6、加强对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领导。一是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把科技创新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市科技领导小组要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宏观调控,要协调和集成计划、经贸、金融、财税等多方力量,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推动力度,并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方式的研究、制定和落实。二是加强各部门对科技创新的参与和合作。集成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地方或行业振兴计划的导向作用,并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从而形成整体优势,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各部门应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宏观、政策、协调和服务的管理,应针对科技创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研究和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保证科技创新工作健康、顺利的发展。三是建设支撑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法规和政策,以及我市制定的《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意见》、《关于加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实施意见》等措施,认真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科教兴市的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科技政策、法规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实施的检查监督,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贯彻执行科技政策法规、促进科技进步、落实目标责任制等作为考核政府及其领导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评先选优、干部使用的依据。建议市人大定期进行科技政策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课题组负责:冯明明
执 笔:邱盛隆 王周海
责任编辑:林运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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