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叶继革
过去一年,我市持续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特色显现、后劲增强、活力提升、整体协调、和谐稳定,这与全市纪律检查机关正确履职、有效作为、保驾护航是分不开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突出了服务大局。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围绕中心,主动融入,切实加强对实施项目带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各项改革和做好县乡党委集中换届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同时,在整肃机关作风、清理涉企税费、开展干部轮岗、抓好绩效评估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突出了为民利民。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持续开展治理,对农民负担实行重点监控,对群众关注的各类基金、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三是突出了惩防并举。坚持学习贯彻党章与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与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教育保护干部相结合,推进改革创新和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既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四是突出了凝聚合力。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和有关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进一步增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合力进一步形成。五是突出了示范表率。全市纪检机关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个主题,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三明能保持今天这样一种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局面,能保持今天这样一种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趋势,全市纪检战线上的同志们功不可没。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任务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特别是要清醒地看到个别地方和单位对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依然严重,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个别机关单位存在“四乱两难”、“小吏大权、小鬼难缠”等问题,群众反映仍然较为集中。这些不良风气、这些害群之马,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以及干部队伍的形象,而且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程。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保持清醒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真正用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今年,是市第七次党代会各项部署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发挥我市在海西建设纵深推进中的前锋作用,早日实现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的宏伟目标,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反腐倡廉,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领会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深刻理解和把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进一步”的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按照省委“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海西建设大局。纪检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党的其他工作一样,都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在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好”字当头、能快则快,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在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办好社会就业和保障等民生大事、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市委提出的“六求和谐”的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围绕推进融入海西建设的各项举措,着力在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前锋、基地、枢纽、支撑”四个关键词要求,全面实施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格局和发展举措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更好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海西、服务全局,借势发展、大胆作为,勇当前锋、奋力争先,努力在全面推进海西建设中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为实现加快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持续加强思想教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我们事业的兴衰成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当前,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总体是好的,是重视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但在作风建设中,确实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不及时纠正、不认真解决,最终会演变成腐败问题。对此,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党组织不仅要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也要监督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注重监督关口前移,把握关键环节,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教育。扎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扎实推进党章和法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扎实推进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真正从自身做起,带头讲党性、重人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做勤奋好学的模范、服务人民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艰苦奋斗的模范、顾全大局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情趣健康的模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始终保持工作的拼劲、闯劲、钻劲和韧劲,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于海西建设的伟大实践。
三、持续维护群众利益,优化环境促进和谐。这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要着力解决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处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对矛盾和问题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实行重点监控,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和与民争利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点。下大功夫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和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工作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下大功夫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进一步清理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下大功夫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从思想、作风和纪律上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把环境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来抓,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经济的大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推动行政提速,促进服务增效。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表彰宣扬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行绩效评估,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不断提升工作绩效,为推动三明各项事业发展争做贡献。
四、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这是反腐倡廉的首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善于从政治和大局上考虑把握,认真研究违法违纪案件的新特点,实事求是地看待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依纪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腐败行为,又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袪邪扶正,保护改革创新,支持大胆探索,鼓励干事创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支持纪律检查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查办违纪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定期听取汇报,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查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五、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体制机制,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由之路。要加快推进体制改革。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各项改革,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要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及时制定、调整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注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针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费用减免、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工程项目建设、社保基金管理、组织人事工作,等等,要重点关注、重点监督、重点防范,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严格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的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和医院院务公开,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让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六、持续强化领导责任,凝聚反腐倡廉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是关键,领导带头抓落实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眼光来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认真解决纪检机关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支持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切实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保证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去。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带头加强对责任范围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又要严于律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亲属,做到守责、尽责、负责。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找准位置、发挥优势,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无私无畏、敢抓敢管,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再立新功;要不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和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本文为市委书记叶继革2月2日在市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黄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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