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一词由来已久,泛指法纪、制度、标准以及社会公德。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前,转变作风也是如此,既需要制定一套好的规矩,更需要大家严格守规矩,尤其是不能乱了规矩。 一、要编好制度的“笼子”,科学“定规矩”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会让好人变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笼子”编细、编密、编实、编牢,既关得住能量巨大的“老虎”,也防得住善于钻营的“苍蝇”。要依法授权、科学限权、合理分权、公开用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政府要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掉,斩断不该伸向市场主体的错位之手,从不该管、不必管、也管不好、管不住的领域中真正抽身出来,把应该管、能够管、必须管的事管好办好,决不能以管理之名留下公权私用的自留地。要坚决纠正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程序复杂化的不良倾向,缚住权力乱作为的手脚,铲除权力寻租让渡的土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明规矩”消除“潜gz”,用“硬规矩”代替“软规则”,不断健全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的权力运行体系。 二、要严打问责的“板子”,倒逼“守规矩” 按照管理学的“破窗理论”,如果一个人违反规则而没有受到追究,就会起到反面的示范效应,其他人就会纷纷效仿。制度的震慑力,不在于其设定的违反后果的严重性,而在于违反者受到惩罚的必然性。如果所立的规矩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而不能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其公信力势必大打折扣,制度就会成为只具摆设和装饰作用的“纸老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派出了明察暗访组,动真碰硬,及时查处并通报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不让制度这个秩序的“守护神”打盹,就必须坚持“规矩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真正做到违规必查、违纪必惩、违法必究。对违法乱纪者该打的板子要毫不留情地打下去,打得干脆、打得利落,打出声威、打出正气,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要通过严打问责的“板子”,倒逼党员干部循规蹈矩,恪尽职守,不敢动非分之念,不敢越雷池半步。 三、要勤照法纪的“镜子”,自觉“讲规矩”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为的一剂苦口良药。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法纪的“明镜”经常拿出来照一照,看看班子及成员身上哪儿藏灰尘、哪儿有污垢、哪儿是盲点、哪儿存漏洞,进而有的放矢抓好整改。尤其需要引起高度警醒的是,时下一些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变味走样,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而且表扬起来还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特别是对一些明知不守规矩、乱了规矩的人和事,避讳莫深,避重就轻,生怕揭盖子、捅娄子。这样,无异于是对违法乱纪者的纵容,更是对遵纪守法者的亵渎。在全社会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群众民主参与热情不断高涨的今天,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纪意识,虑必及法纪、言必合法纪、行必依法纪,真正把“讲规矩”潜移默化为一种工作理念、一种行为习惯。“讲规矩”蔚然成风,方可干事创业作风硬,风清气正人心齐,最大限度地积蓄追逐“中国梦”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