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华
社会保障,被喻为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减震器”和“安全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2005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中,不少代表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交了有关议案,各级党委和政府更是投以极大的关注。本文拟就这一方面,结合泰宁县实际,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从实践上考察泰宁县当前的社会保障现状
根据泰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资料显示:社会保障方面,1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04年12月止,全县共有10056人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参保企业101户,参保职工5659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63个,参保人数24260人;2004年度共有1832名企业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发放基本养老金1147万元,做到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机关事业有1173人次领取了离退休费,共支付离退休费1611.58万元。农村全年新增137人入保,收取保费47.85万元,全年共有75人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达17.2万元;农民工参保56人,收取保费1.82万元。2基本医疗保险,到2004年10月底,全县参保单位204个,已参保人数1012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289人,企业4855人,下岗失业人员976人,基金收缴489.4万元。3失业保险,2004年1—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7913人次,发放失业金金额195.74万元,另有“4050”人员518人,全年享受社会保险补助,补助金额40.0635万元。4工伤、生育保险方面,截止2004年12月止,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达4167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23.7万元,2004年享受工伤待遇11人,支付工伤基金14.8万元;机关事业共有163个单位参保,参保人员4260人,2004年征缴的工伤保险基金30.47万元。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2563人,征收生育保险基金12.4万元。社会救济方面,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4年有1332户3550人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全年共下拨救灾救济款物50余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群众和灾民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社会福利方面,截至2004年年底,全县有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1个,收养了16人,安置残疾职工20余人。社会优抚方面,2004年全县全年有11名优抚安置对象,县财政累计投入抚恤资金13.2万元。
由上述可知,中国特色的新型的社会保障整体框架在泰宁县已基本形成。其主要表现为:初步完成了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到新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确立了以养老、医疗与失业保险制度为骨干,工伤、生育保险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创立了力求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泰宁县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平稳、快速运行的实践为这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性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二、泰宁县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尽管社会保障在泰宁县取得了制度安排与运行实践上的巨大成绩,但是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一个主要环节、一个基本制度,为使其能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充分发挥其功能,有必要、也有理由要求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更完善,运行效率更优化。因此,重新审视泰宁县当前的社会保障现状,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各保险项目中,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投入相对不足。个人和企业缴费相对较高,挫伤了城镇和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挫伤了个体、私营业主为其雇工缴纳失业和工伤保险金额的积极性,使得多种保险项目扩面工作难度大。据泰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士反映,为做到应收尽收应扩尽扩,他们想尽办法,但有些项目仍收效甚微。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泰宁县于2004年1月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及泰宁县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暂行规定》,由于个人缴费高、政府补贴少,全年参保人数仅达36人。
2、由于制度设计上的漏洞,社会保障在运行过程中是高成本低效率的。体现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上,是误领、冒领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体现在医疗保险上就是“一人参保,全家享受”的现象比比皆是,极大地损害了社会保障的运行效率。同样,由于制度化水平低及地方财力困难,社会救济体系还极为脆弱。据笔者了解,2004年泰宁县低保率仅达到3%,为数众多的贫困居民还游离在社会救助的门槛之外;对孤老、残、幼的收养,医疗、康复、服务呈现出机构少、资金贫乏、服务水平低,甚至有些还是一片空白的状况,而医疗救助、教育援助、法律援助等则更是尚未启动。
3、城乡差别大。泰宁县近年来的社会保障现状显示,在城镇已经形成了城镇居民的以养老、医疗、失业为主干、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以最低工资保障线、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志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框架,所有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城镇居民对市场经济的适应程度。而审视农村,社会保障基本还处于沿用陈法,零星突破的状态。根据2004年泰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村干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规定》文件可知,享受30%的养老保险政策性补助的人员仅限于村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民兵营长和计生管理员,而占总人口近80%的广大农民却没能享受到任何养老保险补助。因此,养老保险在农村扩面工作步履维艰。泰宁县医疗保障中心2004年度材料显示,全县参加医保的10120名人员中无一名隶属于农村人口,虽然2004年泰宁县的农村人口约10万人,事实上,符合泰宁县县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尚在摸索之中;而工伤、生育保险对农村人来说更是春风未度。
4、社会保障基金负债前行。泰宁县近年来社会保障基金赤字严重。据泰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资料显示,2004年,泰宁县共征收企业职工养老金795万元,而发放基本养老金就1147万元,年度养老金赤金3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虽然已多次提高缴费比例,但养老金仍然赤字严重。据统计,每月养老保险基金赤字10万元左右,年累计基金赤字达105.21万元。由于基金赤字严重,至今无法建立个人帐户,即使要建也只能建空帐;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险法》的缺失,再加上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完全配套,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缺乏力度。2004年底,泰宁县医疗保险基金中,应缴金额910.3万元,而实缴基金仅489.4万元;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破产,改制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风险应收976.58万元,而实际收入702.45万元,尚差医疗风险金274.13万元。可见,社会保障基金正面临着征缴难,历史包袱沉重的困境。
三、几点措施
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城乡有别、梯次发展、渐进统一”的社会保障模式。按照这一总体思路,鉴于当前社会保障的现状,本文的观点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完善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
1、确保资金投入,缓解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压力。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撑,没有资金,社会保障就无法健康有效地运行,社会保障就会成为一纸空文。针对当前社会保障各项基金负债前行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首先,由中央财政直接投入和转移支付的,应防止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国家还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助,这不仅牵涉到社会保障问题,同时还是社会公正问题。其次,还要积极推动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争取通过立法,来保证政府的投入。此外,还应坚持和健全专项预算、专户管理和规范的资金发放渠道和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发放环节,以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真正不折不扣地用在群众身上。最后,还有赖于《社会保险法》的尽快出台,从而有效地加大基金的征缴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2、建立多层次保险模式,实现养老、医疗保险的稳步扩面。在城镇,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可通过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从而调动以上各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养老保险稳步扩面。此外,除了继续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针对其它持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年龄的城镇人员尚未被完全纳入医保范围的情况,笔者认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多种缴费方式、多种保障项目、政府适当补贴的各层次医疗保险模式,以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在农村,基于当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状况,笔者认为,由国家通过立法进行制度安排,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村居民包括非务农人员进行养老保险补贴,个人合理缴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不但能稳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而且是切乎实际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建立“保大病、保住院”为主要特征、保险费用由个人、中央政府、当地政府三方共同承担的农村医疗保险模式,是扩大农村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有效途迳。
3、创建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救济制度。社会救济解决的是困难群众,特别是某些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针对当前社会救济薄弱的社会现实,本人认为创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救济制度势在必行。首先,。除了应切实实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灾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外,还应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来满足人们生活的不同方面和需求的不同层次。其次,建立的各单项社会救济制度必须做到互通、互联、互补,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最后,还应注意使这些社会救济制度同国家的劳动、就业保险制度衔接好、配套好,从而编织成一张覆盖广、高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4、导入市场机制,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社会福利由国家和集体包办;必然导致资金不足,福利机构少和服务水平低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而导入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多形式、多层次的福利机构则能实现社会福利事业向着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和社会福利方向发展。首先,应加快推进国有福利事业单位改革,在国有福利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市场运作方式,实行法人实体化管理。其次,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大对非公制社会福利机构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促进民办福利机构的发展。最后建立和完善民办福利机构的评估监督机制,培养和发展社会福利领域的行业协会。
作者单位:中共泰宁县委党校
责任编辑:林运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