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的写法 会议纪要的概念会议纪要是一种记载和传达会议基本情况或主要精神、议定事项等内容的规定性公文。会议纪要具有指导性、纪实性、概括性的效果。会议纪要可分为办公室会议纪要和专项会议纪要;就表述形式可分为决议式纪要,概述式纪要和记录式纪要;根据内容可分为决议性纪要和综合性纪要。 会议纪要的结构分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1)标题。会议纪要的标题一般由会议名称和文种两项构成。 (2)正文。包括前 言、主体、结尾三项内容。前言概括交代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会期、形式等组织情况,说明主要议题,然后用“现将这次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综述如下:”。主体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主要反映会议情况和会议结果。写作时要注意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地概述清楚。结尾即会议纪要的结束语,一般是向收文单位提出希望和要求,有的会议纪要没有结尾部分,主体内容写完,全文就结束。 (3)落款。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署名只用于办公室会议纪要,署上召开会议的领导机关的全称,下面写上成文的年、月、日期,加盖公章,一般会议纪要不署名,只写成文时间,加盖公章。 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的区别会议纪要有别于会议记录。二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性质不同:会议记录是讨论发言的实录,属事务文书。会议纪要只记要点,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会议记录一般不公开,无须传达或传阅,只作资料存档;会议纪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要求贯彻执行。 ! Q5 `) H5 I3 P. u7 N# i'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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