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因素着手解决“落实难”问题 ——七谈“落实” 灵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刘凯 一个良好的制度,固然可以为抓落实保驾护航,但是,再好的制度,都需要通过“人”来保障和维护其运转。正是基于此,有一个问题一次次被提出也并不奇怪:我们究竟是缺乏优秀的制度,还是缺乏执行制度的优秀的人? 落实,从本质上来讲是主观思想之于客观世界的一种实践,而实践的主体是人。因此,解决落实难的问题,虽然关键在制度,但根子上还在“人”。这种“人”的因素往往以不同的维度加以呈现,并最终影响着落实的效果。 从实际来看,一些落实难问题的出现,在于具体的执行人缺乏落实的意愿。比如,一些干部因为相关政策要求触犯到自身利益,明着支持拥护,暗地加以抵制,通过不落实自保富贵;一些干部考虑到有些政策可能影响到某一既得利益群体,不趟浑水、不得罪人,通过不落实来明哲保身;一些干部压根就对工作缺乏重视,甚至根本没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当回事,把工作当副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通过不落实来减轻负担;还有一些干部一旦感觉自己上升道路上遇到“透明天花板”,就琢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落不落实、落实好坏与我无关,通过不落实来得过且过;也有一些干部对“当官”比对“做事”更感兴趣,秉承“无过即功”的人生哲学,把精力集中在构建自身人际关系网络上面,通过假落实作表面文章;更有一些干部,一味追求所谓的利,把落实当作自己谋利的好机会,钻政策空子,或者一味追求所谓的名,把落实当作出头露脸的好机会,弄政绩工程,通过假落实追名逐利。 落实的意愿不足,归根结底就是某些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和错位,把公共政策的落实直接与个人得失进行“绑定”,扭曲了人民赋予的裁量权和执行权,将自己变成了党的好政策通向群众的“路障”。 要做好各级干部抓落实的意愿强化,就需要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监督惩戒两个环节入手,“疏”、“堵”结合。一方面,通过建立既符合不同干部岗位实际情况、又具有统一可比性的绩效考核标准,引导干部转变思想和作风,将广大干部的“政绩冲动”,引导到“百姓偏好”这一正确的轨道上来,让踏踏实实执行中央“稳中求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方针的干部获得激励,形成示范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中央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公权力行使的规范制约、加强对失职渎职和以公谋私的惩戒力度,让那些因一己私利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干部尝到苦果,做到以儆效尤。 然而,从人的因素来看,各级干部缺乏落实的“意愿”仅仅构成了硬币的一面,抓落实的“能力”的不足,是另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复杂程度往往超出想象,涉及的因素千千万万,不是简单的电脑程序,可以在落实之前将每一步操作都通过公式化的表述清晰呈现。各级干部也不是简单地担当程序员,仅仅做出一个机械的动作就算落实。同样是干活,有的需要苦干累干,有的需要大干快干,有的需要巧干妙干。落实往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何根据需要落实的具体任务以及当时当地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充分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避免“兴一政必生一弊”的尴尬局面,不仅与各级干部的工作态度有关,更直接考验着各级干部的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经验、视野和应变。 要做好各级干部抓落实的能力建设,则需要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两个方面着眼,做到“起点优化”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不仅要将各领域有才干、有胆识、有见地的干部选拔、任用和充实到关键岗位,确保进的奋发有为,退的心情愉快,留的知足加油,转的珍惜机遇;还要促使这些干部能够不断根据工作需要,学习新知识、获取新经验、掌握新本领,随时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抓落实的工作当中。 “世界上,人是第一个最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箴言不仅证明了“人”的因素在抓落实当中的重要性;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以“人”的因素为切入点解决“落实难”问题,就是要通过提高各级干部的“德”和“才”,更好地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让在各级干部心目中理应占有最宝贵、最崇高地位的人民群众收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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