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我们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又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宪法依据。 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年来,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30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重大跨越、民主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各项事业取得显著进步的30年。30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为保证宪法在我省的正确实施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并实施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南的重大战略,地方立法不断完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法律监督不断健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民主的形式进一步丰富,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有效落实。我们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通过坚持不懈贯彻实施宪法,切实保证了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有效保障了各级国家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极大调动了全省人民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制保证,也是我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制保证。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能不断向前发展,国家和社会就能实现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实现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宪法实施工作和法治湖南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基础。要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都要加强宪法教育。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掌握宪法基本知识,领会宪法精神,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努力使全省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当前,我们正在经历一场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利益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多发,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公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能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要按照坚持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特别要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更好地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宪法实施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开展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行使的程序规则,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党委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善于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要坚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保证各方依照宪法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是各级党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和全体人民群众的神圣职责。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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