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经验 郭华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52期, 摘自2014年1月《文史博览》) 【摘要】毛泽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主要创立者,在贯彻和执行群众路线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是: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保障。认真学习和总结毛泽东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经验,对当前深入贯彻和落实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毛泽东作为群众路线的主要创立者和执行者,对群众路线的发展和贯彻做出了巨大贡献。认真学习和总结毛泽东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经验,对当前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贯彻群众路线必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取利益 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毛泽东指出:“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第一,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诉求。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谋利益,就是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入手。早在1934年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就明确指出:“我们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我们要胜利,一定还要做很多的工作。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建立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二,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团结和稳定。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处理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基本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既要反对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忽视个人利益;也反对过分强调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利益,这一观点为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奠定了重要基础。后来邓小平谈到这一问题时指出:“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三,维护群众利益要重视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领导干部就必须进行调查研究。早在1930年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就明确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为了更好地掌握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现实利益问题,毛泽东本人,始终坚持身体力行,进行了大量详实的调查研究。他指出:“共产党人就应该不惜风霜劳苦,夜以继日,勤勤恳恳,切切实实的去研究人民中间的生活问题,生产问题,耕牛、农具、种子、肥料、水利、牧草、农贷、移民、开荒、改良农作法、妇女劳动、二流子劳动、安家计划、合作社、变工队、运输队、纺织业、畜牧业、盐业等等重要问题,并帮助人民具体的而不是讲空话地去解决这些问题。” 二、贯彻群众路线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实事求是贯穿于群众路线,是群众路线的本质体现,贯彻群众路线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依据和指导。 第一,实事求是的认识方法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相一致。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做了科学的论证。他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运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也就是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和工作方法,同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过程是完全一致的,它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群众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生动体现。 第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保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的贯彻。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强调指出,中国革命要取得成功,共产党人就必须“到群众中去做实际调查”,否则,就会产生唯心的阶级估量和唯心的工作指导,就会产生脱离中国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也就是说,只有坚持实事是的思想路线,在调查研究中想办法、打主意,才能制定出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方针政策,党的正确主张也才能够变成群众的自觉自愿行为;反之,如果我们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没有深入群众做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想当然”来制定党的方针政策,就必然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坑。 第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保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贯彻实施。毛泽东指出,人们认识过程中所获得的“感觉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理性的反映,但它们仅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要完全的反映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将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也就是说,“从群众中来”的过程中,由于人们的认识总是受到一定的具体条件的制约,人们的认识就难以避免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对从群众中来的,经过调查而得来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就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加以分析、归纳和总结,从中提炼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正确认识。同时,“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保证。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只是认识的第一步,认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而客观现实世界是复杂多变的,这就决定了在“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中,要根据群众实际发展的变化情况,坚持一切从新的客观实际出发,不断调整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贯彻群众路线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保障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对贯彻群众路线具有根本保障作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毛泽东高度重视群众路线的制度建设,认为共产党人不仅要充分地注意执行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更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 第一,用民主制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民主制度建设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使党的各项决策能够真正做到顺乎民意、合平民心。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领导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民族区域自治等政治制度,能够切实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形成科学的方针政策。他在谈到民主集中制时指出,“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第二,制定领导干部参加劳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毛泽东认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一起劳动是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途径。对此,中央应该大力倡导。1958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由毛泽东审定的《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规定:“各机关、部队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除年老有病不能参加体力劳动或者只能参加轻微的体力劳动的以外,每人每年必须至少用一个月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1959年2月,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单位要把党员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长期坚持下去,“成为巩固的制度”。 第三,健全监督机制,重视群众监督。毛泽东认为,群众监督是党和政府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最有效方式,因此要特别重视。他经常告诫全党,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掌国家政权,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人民群众有必要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为此,毛泽东要求把人民监督列入国家宪法总纲。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对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国家根本大法赋予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监督权,是人民群众实行监督权的根本保障。 总之,毛泽东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这三条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只有深刻把握和坚持毛泽东贯彻群众路线的这些基本经验,党才能够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毛泽东的文化建设思想 杨凤城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52期, 摘自2013年第6期《历史研究》) 关于“二为”方向 考察毛泽东的文化建设思想,首先绕不开的是抗日战争时期明确提出的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二为”方向。从宏观角度和逻辑关联上概括毛泽东所表达的文化观,大体上应包括这样几个层次和方面。 首先,“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可以说,这段话是毛泽东关于文化本质与功能的最简洁、最明确的表达,即政治经济决定文化形态,文化对政治经济具有反作用。 这种以决定论、反映论和能动论为核心理念的文化观,无疑符合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问题上的基本立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同时,“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 其次,依据马克思主义观点,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社会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斗争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当然也会存在于作为政治经济反映的文化领域。换言之,阶级社会的文化是有阶级性的,作为一定政治经济反映并反作用于一定政治经济的文化,实质上就是反映一定的阶级利益并反作用于一定的阶级利益实现的文化。因而,在阶级社会,作为政治经济反映的文化也可以说成是作为阶级利益和阶级斗争反映的文化。正是由此出发,毛泽东得出更为直接、明确的结论:“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为艺术的艺术,超阶级的艺术,和政治并行或互相独立的艺术,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最后,从决定论、能动论和阶级论的认识出发,毛泽东明确提出:“革命文化,对于人民大众,是革命的有力武器。革命文化,在革命前,是革命的思想准备;在革命中,是革命总战线中的一条必要和重要的战线”,革命文化必须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的武器”。 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立场出发,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毛泽东更明确地阐述了文化为革命、为政治服务的理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革命的思想斗争和艺术斗争,必须服从于政治的斗争”,“文艺是从属于政治的,但又反转来给予伟大的影响于政治”。同时,毛泽东又指出:“我们所说的文艺服从于政治,这政治是指阶级的政治、群众的政治,不是所谓少数政治家的政治。”在中国,“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样,文艺服从于政治、为政治服务,便和为人民大众首先是工农兵服务就有机地统一在了一起。毛泽东阐述的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实际上同样适用于其他文化领域,由此而言,“文艺”和“文化”作为主语是可以互换的。 综观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毛泽东提出的文化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关文化的基本观点与中国革命战争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尤其是中国革命战争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文化理论的取舍、侧重发挥和发展,决定着他不能不时时凸显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这条主线,不能不在一些问题上甘冒矫枉过正或绝对化之嫌而鲜明地表达看法。从残酷的阶级斗争和战争实际出发,突出文化的阶级性和工具性(或用毛泽东的话讲“革命的功利主义”),以使其充分发挥为革命为战争服务的功能,可以说是毛泽东文化观的突出特征。必须承认,“二为”方向指导下的文化实践对中国革命的胜利起了巨大的配合与推动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二为”要求,一方面对新中国的文化转型与重建,对塑造以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为突出特征的新型文化,对满足普通工农大众的精神需求等,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过于强调文化与政治之间的服从或隶属关系,过于胶着于阶级分析的视角,将意识形态考量、政治正确作为压倒一切的优先因素,导致文化的政治化倾向日趋严重。“文革”结束后,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文化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新“二为”方向,从而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 关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原则 接下来,让我们来考察和评价“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该方针虽然直至1964年9月方正式概括出来,但作为思想原则早已经明确。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以及其他文章、讲话中关于对待中外文化的正确态度的阐述,概括言之,一是立足于现实需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吸收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为我所用。从中外文化的关系上讲,不能自我封闭;从古今文化的关系上讲,不能割断历史。二是要有科学精神,以批判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1956年8月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又集中讲到如何正确处理外来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思想,一言以蔽之,即“洋为中用”,且远比民主革命时期的相关论述更为展开、深入和清晰。他强调,外国的一切科学原理和长处都要学,但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创造中国独特的新东西”。可以说,立足于中华文化的发扬光大,是毛泽东与音乐工作者谈论中外文化关系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毛泽东的立场和态度直到“文革”爆发前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考虑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包括中共革命与执政过程中对传统文化的否定强势,毛泽东在谈到正确对待传统文化时,还是比较侧重提醒人们对传统文化不要过分否定,提醒人们注意继承其中有价值的遗产。例如,1960年12月在接见古巴妇女代表团和厄瓜多尔文化代表团时,毛泽东谈到,“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当充分地利用,批判地利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主要是封建时代的文化,但并不全是封建主义的东西,有人民的东西,有反封建的东西。要把封建主义的东西和非封建主义的东西区别开来。封建主义的东西也不全是坏的……反封建主义的文化也不是全部可以无批判地利用的。”谈话表明,毛泽东在对待传统文化问题上又有了更深入一层的思考。 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最后,让我们考察和分析毛泽东最著名的文化建设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文仅聚焦于学界关注不多而对于评价“双百”方针又颇为重要的问题上。 首先是关于“双百”方针提出的时代背景。学者论及较多的是具体背景,如新中国成立后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牢固确立,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取得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在学习苏联问题上出现了全盘照搬偏向,频繁的文化批判运动带来思想沉闷等,而对于宏观社会与心理背景,似乎注意不够。实际上,1957年4月14日,周恩来同在京的60多位电影工作者的谈话便道出了“双百”方针出台的宏观社会背景,他指出:“如果民主革命尚未胜利的时候就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样的方针,那就是替国民党粉饰太平。在社会主义革命投有完成的时候,也不能提出这样的方针。但是现在不同了,社会主义革命已经获得了胜利……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的大旗竖立起来,才有可能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样的方针。” 此外,民主革命的辉煌业绩,执政全国之初的巨大成功,所有制改造的高歌猛进,这一系列改变中国的空前壮举,极大地增强了毛泽东等政治领袖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激发了他们的思想与理论的创造活力,这是“双百”方针提出的重要心理背景。 其次是毛泽东阐述“双百”方针的时代和个人特点。综观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他在充分肯定“双百”方针符合文化发展规律,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的大前提下,针对当时人们的思想状况,重点阐述了如何看待和处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实行“双百”方针的关系问题。 “双百”方针提出后,引发了来自两个方面且大不相同的抵触和疑虑。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忧虑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会因此动摇;二是部分知识分子担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会影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针对上述疑虑,毛泽东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出了回应:(一)从真理论出发阐述了实行“双百”方针“并不会削弱马克思主义在思想界的领导地位,相反地正是会加强它的这种地位”。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真理,它是不怕批评的……相反,马克思主义者就是要在人们的批评中间,就是要在斗争的风雨中间,锻炼自己,发展自己,扩大自己的阵地”。(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是要用马克思主义取代一切文化成果,或者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均不允许存在。时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中明确讲到,在人民内部,不但有宣传唯物主义的自由,也有宣传唯心主义的自由。两者之间的辩论,也是自由的。毛泽东在1957年3月8日同文艺界代表的谈话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例如,针对被确定为文艺创作和批评之最高准则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他提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也不能强制人家接受。那末,不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作品怎么办呢?只好让它发行,只要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抱敌对情绪的。”又如,文艺作品应主要写工农兵,但“也可以允许一部分人就写他自己的身边琐事,他又不去跟工农兵打成一片,他又能写,你有什么办法呢?……但我们还是要帮助他,影响他”。1956年8月,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毛泽东还说到在艺术表现形式上“还是要多样化为好”。由上述谈话可以看到毛泽东对多样化文化的宽容心态。当然,更可以看出他对社会主义“主旋律”作品的情有独钟。 自1956年春至1957年春,毛泽东对“双百”方针除了理论上的阐释外,还十分关注来自“左”倾僵化思想的干扰,并进行严厉批评。这种干扰主要源自部分中高级党员干部。1957年1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陈其通等人的文章--《我们对目前文艺工作的几点意见》便是典型。从毛泽东对该文章的批评用词之严厉--认为文章对形势的估计是错误的,思想方法是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片面性的--和批评频率之高来看,从毛泽东认为老干部多同情陈其通等人的文章和反复言说党内干部对“双百”方针的不理解来看,从毛泽东批评《人民日报》及地方党报宣传“双百”方针不及时和力度不够来看,阻力和抵触确实较明显地存在。1957年4月10日,《人民日报》社论《继续放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也指出:“到现在为止,党内还有不少同志,对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实际上是不同意的。”可以说,从1956年春到1957年春,在中国共产党内,毛泽东对“双百”方针的提倡和宣传最为热心真诚,力度也最大。毋庸多言,“双百”方针符合科学、文化发展的规律,是毛泽东留给后人的重要思想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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