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特色林业 构筑绿色屏障 为把甘肃建设成为整个西北乃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屏障,实现甘肃林业跨越式发展,近年来,甘肃省林业厅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以落实国务院支持甘肃发展《意见》为契机,围绕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目标,坚持加快发展抓项目,农民增收抓产业,体制创新抓改革,资源管护抓执法,根本保证抓党建,全省林业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科学谋划,推动林业建设。立足省情林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走大工程推动大发展、大产业带动大效益的路子,正确处理生态与产业、兴林与富民、保护与利用等重大关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不断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推动了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坚持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发展。努力突破阻碍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改革创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积极性,有效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全面带动了林业体制机制创新。同时,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林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三是坚持抓项目抓投入,带动林业发展。抢抓机遇,积极开展项目储备、申报及投资落实工作,全力争取国家对甘肃省林业建设的投入和林业建设在全省经济社会及灾后重建、生态修复中的地位和投资份额。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非公有林业经济参与林业项目投资。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提高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坚持优化结构,培育优势产业。坚持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地方特色,以林果、花卉种苗、旅游、特种养殖、林副产品加工以及林下经济等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并培育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甘肃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五是坚持科技兴林,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大力提高科技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林业建设由注重数量扩张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林业科学研究取得新进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林业建设关键技术研究有所突破,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稳步推进,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和辐射作用不断增强。通过大力推广干旱造林、容器育苗等林业实用技术,有效提高了造林质量和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
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林业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省林业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风年建设、创先争优等活动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措施,全省林业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普遍得到提升,林业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主要成效
一是林业生态条件持续改善。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顺利开展重点公益林补偿和林业外资项目等工作,积极实施中幼林抚育、造林、林木良种和湿地保护等补贴试点工作,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近五年,累计完成重点工程造林1227.4万亩,义务植树4.42亿株,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到6836.17万亩,年补偿资金5.01亿元,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3.42%,活立木总蓄积增加到2.17亿立方米。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近五年,新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洮河、张掖黑河等2个省级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水江被国家列为全国51个示范自然保护区,尕海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二是林业产业体系不断壮大。大力扶持和发展经济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林产加工、林下经济和动物养殖等六大林业支柱产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林业经济的活力和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已达162.2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137%,农民年人均林业收入达到733元,占全省农民年人均总收入的22.4%。省政府出台了《10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2年)》和《甘肃省林果产业扶持办法》,确定每年整合财政资金1.285亿元用于支持10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建设,截止目前,全省经济林果种植总面积达到1793万亩(不含沙棘和文冠果面积)。林业产业已经成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经过一年试点,两年全面推进,基本完成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截止目前,全省已完成勘界确权面积5524.29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94%。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5258.07万亩,占勘界确权面积的95.18%;完成林权颁证面积5524.29万亩,占应颁证面积的99.94%,有280.08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全省排查林权纠纷5231起,已调处5230起,调处率99.98%。合水、泾川等7个省列试点县(区)分别建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稳步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庆阳市已被列为全国改革试点单位。
四是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大。抢抓中央扩大内需和国务院出台支持甘肃发展《意见》的机遇,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促使甘肃省林业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近五年,共落实国家和省级林业建设资金超过165亿元,比“十五”期间的97.11亿元增加67.89亿元,增长了69.9%。引进和实施林业外资项目24个,利用外资近4亿元。在各类资金特别是中央投资的拉动和支持下,国有林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五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近五年,争取出台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林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地保护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专项评审等三项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全省林地林权管理更加规范。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省森林治安案件和林政案件呈下降趋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近五年,全省共查处林政案件13893起,挽回经济损失980万元。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8‰以下。同时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了疫源疫病的传播。
六是林区民生得以初步改善。按照关注民生,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作思路,把林区灾后重建和棚户区改造做为全省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白龙江林管局所属4个林业局和20个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有效解决了林区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为下一步国有林场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甘肃省2009年被列入全国9个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省,并被省政府列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三年共安排建设任务18900户。目前,2009年1400户试点任务已实现入住,2010年和2011年17500户全部开工,正在抓紧建设之中。“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已建项目304个,完成总投资6.4亿元。同时,通过连续实施贫困林场改造、林区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