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建设局关于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 为了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经验,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推进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共同构建和谐奋进新岐山,经局研究,就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指针,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调整职能,优化内部组合,强化城管队伍锤炼培训,抛弃单位集体小利益,共谋系统全局大发展,强力推进我老秘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强化落实 局成立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崔恒新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孟林泰、蔡荣宝和局纪委书记李兴兴同志为副组长,冯小辉、王纪平、秦轩明、朱德胜、苏旭阳、郑智怀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措施,部署任务,考评指导,分阶段考核通报。 城市管理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对本单位的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详尽的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力量,检查考核,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非城市管理单位要以这次工作为契机,充分认识到“细节决定成败”的内涵和意义,从领导思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业务拓展等各个方面抓起,稳中求进,进中求细,从严从细抓好工作,为系统全面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职责,积极实施 〈一〉县城镇建设管理站职责及管理任务 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管理任务为: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城市排水、防洪管网的维护管理;城市公共绿化的维护管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市政设施及公共道路附设户外广告的出让管理等。 管理任务的具体实施要求: 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要实行路政管理每日巡查制。成立专门市政设施巡查组,例行日常巡查工作。每天巡查要有记录和主管领导处理意见。处理巡查问题要有严格的时效性。加强路政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核发城市道路占用许可证和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取缔一切违章占道和挖掘现象。要对公用事业单位城市道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制止有违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尽量减少城市道路中杆线、箱体、柜表等附属设施的不必要设置,提高城市观感通透性。要对损坏、丢失的井盖、雨箅等基本设施及时更换,加强对城市道路上砖块、石块等影响行人行车通行安全的障碍物的清理,保证城市道路通行安全。要对道路路牌、标志牌等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城市道路设施完整,运行良好。 城市排水、防洪管网的维护管理:要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洪管网的普查建档工作,要在短期内摸清县城区域内地下地面设施的全面底子,为今后防洪排水设施的建设规划打好基础。每年分阶段对城市排水、防洪设施进行维护,及时清淤,疏通管道,保证设施正常使用。要积极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城市公共绿化的维护管理:加强城市公共绿化的统计建档工作,要做到城市绿化绿地面积清,行道树个数清,位置、树种清,成活情况清。要对绿地、行道树、绿化标志牌等绿化设施定期维护,做好城市绿化的看护抚育工作,适时施肥、浇水、除草、剪枝,并设定时效。要拿出城市绿化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建设计划逐步实施,使城市绿化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环境逐年提高。要积极筹划城市绿化苗木基地和绿化专业队伍建设,为城市绿化工作的正规化、专业化打好基础。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要对城区照明设施统一建档,对路灯、灯杆、配电箱、地下电缆的存在及使用情况全面掌握。加强照明设施的安全维护,确保城市照明运行正常。按照季节变化适时调节照明时间,节约用电,安全运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规则。加强路灯管理专业队伍培训,做好公共照明设施规范管理。 城市污水处理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费、道路占用费、道路挖掘费、城市市政设施上广告设置出让费的征收管理,做到依法收费,应收尽收,。坚决禁止在行道树、路灯杆等市政设施上设置、拴挂户外广告品。城市市政设施上涉及到规模较大的广告设置出让活动,应该报局研究批准。 〈二〉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职责及管理任务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日常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管理任务为:城市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城市道路的洒水除尘、除冰除雪管理,城市公厕的建设管理,城市垃圾的统管清运管理,市容环卫稽查管理,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的征收管理等工作。 城市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要加强城市市容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制定长期有效的环卫设施设置规划,并与一定时期的城市建设规划相适应。环卫设施的规划要兼具现实性与前瞻性,体现一定时期城市发展的总体水平。环卫设施的建设按照“长期规划,分步实施,满足使用,改造与建设并重”的原则进行,按年度建设。要坚强对车辆、垃圾场、垃圾屋、垃圾点、果皮箱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清理工作,保证干净整洁,安全运行。 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加强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要细化清扫保洁工作的考评考核办法,坚持上岗时间和工作效率,确保清扫保洁质量。清扫保洁监督管理人员要着装上岗,持证管理,跟踪监督,逐日登记各路段清扫保洁质量,每周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建立明晰的奖励制度,按月奖惩。要积极探索研究清扫、保洁公司化运作模式,为我老秘网县环卫管理工作上台阶走出一条新路子。 城市道路的洒水除尘、除雪除冰管理:坚持适时洒水制度,严格控制城市粉尘, 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冬春季节要加强城市除冰除雪工作,除非遭遇大的冰雪天气启动全县除冰除雪预案外,要在冰雪天气来临前贮备足够的工业盐、黄沙等材料,及时组织人员,清运冰雪,清扫道路,保证城市道路基本通行能力。 城市公厕的建设管理:加强城市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要合理布局,提高建设管理标准,坚持经常维护,保持公厕干净、整洁。公厕内部要适当美化。要加强公厕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管理人员勤于打扫,节约用水,守时工作,文明管理。 城市垃圾的统管清运管理;城市垃圾的统管要坚持“分类引导、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要把城乡结合部的垃圾统管工作做细做实,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整治等措施,消除随意抛洒垃圾的不良行为和习惯。要深入实际,落实垃圾台、点、箱、屋建设,方便群众投送和清运管理。要对垃圾台、点、箱、屋、桶的垃圾日常保有量做出最高限定,及时清运,消除污染。 市容环卫稽查管理:成立市容环卫稽查组,确定专人,着装上岗,持证检查,专门负责渣土车、麦草车的抛洒、行人及门店垃圾乱扔、城区垃圾乱倒等违章行为,依法查处,依法整治,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的征收管理:垃圾处理费、卫生费是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的经济保障,要加强征收管理力度,做到依法收费,应收尽收。做到费源不流失,年年有增长。 〈三〉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职责及管理任务 负责县建设局委托的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具体管理任务为:城区市容监察,城乡规划监察,城市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监察,城市“门前三包一严”工作监督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 城区市容监察:要把加强城市市容监察做为单位全部工作的重点来抓,大力取缔出店营业、流动售卖、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拴乱挂、胡乱堆放搭建等城市不文明行为。坚决取缔出店营业现象,要制止门店出店摆放商品、拖把、扫黜、垃圾桶、晾晒衣物等行为,要探索采取红线管理的办法,做到违章明显,整治有倨,执法有力。要加强对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坚持每天清理、取缔,确保市容市貌 保持整洁。一般不再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摊群点。每年特殊时段必须设置的,由局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批准。乱贴乱画、乱拴乱挂、胡乱堆放搭建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加强整治清理力度。市容监察要坚持每天有一名领导带队,对当天的出勤人员、清理、取缔、整治工作等执勤情况做好登记记录,按周汇总,按月通报。要积极协助县环卫站、县城建站做好环卫稽查和市政巡查工作。 城乡规划监察:城乡规划监察要坚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防止违章现象蔓延。要做好跟局规划办公室的沟通工作,建设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的违章工程要及时报告局规划办公室和主管领导,积极听取处理意见,做好整治处理工作。要逐月报送违章工程查处及处理情况工作报告,便于局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的进展工作。 城市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监察管理:要积极协助城市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机构做好城市市政园林公用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监督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机构的管理维护活动,管理好城市。对市政园林公用设施缺失的,要及时督促建设管理机构加以维护整改,保证城市市政园林公用设施运转正常。 城市“门前三包一严”工作的监督管理:“门前三包一严”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组织专门人员,逐单位加以认真落实,保证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要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岐山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做好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工作,按照设置规划要求严格控制设置行为,坚决杜绝乱设乱批现象。要加大对户外野广告的查处整治力度,引导广告企业合法设置,规范设置。坚决禁止在行道树、路灯杆、迎街墙壁上随意设置广告。及时清理残留的户外宣传品。要对已经设置的户外广告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治、清理,保证城市具有一个整洁优美的大环境 城市管理是我局一项重点工作,落实精细化管理是我们今年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一个重大举措。系统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入手,精抓细管,作到精细化组织,精细化实施,精细化完成,为今年系统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系统的全面振兴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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