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巾帼形象 建设美丽家园 ——“3353”工程 推动xx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xx市妇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在全市实施“3353”工程(即:发挥“3大优势”,坚持“3个导向”,建立“5项机制”,构建“3大格局”),充分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激发全市妇女参与社会管理与维权服活力,把广大妇女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打造美丽妇女,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妇女维权工作取得实效,在美丽xx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建功立业。 一、发挥“三大优势”,发动广大妇女积极投入社会管理 一是发挥政治优势。市妇联充分发挥党对妇联组织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的政治优势,做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当好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重要助手,积极打造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妇女群众最信赖和热爱“温馨家园”——妇女之家,为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发挥组织优势。妇联组织已经在市、乡(镇)、村(社区)、小组等都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与各界群众保持着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的组织优势,号召全市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权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工作优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扎根于群众之中,熟悉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意愿,掌握群众的疾苦和心声的工作优势,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坚持 “三个导向”,筑牢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 市妇联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维权工作工作中始终树立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宗旨,做到情为妇女所系,力为妇女所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导向。市妇联始终把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等制度,完善保障就业权、健康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政策,为广大妇女群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要做到最大限度地使有劳动能力的妇女能够实现就业。 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导向。市妇联支持并引导妇女群众正确反映合理诉求,积极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使社会管理真正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弹性”,正确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探索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和途径,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升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在基层建立“四支队伍”,直接参与社会管理。一是建立巾帼志愿服务队,直接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扶弱帮困。目前,共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115支,在册志愿者1594人,2012年开展服务活动106场,服务1230人。二是建立巾帼民兵排,参加村组夜巡,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目前,全市有巾帼民兵排89支。三是建立巾帼突击队,由在家务农不外出打工的妇女群众志愿组成,主要参加突发事件的整治活动,比如承担扑火后勤等工作任务。目前,全市有巾帼突击队57支。四是巾帼文艺宣传队,通过编排表演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妇女文艺宣传队697支,2012年,共开展演出活动1394场。 三是坚持“人文关怀”导向。市妇联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以人的发展为导向,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既关心、关注、扶持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用和谐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方式处理矛盾,形成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更加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关心人的利益与诉求,尊重人的价值与追求,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终实现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 三、 建立“五项机制”,彰显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 特色 一是建立源头参与机制。市妇联加强协调,努力参与制定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度性保障,尽量参与社会政策研究制定,把群众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体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妇女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探索建立部门与妇联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目前,xx市有市人大妇女代表33人,占人大代表的16.1%,有乡镇女代表142人,占代表数的21.4%。 二是建立诉求表达机制。发挥妇联组织信访室、维权工作站、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家庭暴力投诉站等机构的作用,使妇女群众投诉有门、信访有路、解决有法,保证妇女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方式表达意愿。 三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妇联组织不断促进社会动态平衡,在维护妇女群体利益的同时,注重维护个体利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大力向妇女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发动基层妇女组织力量,在应对与处置危机、突发事件中的缓冲、中介和协同作用,减少妇女群众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直接冲突,在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发挥好基层妇女组织矛盾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五是建立维权服务机制。一是牢固树立服务妇女意识,始终把服务妇女群众作为首要宗旨,把妇女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准绳,当好妇女群众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二是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努力扩大对妇女群众的覆盖面,尽量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哪里的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出面维权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妇联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妇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构建“三大格局”, 确保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效 一是构建高位推动格局。市妇联始终把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的实效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通过大力构建新格局来确保实效。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市妇联领导、干部、乡镇妇联主席和有关单位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保障,落实责任,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权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作为班子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构建美丽家园格局。市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统领作用,夯实坚强阵地,“建好”家、“管好”家,构建美丽家园格局。“建好”家,即在全市所有村委会和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建立了“妇女之家”,并着力谋划如何将其建“好”。广泛开展妇女维权、教育培训、家庭教育、创业就业、心理咨询、帮扶救助等服务,把“妇女之家”真正建成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传播党的政策、科学技术课堂,服务妇女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目前,全市共建111个“妇女之家”。 “管好”家,即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完善了“妇女之家”工作职责、维权站工作职责、妇代会工作职责等制度,建立健全“妇女之家”领导机构、活动计划。同时大力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1000余名巾帼志愿者,活跃在全镇各村委会,开展各类维权服务和帮扶救助活动,大大提升了“妇女之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是构建社会维权格局。为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市妇联在11个乡镇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联络律师,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广大妇女儿童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坚持每年都举办“三八维权周”活动,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