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汇报我老秘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高度重视,主动担责。我们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 发展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部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使各级党组织肩上有责任、心中有本帐、手中有活干。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和《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六责”工作机改落实,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树立“严”和“实”的作风。全县基层党组织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县委常委班子为标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要求,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严格惩处,执纪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坚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坚决把一案双查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各类违纪行为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中“关系保、人情保”等突出问题,县委决定由县纪委监督、县民政局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从6月份开始,集中4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专门下发了《全县特困人员供养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县5330名财政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取消特困人员供养待遇224人,发现问题线索16起,查结3起,党政纪处理3人。对在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慢作为”和“零办案”的10个单位和乡镇进行了严肃约谈,并根据约谈情况,建立约谈台账,提出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责任追究调查14起,落实责任追究37人次,并将其中10起典型案例在全县进行通报。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新立案件105件,查结105件(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21件),落实党政纪处分104人(双重处分1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0人(5人是乡科级正职)、村(居)支部书记(主任)52人、乡镇站所(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10人,切实做到了“点”上查深,“面”上查到,不漏死角,不留盲点,提高监督惩处的威慑力。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编好“笼子”、健全制度至关重要。为此,我们紧紧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着力健全相关制度,为责任有效落实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县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增加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内容,切实以学习为先导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提供了思想保障。二是结合建立“4+4+2”制度(在基层,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意见、党内重大事情酝酿和“一代表三委员”质询等3大类15项具体制度。同时,我们还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县委巡察制度,完善了签字背书、履责报告、主体责任监督、廉政约谈、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切实以制度的不断健全增强了责任意识,彰显了制度刚性,为“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在全县开展了“树廉洁家风、建幸福家庭”、“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和“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前置关口、强化预防和专项整治、严肃问责“两手抓”,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了作风,提高了认识,改进了工作,优化了政治生态,为“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了作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