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对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中心血站等单位调研了解到,当前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有限。一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许多县(市)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因资金不足,均未达到中央要求的12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标准,疾控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需要自筹大部分资金。二是人员、办公和设备经费难以保障。三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贴不配套。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般需要各级政府资金配套,但一些具体项目两级财政没有配套资金。 2、公共卫生单位机构建设和管理体制滞后。一是机构建设滞后。一些卫生单位尚未独立,或者虽成立但尚未明确性质。二是管理体制滞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公益性质。但因财政保障不足,导致南平市许多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以医疗创收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体制,医务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有偿服务和创收上,这样严重弱化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3、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一是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总量不足。南平市卫生监督人员配置为每万人口配备0.5人,远达不到规定的每万人口配备1.3-1.5名卫生监督员标准。二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方面高、精、尖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另一方面年龄结构不合理导致人才断层。三是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待遇过低,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一些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人才外流现象突出。 4、公共卫生宣传普及工作薄弱。许多群众缺乏正确的卫生保健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关注疫情期间的防控,忽视平时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新闻媒体重视公共卫生事件的报道,而日常的健康知识宣传频率较低。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宣传手段单一,宣传效果不理想。 为此建议: 一、规范政府投入,保障公共卫生经费。一是完善基础设施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分系统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入。二是建立大型设备资金投入机制。每年财政预算要有设备投入方面的经费预算,及时补充和更新公共卫生服务急需的大型设备。三是建立业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经费由政府足额安排,各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补助的政策。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经费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全额拨付。四是制定并落实市、县两级政府项目经费补偿机制。根据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确定财政补助范围,用于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设备购置、人员使用和宣传普及等经费。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单位和机构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足专项补助。 二、坚持项目带动,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中央及省上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和老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具有阶段性,要创造条件策划一批公共卫生服务建设项目,争取建设资金支持。当前可利用中央支持基层儿童保健建设的优惠政策,谋划各地儿科建设项目。下阶段可抓住大部制改革机会,在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疾病预防、卫生应急、职业病防治、血站建设等方面积极筹划一些建设项目。 三、加强机构建设,科学配置医卫资源。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均应单独成立卫生监督所,明确单位参公管理,配齐人员编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当地乡村卫生服务工作实际,探索、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二是改革管理体制。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彻底改变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以医疗创收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体制,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完全由政府投入。三是整合医卫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归口管理,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整合急救资源,科学合理调配应急救护资源;整合城市妇幼机构和计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部门资源,把卫生系统的技术优势与计生部门的设备优势结合起来,共同为城乡妇幼保健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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