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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立法“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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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之友 发表于 2014-11-22 09: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践证明,缺乏完善的法治体系,国家治理就失去了根本和依据。与法律紧密相关的立法工作,是与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大事。
  在我国,立法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譬如,商鞅变法、韩非法制等。但是,封建社会的法律与我们现在所讲的法律有本质区别。商鞅与韩非所倡导的法,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地位,专门为专制集权服务的,他们所立之法是用来压制人民权利的法,是人治之法。而我们现在所讲的立法是为了建设一个富裕、民主、文明的国家,是法治之法。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立法工作就需要遵循不同于传统的立法原则。
  一、良好法律之则。法治层面的法首先是良法,法治层面的立法也理应把良法作为立法之目的。所谓良法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这部法律旨在保障人权而不是限制或者剥夺人权,法律的制定或者实施应当遵循正当程序。由此可见,判断一部法律是良法还是恶法,应当从两个角度看:一是从实体上看,这部法律必须是为保障人权,实现人民的福祉;二是从程序上看,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遵循了正当的程序。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一切立法工作必须严格遵循良法之则,狠抓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能够切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发挥立法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立法质量是立法的灵魂,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良法之则贯穿立法的全过程,确保立法每个环节的质量,确保立法程序的正当性、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为制定良法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让制定出来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宪法至上之则。宪法是“万法之母”,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等级的法律,是全面规定国家性质、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的根本大法。因此,一切立法均须直接或间接地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原则相抵触,不能违背或偏离宪法精神。要使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不仅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就必须以宪法为立法的根本准则,使宪法精神通过每部具体的法律、法规得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宪法尊严,才能保证宪法实施。一旦立法工作违背了宪法之则,所立之法就丧失了合法性基础,就无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样的法律、法规只能成为人民之害、发展之碍。因此,要确保宪法精神在立法工作中的全面贯彻,必须对一切违反宪法的立法行为予以追究和纠正,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权利保障之则。法治之根本就在于保障人权。所以,法治国家的宪法均把保障人权作为要旨。我国宪法也不例外,2004年,明确把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权入宪,对中国立法工作来讲,无疑是一次灵魂的回归,也是走向法治的开端。但是,宪法的人权保障目的要真正实现,还必须依靠不同层级的立法。这就要求立法工作必须以保障权利为根本指导,对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细化具体的保障措施、设定合理可行的保障方式,确保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对于那些不能反映宪法精神的法律、法规,要通过立法工作予以及时清理、修正,使立法回归到保障权利的原则上来。
  在此,要特别强调行政立法遵循权利保障之则的必要性。一般来说,与权力机关立法相比,行政立法缺乏民主的正当性,更容易造成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与侵犯。而权力机关立法有更多的民意基础,更加复杂的程序,也更加公开透明,因此更可能具备实质正当性,更能有效体现保护和实现权利的目的。而行政立法的讨论、审议、通过等方面的程序比较简单,而且有时是在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下根据行政领导的意见快速制定或修改的,这样就不利于公民权利的保障。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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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党对立法工作的干涉。因为,依法执政也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我们主张在立法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求在宪法的框架下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及时反映到立法之中,使党的意志通过立法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国家意志。由于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具有根本一致性,因此,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与遵循法治规则并不矛盾。事实上,只有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作者:王宝治 韩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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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摘记 发表于 2014-11-24 1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 日。同时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宪法宣誓制度不单是一个重要的仪式,更是一次树立宪法权威、培养宪法共识的国家宣言。从专家到民间都极为热烈地肯定这是一大制度进步,必将对推动宪法的实施和保障产生深远影响。作者:林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法治的首要之义就是宪法之治,如果治国不依宪,那就等于废弃了立国的根本,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是无从谈起。
  宪法共识是最根本的国家共识,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常识。从宪法精神而言,我国宪法是对国家权力的构造和限制为核心内容,以保障并增进公民权利为终极追求。国家和公民作为最主要的宪法主体,实行依宪治国对二者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正面效应。
  依宪治国能够制约权力专横,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不廉洁。法治能够规约权力,民主能够让权力谦卑,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条重要规律。宪法规定的选举制度,保证权力源于民、属于民,从而展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宪法规定的预算决算制度、审计税收制度,如能严格恪守,则可以打造一个廉洁、高效政府;司法机关若是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则能有效形塑公平、正义守护者的高大形象。
  依宪治国能够增进公民权利,给予人民对于未来的良好预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当下,阶层分化、利益多元的社会环境里,人们的观念、见解形形色色,只有以宪法为根本的行为准则,才能力避准则林立造成人们行为选择的无所适从。同时,宪法确立的公民基本权利制度构成政府权力的边界和政府施政的目的,使其“不以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有效防范公权对私权的践踏,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应当说,我国的宪法从条文而言,已经相当“现代化”和“国际化”。但是,与其看文本,不如看行动。宪法绝不是印在纸上供人阅览、挂在墙上给人观赏的。客观而言,多年来,全社会仍没有树立起完整的宪法理念,宪法的实施和保障依旧留有不少遗憾和缺陷。“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在社会中相当普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宪法的认识还非常薄弱,由此造成社会生活中违宪现象不断出现,宪法权威受到严重损害。
  无疑,人民对宪法的信仰不是凭空产生的,不能靠说教,也不能靠命令,必须通过有效实施和监督使其获得活的生命。令人欣喜的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些表述,让人们看到了执政党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和不渝信念。如今,人们期待有关改革举措能尽快落地。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可以想见,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建设,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开启依宪治国新时代。
 
swx315 发表于 2024-12-4 22: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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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党对立法工作的干涉。因为,依法执政也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我们主张在立法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求在宪法的框架下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及时反映到立法之中,使党的意志通过立法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国家意志。由于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具有根本一致性,因此,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与遵循法治规则并不矛盾。事实上,只有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
 
MYSUN99 发表于 2014-11-27 17: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写文章
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的建设目标、总体布局、根本要求、战略任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明确了方向、确立了原则、画出了路线图。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申,自信自觉、旗帜鲜明,理论与实践意义尤为重大。
 
zyh 发表于 2019-9-6 16: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能够切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天空欣海 发表于 2017-12-11 13: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心若止水 发表于 2016-6-20 09: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问题还在于,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如何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renchuang130 发表于 2021-2-19 21: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记忆的幽灵 发表于 2024-6-27 11: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个关系总结很深刻。
 
山猫 发表于 2014-12-13 19: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oxb5 发表于 2017-8-11 0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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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737348 发表于 2015-10-12 09: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好评
 
pk22y520 发表于 2016-5-31 09: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站位很高啊,有点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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