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明确目标思路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质量效益,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体来讲,就是要“明确一大目标,激活两大动力,实施三大战略,构建四大体系”。
(一)自觉确立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重大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对这一目标进行了深刻阐述。一般而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之为支柱性产业。据国家统计局按老口径测算,201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75%;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长速度(现价,12.6%)近一倍。应该说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相对较窄,一些新兴的产业门类尚未明确列入,且只统计了法人单位增加值,个体小型企业没有纳入其中。经过一年多的调研,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最近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了文化产业新的统计分类口径,按照新的统计标准和目前发展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十二五”期末达到或接近5%是有良好基础的。
(二)切实激活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两大动力。在当今时代,市场和科技如同鸟之双翼,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更好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就是要抓住文化科技融合带来的新机遇,提升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从而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实力、活力和竞争力。可以说,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正是得益于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的推动和引领,我国文化产业才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发展。一是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做出了系统部署,主要是:规范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文化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着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在广泛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不断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着力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按照中央部署,要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重点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非公制经济发展的“新36条”的贯彻实施,结合不断完善的规范要求,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继续坚持文化领域对外开放不动摇,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深入推进文化走出去工程,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共同维护文化多样性。二是加快文化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力支撑。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文化产业领域,带来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升文化发展质量效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工作,始终把文化科技创新作为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就加强文化数字化、传播体系等文化科技工程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各部门在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当前,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信息传播技术进入发展应用的裂变期,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短,频率不断加快,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已经成为事关文化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我们将会同科技等部门深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抢占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制高点。
(三)努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和文化走出去战略等三大战略。鉴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殊性,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现阶段重点实施三大战略。一是文化精品战略。文化产业区别于其他产业的最大特点是内容为王。文化精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创新的价值理念和能力水平,标志着一个时代文化发展的特色风貌和历史印迹,也是提高一个国家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着力点。《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坚持“二为”方向和“三贴近”原则,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广播影视精品、舞台艺术精品、重点文学作品扶持等系列精品工程,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创作生产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民族特色、具有时代风格的优秀文化作品,有效地引导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作生产更好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环境。二是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十一五”以来,我们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实施了国产动漫振兴、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多媒体数据库和经济信息平台、中华字库、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网络内容建设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确立和启动了若干地方重大文化产业工程项目,较好地促进了文化产业在重点领域跨越式发展。要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研究编制一批基础支撑和示范带动效应强、成长空间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大工程项目,认真抓好既定项目的落实,完善立项审批,规范项目运作,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文化走出去战略。文化走出去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2005年《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体制和机制,做大做强对外贸易的文化品牌,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加快推动文化“走出去”,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切实加强以深圳文博会为龙头的国际文化产品博览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逐步改变了我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要在继续深化政府间文化交流的同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整体谋划、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四)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等四大体系。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需要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投融资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作支撑,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这四大体系建设。一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围绕这一目标,要统筹推进传统与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推进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和中小型文化企业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发展,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结构,打造知名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与市场紧密相连,繁荣市场是扩大文化消费、满足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成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打破了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有力促进了文化市场繁荣发展。要继续努力构建贯通城乡、快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加快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管理,重点办好上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三是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往往依托于人们的创意、创造、创新活动,尤其是新兴业态,起步时间不长、基础较弱,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做大做强。我们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展壮大,并研究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增强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文化市场的能力。要继续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提高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重,发展面向文化企业的保险担保业务,运用好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四是构建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政策扶持和引导是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文化产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门类,特别需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相关法规的支持和保障。这些年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围绕破解制约文化改革发展突出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制定了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及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初步形成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国家“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要在用好用活用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有利于推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财政投入、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创新方式、规范运作、注重实效,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专业培养、实践锻炼、引进吸收等多种渠道,加快培养文化产业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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