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凤凰台的“世说新语”节目中刘墉讲过这样一则故事:有夫妇二人,男的在政府部门任副职,女的是私企老总。一天,丈夫陪同他的上司到妻子的公司参观,上司似懂非懂却侃侃而谈,丈夫跟在后面频频点头称是,至上司实在不懂了,转头问其丈夫,你是学这个专业的,你懂吗?丈夫深思许久,抱歉笑道,我也不懂。晚上回家,妻子怒斥丈夫,“这么多年了,难道你的专业都丢光了?本想你能在我同事面前好好表现,让我脸上有光,没想到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忘了。”丈夫笑曰:“不是我不懂,而是在上司面前我不能懂。”没多长时间,上司调任新职,临行前郑重推荐丈夫为继任者。又过几日,丈夫再次视察妻子公司,这次,丈夫侃侃而谈,专家气派出尽风头……这个故事说的是什么?说的是一个单位的副手,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表现出你的学识高于上司,大智若愚,并不等于愚蠢。 / O1 r6 t. Q& |' a/ t# O2 s) c 大约是95年左右,办事处为了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一次性聘请了一个由四人组成的“高智商”人才团队:两个是北大的经济性专业博士,一个是清华的金融类博士,另一个是人大的法律博士,有律师证。这四位果然是人才,面试时侃侃而谈,中文英文广东话,从世界经济到我国法律空白,说起来是头头是道,看起来是相当高深。 ~$ @. a% \- T5 X3 c6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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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办事处主任亲自面试,晚风负责记录。面试结束后主任问晚风看法,晚风实言曰:“从理论上来讲,那真是没得说,比我们高出不是一星半点,但总体感觉有点务虚,没谈什么正事。”主任解释说,用他们,是为了开拓我们的市场,研发新项目,并笑言晚风是担心这些人威胁自己的地位。其实晚风并无此意,办公室主任职责之一就是当好领导的参谋,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职责要求,尊重和服从领导的决定也是职务特点,正所谓越描越黑,越说越无法说清的事不如不说,一笑了之。 9 P5 J! I* g0 Z) L) b ! ^+ P U; @( K. A# }+ c 四人顺利录用,办事处成立了公司开发部,由一北大博士任部长,当时处里的原则是,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全力支持。晚风说的话虽然没有改变办事处主任的决定,却也让主任心头对他们产生了一点疑问,晚风被安排在与他同间办公室工作,其目的一是对他们进行进一步观察,二是及时协调他们与公司可能出现的问题。 _. T. r/ H/ `7 ]* ]9 h 3 x! h) }( [" R% B! U 很快,一件事出现了:公司与当地一家行将倒闭的国营电子厂进行合作,生产在当时可称高科技产品的VCD,谈判时办事处主任、晚风与他们的部长和法学专家共同参与。谈判结束,办事处主任决定计划项目由开发部负责,草拟合同工作由律师负责。办事处主任谈判后出差,临行前交待,尽快写出合同,交晚风手中,晚风看过把关后再汇报。一周过去了,晚风几次催促未见合同出炉,至主任归,仍未见合同踪影。主任怒极,斥责晚风与开发部工作缓慢。第二天,律师直接将合同草稿交到办事处主任手上,主任电召晚风:你马上跑步过来!说完就摔了电话。晚风不敢怠慢赶紧前去,到门口轻轻敲门,里面一声暴喝:“进来!”进门一看,主任怒气冲天,用手把办公桌拍得震天响:你看看,你看看,这是什么狗屁律师,写的这是什么合同!晚风接过合同一看,可不是嘛,竟然把项目合作合同写成借款合同了。主任发话:你,马上重写,下班前我要看到!6 }" O. F: A7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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