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能够综合体现人的个性品质的活动,从写作活动的结果 --作品中可以看出作者的动机、需要、兴趣、信念以及对现实的态度和选择。由于受不同文体类型写作功能和写作语境的制约,作者的个性在作品中表现的隐显程度有很大差异。文学作品崇尚张扬个性,凸显“这一个”的特点;公文则不然,其特定的功能和写作语境约束和限制了写作者个性的自由彰显。7 g6 _* d: R O9 n
" f0 I- |4 m0 }! g
一、个性与公文写作的冲突表现0 h3 i9 v0 ~% `
/ i/ [1 z% c5 P7 N2 h
公文的功能和写作语境决定了它对公文撰稿人个性的约束和限制。公文是实现国家的统治职能与管理职能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法定的组织和个人在从事公务的过程中为了实现一定的群体目标而制作的文书。所以,在公文写作过程中,公文撰写者的个性应该服从所属利益集团的需要,隐去“小我”,张显“大我”。此处的“个性”界定在心理学层面,即指人的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包括人的需要、动机、信念、能力、性格等因素,这些因素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及行为方式上的个人特征。个性与公文写作之间的冲突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均有体现,其在内容上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c# h. D5 j, V2 h; J7 [2 v
% @: _# C0 c% `. E
(一)情感冲突4 h2 u4 Q7 [' _- n, c
+ g$ O2 T" D0 m$ F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所做出的心理反应,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中产生的一种主观体验,因此情感具有自我性、独特性和自由性等属性。公文写作工作中的情感内容,大体可分为以下二种:. G! o" M0 h' N. h0 W+ f$ b6 E
1 P& b& f) Z3 s# a& P$ N
1.道德感 所谓道德感是人根据一定社会或阶段的道德需要和规范,评价自己或别人的行为时,所产生的态度体验。人的行为举止符合社会道德行为标准,就会产生积极的、肯定的情感,并感到心安理得;反之,则会产生消极的、否定的情感,并感到痛苦、内疚。由于公文写作工作的特殊性,对其道德感的要求也有特定的内容。具体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内涵:一是爱国主义情感。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公文写作要求的爱国主义情感必须具有崇高的性质和极其丰富的内容。在新时期,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支持改革开放,这是公务员爱国主义的最高表现。二是集体主义的情感。集体主义就是对自己所属的集体和同志所持的关怀和爱护态度的体验。三是义务感和责任感。所谓义务感和责任感,就是一个人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应负的责任所持的主动和积极态度的体验。义务感和责任感是公文写作道德感的核心,它以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情感为基础,也是这些道德感的集中体现。只有当一名公务员具有强烈的义务感和责任感时,才能尽力去完成自己的工作,当他们尽到了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时,就会感到满意、自豪;相反就会产生不满、内疚、羞耻等情感。四是对本职工作的深厚热情。所谓热情,是一个人对于一定事情或活动所持的某种深厚而又坚定态度的体验。由于它和人的意志相联系,所以会影响公文写作者的工作态度。
0 u$ ]1 C/ w% Y: [2 C) z: Z8 }1 L9 B
2.理智感
3 e) ^$ G, `" n; p7 L0 L
6 l; X5 s+ u; F' }; H5 H理智感是指人认识和追求真理的需要能否得到满足而产生的情感体验。理智感是在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科学探索和智力活动中产生的情感,它与人的求知欲、认识兴趣及追求真理的渴望相联系。一个人的理智感直接影响着他的求知欲和认识兴趣。在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环境面前,公文写作者如果被好奇心和探索心占据了情感体验,他总会想方设法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充分认识新事物、新情况的价值,清晰地意识到新问题的性质,从而牢牢地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分析问题中,如果发现以往的结论与自己的认识不一致时,他会感到有所怀疑;在解决了一个问题后,渴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之时,他又会感到无比的喜悦,同时能够找出自己在工作、活动习惯和行为方式上的缺陷,找到符合自身特点和专业特色的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把自己的创造精神激发出来。另外,一个人的理智感还直接影响其政治上的坚定性。公文写作是人对外界表达主观态度的一种方式,其中或强或弱地蕴涵着作者的情感,同时公文写作固有的属性决定了其对情感表达的特定要求,即公文作者应该按照文体所具有的功能和语境条件表达所属利益群体的共同情感,情感冲突是指这种强调“共性”的情感表达方式与公文撰稿人情感的自我性、独特性以及表达的自由性等特性之间的矛盾,即公文撰稿人的个人情感与公文所要求的“共同情感”不一致、不吻合时的一种状况。7 K. G% [3 C: z" u
- [. C" u! }# S) i
(二)认识冲突
( ~' ]2 q' |& B) _" r+ E) ^- F) i" |$ i% d
公文是代机关立言,是为了明确群体的思想认识,指导规范群体的实践活动而制作的文书,公文的这种工具性特征决定了其思想认识的群体性,即公文所表达的思想认识是集体意志的体现,是一种共识,而不是表达撰稿人一己之思想认识和个人意愿。而人的思想认识具有差异性特征,在开放的、多元价值体系并存的现代社会表现尤为明显,因此,认识冲突是指公文撰稿人对某一事物的认识与所属集团的“共识”产生分歧时的一种情形。) O& v' M1 t. N
# q4 S: @) w) H4 d
(三)表达方式冲突: _6 L3 L( p2 X/ K
1 C- O( Y. c$ V5 f1 p$ d0 o E0 O. Q3 V公文写作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要遵守公文规范要求,符合社会游戏规则,否则会损害公务的执行效果。凡是“规则”,均是对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的一种约束和限制,公文表达方式的程式化要求与人的个性属性有相忤之处,表达方式的冲突是指公文写作的形式规则对公文撰稿人表达个性的束缚和公文撰稿人在心理或行为上对形式规则的负面感受和突破。这种冲突是一种表层的比较容易协调的冲突。个性与公文写作的冲突在形式上有两种存在方式:一是处于心理层面,这是冲突状态的初级阶段,是指公文撰写者在拟写公文过程中面对情感和认识的选择、确定时在心理上所承受的困惑、犹豫甚至痛苦,但最终还是按照角色、语境等客观因素的要求规范成文。二是表现在行为层面,这是冲突的高级阶段,即公文撰写者把心理层面的冲突付诸行动,按照个人的情感和认识选择拟写成文,这种方式通常为一定的社会利益集团所不容。
- M L- p3 ^% t9 Q/ m9 w
7 g7 `: d( n1 H' g二、个性与公文写作的冲突成因
m; L Y8 M5 `6 a4 ~
' ^8 X( y' b t$ S4 B个性与公文写作的冲突因为语境的差异,即作者所处的特定的社会时空条件的不同而有强弱不同的表现,同时也和公文撰稿人的个人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等因素密切相关。+ X8 Q: p* p# O0 C% {' u1 R
4 ]- }* X$ a. k+ F4 M: L! _(一)社会政治文化环境
9 L% P) _. ]) {: M6 x. @7 ?1 C- a( e
0 _' ~0 h$ V1 ?) [公文写作是“奉命而为”,公文撰写者在拟写公文时,通常带有被动性和服从性,要求公文撰写者把自我情感和认识与公务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对公文撰写者的心理和行为有很强的控制和影响。这种控制和影响因为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差异而有不同的表现,如果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开明民主进步,则个性与公文写作的冲突就会减弱,反之则增强,尽管这种冲突表现在心理层面多而行动层面少,即做“假、大、空”式公文者多,写实事求是型公文者少。那些少数“行为冲突者”往往要为“一己之见”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国“大跃进”及“十年动乱”时期的诸多现象即为例证。
- \' G$ N5 S y) a$ M
& ~+ k& F1 \; _- E, K9 z# a4 H' x(二)公文撰稿人的个人素质% x0 p c& l a2 K( d$ Q( X, l
$ h3 c" c' A: X' O
社会政治文化环境是否开明民主进步往往不是某个公文撰写者所能决定的,即处于一定社会群体的人通常面临同样的社会政治文化氛围。在公文写作过程中,因为公文撰写者个人素质的差异而对同一语境会有不同的反应。公文撰写者的个人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等方面,一个素质合格的公文撰写者应该“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真实情况,不会因为个人的得失而弄虚作假或自吹自擂,自觉地坚持真理,不迷信、不盲从权威,把维护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作为自己撰写应用文的准则,不断开拓、进取、创新,始终追求真、善、美。”具备这种素质的公文撰写者通常以自己的理性和感情对现实作出判断和选择,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良心所在,甚至成为正义、真理的殉道者。反之,另一类公文撰写者则往往或盲目随波逐流,不知所往;或无奈人云亦云,敷衍了事;或积极迎合潮流,投机获利。所以,个性与公文写作冲突的效应有正负之分,如何评价它们要涉及到具体的写作语境和写作政治学、写作伦理学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H$ J I o) i) S
" \ ^8 Q; t! E7 }三、个性与公文写作冲突的调和* t8 @6 H# ?/ v$ X/ m- ?' A
2 @0 N9 M" D1 C& \# C
尽管公文写作抑制、约束公文撰稿人的个性,但是在相同的语境和文本规范下,不同撰稿人笔下的公文各具特色、各呈姿容,即公文仍给其写作者留有一定的伸展个性的空间,对此蒋介石的秘书陈布雷有很好的理解和发挥,“常常以‘主题是蒋事先定夺的但有发挥,套语是蒋预先设计的但有新感,形式是蒋所喜欢的但有新招’的方式使公文写得既符合蒋的水平和风格又具有陈自己的个人特色”。+ R; W s% S1 Y7 U- z$ A2 Q
. s: {4 Y7 W' o如果说陈布雷的做法属于完成差事的手段技巧难成通论,则还有古今诸多的公文美文可以为证。比如1992年 7月 20日廖承志《致蒋经国先生的信》,虽形为私函,但实是公文,双方有世交朋友之情,但廖公写作此函的目的是劝蒋先生放弃旧念,早行与中共合作之举,并非仅为叙说旧情。同时,阅读者除受信者外还有海峡两岸同胞及海外各界人士。在这样的语境条件下,《致蒋先生的信》叙旧情感真挚深厚,说理申明大义,语言文白掺半,骈散间杂,长短错落,声韵和谐,并且适时用典,具有典雅古朴、庄重自然的风格。这既与该信的宗旨、双方的身份及学识修养匹配相称,又适合台港澳及海外同胞尤其是前辈们的阅读写作习惯。由此可以看出,公文撰稿人能够在情感、见识及遣词造句等方面展示自己的个性特色,个性与公文写作之间的冲突不是不可调和的。" A# \" ?7 R0 `! ~7 r" u3 E+ [
. [5 M: e- ~ h: e1 K; q' T" Z
随着现代社会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公文撰稿人作为一种社会职业角色,可以通过一定的心理调整与学养的养成来缓和、消解个性与公文写作之间的冲突:
- m- V0 i* {: b( x2 M" Q, n: j: E0 e0 d- `2 `4 l4 Z5 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