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在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专委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基础,对于发挥政协基本职能和整体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政协共设置了9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会都汇集了一大批学科性强,专业水平高,在本领域有突出建树的高层次人才,人才荟萃,视野开阔,能够深入研究问题,是使政协的人才优势、界别优势转化为整体优势的中介和桥梁。
一直以来,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形成了调研报告和专项建议等一批重要成果,为党和国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近些年来,政协工作之所以不断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很大程度取决于专委会工作的活跃与作用的发挥。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做好专委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委会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是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面临的一项新的重大课题。为了使这种良好的组织形式发挥更大的作用,仅提出以下几点初步思考。
一、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出台前应提请政协专委会征求意见,充分体现决策之前的政治协商。
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有完善的、高质量的法律及制度体系作保障。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有很多法律、法规和制度有待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在社会主义法律和制度体系建设中,为提高立法的质量和科学性,在立法的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极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但从收到的效果来看,并不乐观。
政协专委会是人才库、智力库。专委会成员可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专业的视角审视问题和现象,提出具有专业水准的意见和对策。同时,专委会又是党派和界别组织的结合体,专委会委员都是所在相关行业部门的领导者、研究者和实践者,既有该党派和界别代表性,又有联系本党派或者是本界别群众的天然性。这些对于既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又符合长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工作相当重要。
因此,建议今后国家在法律、法规、政策草案形成前,应提请政协各专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在法律法规的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前,还应提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二、建立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机制,强化工作的连续性及实效性。
专委会履行职能的成效重要的一点是看其工作成果是否能得到有效的应用。专委会在工作和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类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大会发言以及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成果,凝聚了政协委员的智慧,也反映了各界别群体的呼声和意愿。这些成果在报送给党委、政府后,最终执行还要靠各相关职能部门去落实。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给予专委会工作大力支持,真正建立起密切的沟通,切实完善有关处理结果和反馈通报制度,使委员参政议政的成果和各界别群体的呼声和意愿及时地最大限度地得到关注和重视,促进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增强专委会工作实效性。
三、加强专委会制度建设,畅通群众联系渠道,确保专委会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要使专委会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制度是根本也是保证,同时也要善于从群众中采集和捕捉信息。因此建议:一是真正建立起对口部门联系制度,切实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对口部门联系和沟通,不断拓宽专委会知情出力的渠道。而不是由各政府部门想起来才联系、沟通一下,没有时间就不沟通了。要成为一项制度落实下去。二是建立提问式通报制度。即就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委员关心的问题,只要委员提出来了就必须进行通报。而不是流于形式,想通报就通报,不想通报就不通报。三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专委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委员活动,都应形成制度,并认真加以组织实施,以推动专委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畅通群众联系渠道。各专门委员会在政协的统一协调下,建立自己的网站,公布专委会委员的联络方式,在做好自我宣传的同时,让群众了解到有这个组织、这些委员在此方面为百姓传递声音,从而真正起到监督协商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