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十分重视政治思想宣传工作。1928年11月14日,红四军第六次党代会通过《军事问题决议案》,建立了宣传兵制度:“一组为文字宣传组,两个人提一个石灰桶,大小笔各一支,凡军队经过的地方,墙壁上要统统写满红军标语,写字要正楷,以愈大愈好。”(陈毅《关于朱毛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中央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456页)红军在行军战斗、筹粮筹款、建立政权中始终保持着这个优良传统,每到一处,宣传兵都拿起毛笔和扫帚、石灰水、水桶,以墙壁为纸,写下大量标语(当然还写纸质标语,没有留传下来)。一些标语穿越时空,留存至今,成为十分难得、十分宝贵的革命文物和历史见证。综观红军标语,大致有一些基本形式,细细阅读之,不啻为重温一次艰苦卓绝、英勇激烈的革命斗争历史。
* a! l! G6 r9 h- M% m: A3 A; ?9 g丰富多彩的标语内容 2 i" W3 S# S: ?* c& o. D( @
1929年4月17日,红四军政治部发布“红军标语”,共有宣传“共产党”、“红军”等13种134条,并指出书写标语署名等九方面的“注意事项”。红军标语是根据革命斗争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目的地撰写的,内容相当丰富,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
* f1 E3 d* F' N6 g( H. e7 z体现中共的政治主张。如红军进入宁化县的宣传标语:“只有苏维埃才能救中国。红军乙8(宣)”,体现中国共产党建立工农专政的新型民主国家苏维埃的构想。如大田县建设镇建设村东面林景地民房墙上写的:“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红军(乙)宣”,体现共产党的性质。又如同处的红军标语“农民起来打土豪分田地!红军(乙)9宣”,体现中共“分田地”的策略,彻底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打击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争取最广大的群众。 . y% o' [1 e- i& b- N+ Y
揭露国民党的反动本质。当时红军斗争的对象是买办阶级和官僚资本的御用军国民党军队及其它军阀,揭露其反动本质,让人民群众认清其面目,成为红军标语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在沙县湖源留下的红军标语“国民党是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联盟!”体现国民党的性质,“打倒勾结帝国主义、出卖民族利益的国民党!”以及在大田武陵的红军标语“国民党政府是卖国交易所!”揭露国民党为自身利益出卖国家的丑恶行径。东方军解放沙县所写的“夺取沙县活捉卢兴邦”,体现地方军阀土匪卢兴邦的黑暗统治和军民反对卢兴邦的愿望。 - Y2 M- C+ w' O0 a! ?/ [8 ]& c
配合红军和苏维埃政权机关开展工作。一些红军标语,服务红军主要任务,和当时红军打战,筹款和帮助建立苏维埃政权紧密结合。如建宁县客坊中畲村民房砖墙上红军标语:“打倒蒋介石,活捉陈诚、罗卓英!”体现当时红军打战的对象,国民党军队总头目蒋介石及其将领陈诚、罗卓英。明溪胡坊当天堂苏家大厅保留的“不完粮,不完土豪的债 红军四军十三师卅九团”,体现当时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红军在闽西北广泛分兵发动群众,红四军13师在胡坊筹款,领导群众开展“不完粮,不完土豪的债”的斗争。又如明溪县罗翠村红军标语:“当红军最光荣。”“加入红军消灭国民党军阀。”是和“扩红”紧密结合的,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革命的、光荣的红军。如清流城关直街墙上红军标语:“农民起来打土豪分田地 红军进卫(宣)”,体现当时红军和苏维埃权力机关发动群众,起来“打土豪”和“分田地”。
( m8 c6 T& R$ q, B. A反映当时社会状况。大量红军标语在宣传革命道理,发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的同时,从其内容和落款上,蕴含着当时一些社会信息。如红军在闽西北一带战斗时,多处留下“活捉卢兴邦”的标语,体现当时闽西北地区还是反动军阀,大股土匪卢兴邦的势力范围,人民群众不满意卢兴邦的统治。三元区忠山村的红军标语:“不当刀团匪回家革命去呵。红军临政宣”,出现“刀团匪”字样,可见当时忠山一带有民间自卫组织“大刀会”,“大刀会”依附国民党政府为非作歹,与土匪没有两样。如落款“红军会(宣)”的标语,说明当地已在红军帮助下发动了群众,建立农会组织,或建立“工农革命委员会”。又如落款是红军番号、代号的,不排除当地已建立苏维埃政权,但可能相当多还是属于红军行军路过时写下的。
! H8 y' K0 g; Z; ?2 ?& i" e5 l基本规范的标语形式
2 x5 i6 a" e$ ~$ n/ f, t. _' R+ f大量的红军标语,在形式上基本规范,相对一致。这就是不管是横写还是竖写,常常是右起读,(有)繁体字,落款,写上时间的相对较少。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类:
N$ X; p: h4 b# c0 v0 ^- W8 `& W0 t大面标语:标语尺幅不大,但在较小的面积上同时写下三、四条以上的标语内容,字数多,竖排,右起读, 划归为“大面标语”。如明溪县罗翠红军标语,在一面墙壁上写下“当红军最光荣。勇敢坚决的贫苦工农□□□去!当红军是唯一的革命出路。红军中指战员生活待遇平等!加入红军打帝国主义去!加入红军消灭国民党军阀!(亚)”共6条,容量相当大。这类标语约占30%。
) D4 O' r8 P+ J K4 [大幅标语:用石灰水、大杆毛笔(或扫帚)写在黑(灰)砖墙上,横排,右起读(亦有少数左起读),常繁体(亦有一条内无繁体字的),笔迹粗大,只有单条内容,划归为大幅标语。如清流林畲麦园洞大厝墙壁上“打倒卖国的国民党!”以及泰宁红军街上,及其它红军活动的地方,有不少大幅标语,此类红军标语占20%。
# K: A+ Y/ N! H2 b小字标语:由于版面面积较小,只能写下单条内容,一般竖写、右读、常有繁体、落款,此类红军标语最多,约占50%。如大田建设镇建设村东面林景地民房内墙上板壁,一个板壁正好写上一条小字红军标语,形成红军标语集中的群落。内容有“红军是工人农民自己的武装红军(乙)9宣”、“农民起来实行土地革命!红军(乙)8宣”等19条。 2 F9 s) b* U* ~! o! y3 v* }
值得推究的标语落款
+ F) U) ~/ T* L" C& v除少数无落款的红军标语外,一般是这种形式:“红军+红军番号或代号或组织+宣+时间”,在“红军”下,常常加一横线或波纹线,写上时间的相当少, 分述如下: 5 }' K" v4 K' j W p( H1 d( o% C! }
部队番号:如上述明溪胡坊“不完粮,不完土豪的债”,落款“红军四军十三师卅九团”,即是红军部队番号。从中可知当时红军部队活动情况、行军路线和战斗意图,一般用于公开斗争,无涉及军队机密情况下使用。 ; y, U. W2 e5 V, F1 q* h
红军代号:如上述大田建设镇建设村东面林景地民房的红军标语群,都是落款“红军(乙)9”、“红军(乙)”、“红军(乙)8”等,是红军代号。一般用于部队番号暂不向外公开,以及涉及隐蔽意图下使用。 3 V$ {' o, x9 `! U' R: W( B- h
组织机构:如明溪县人民政府南门砖墙上的“红军是工农军队。扩大工农红军。红军军政宣(1931)”,其中“军政”是红军政治部的简称。在尚未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地方,红军政治部常常代理行使苏维埃政府的职权,因此这个“军政”不仅是红军政治部,还代理地方政权机关,应视为组织机构。又如落款“红军联合宣”、“红军临政宣”等,其中“联合”、“临政”,均是红军临时政权机关,当地尚未建立苏维埃政权,当地事务由红军联合机构或政治部临时代管。又如落款“红军会(宣)”、“红军苏(1931)”等,说明当地已建立苏维埃政权,是当地苏维埃政权机关写的标语,“会”是“农会”或“工农革命委员会”的缩写,“苏”是苏维埃政权机关的缩写。 3 ?, @3 B/ o. t, ?
另外还有一些未能列入以上三类红军标语落款的,如“红军士兵宣”、“红军被服厂宣”等,其标语撰写者很显明。此类落款比较少见。 - W/ M1 Z7 Z7 ^7 g- G: U,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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