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长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共收到提案339件,其中党派团体提案21件;政协专委会提案1件;委员提案317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有307人,共425人次。
市政协在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工作中,继续实行了由各专委会参与预审和提案委员会再审的两审办法。按照《长春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对大会提案进行认真审查,决定立案311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1.7%。其中经济科技方面的55件,占立案总数的17.7%;文教卫体及文史方面的62件,占立案总数的19.9%;人资环、城建和“三农”方面的117件,占立案总数的37.6%;社法、民族、宗教和统战等方面的77件,占立案总数的24.8%。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有28件,其中10件转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参考;有8件转交省有关部门参考;有9件转社情民意处理;有2件不予处理。
这次全会上,我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参政意识,精心选题,充分调研,通过提案的形式,就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经济科技方面,共有62件提案。重点关注了七大方面的热点问题:涉及到企业融资、区域金融发展等金融工作方面的建议15件;涉及到生物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光电子产业等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12件;涉及到改善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建立完善诚信体系等软环境建设方面的建议9件;涉及到搞好“长春卫星城”建设、促进“长吉”经济带建设和长春市片区中心建设等产业布局方面的建议6件;涉及到加大对外埠商会关心和支持方面的建议6件;涉及到搭建驻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把我市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科技产业优势等自主创新方面的建议5件。
在文教卫体和文史方面,共有66件提案。主要围绕四个方面提出建议。涉及到我市文化设施建设、繁荣话剧事业和争办大型体育比赛等文化体育方面的建议4件;涉及到农村教育资源整合、促进农民工子女入学和优化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教育方面的建议34件;涉及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社区医院建设和解决我市百姓看病难等医疗卫生及医药方面的建议17件;涉及到历史风貌街区建筑保护和利用等文史方面的建议4件。
在资源环境城建方面,共有126件提案。委员们主要就人口、资源、环境、城建和农村等五个方面建言献策。涉及到大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建立干道立体交通体系、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建议19件;涉及到改进公共交通经营管理、解决部分街道拥堵等公共交通方面的建议21件;涉及到水源地保护、精细化利用水资源、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水平等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方面的建议28件;涉及到雕塑城建设、伊通河风光带建设及管理等园林绿化方面的建议8件;涉及到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新兴产业建设等“三农”方面的建议24件;涉及到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建设、供热及燃气管理、非规范化小区物业管理、二次供水质量等民生问题方面的建议10件。
在社会法制民族宗教等方面,共有85件提案。提案主要涵盖了法制建设、社会保障、社会公共事务、群团工作、少数民族、宗教和统战等方面。涉及到商务旅店与家庭旅店管理、减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医疗广告管理等规范商业、医疗、交通等行业秩序方面的建议20件;涉及到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解决企业员工劳动保险难题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方面的建议25件;涉及到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建立手机短信报警平台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建议18件;涉及到完善我市统一战线工作体制等民族、宗教及统战工作方面的建议16件。
从提案审查情况来看,今年的全会提案具体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广大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能够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如关于抓好经济发展科学布局实现长春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等;二是委员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如关于建设新型快速公交系统的建议、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建议等;三是关注民生,针对解决民众实际困难的提案较多,如关于加快我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等。总体来看,提案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本届政协换届后,新当选委员较多,对提案撰写知识不太了解,对提案这种形式的运用和把握还不够充分;二是由于委员确定时间的限制,提案撰写基本是安排在会议期间进行的,部分提案调研工作不足。
对于今年全会提案的审查工作,市政协主席会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提案预审工作提出了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在今年的提案预审工作中,以政协各专委会为基础,各位副秘书长全员参与,组成了经济联络、文教文史、人资环和社法综合等四个预审小组。各预审小组分别组织本委员会部分委员、专家和提案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每件提案都严格按照《长春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预审,不仅提出立案或不立案的意见,而且还提出了确定重点提案的意见。对立意正确、文字需要修改的12件提案,与委员沟通进行了修改。
在提案预审工作的基础上,提案委员会进一步对预审情况进行了综合整理,多次研究重点提案,对预审决定不立案的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并与提出建议的委员进行了面谈。提案委员会于3月7日召开会议,在会上,提案委员会委员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最终确定9件提案为重点提案,28件建议不立案,并作出了妥善处理。
通过开展提案审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一是发挥了政协的整体功能,从政协领导、专委会的全体同志到政协委员都参与到了提案审查工作中;二是全面保证了提案质量,通过严格把握提案立案标准,使提案质量有了稳步提高;三是为市政协各专委会的工作提供了启示,他们从提案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中提炼出了本委员会今年的研究课题;四是为提案的办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由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了预审工作,为下一步提案提交承办部门办理做好充分准备;五是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供了参考,参与审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对提案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提案工作水平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