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政协视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扬富
人民政协的视察工作,是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赋予人民政协的职责,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切实组织好视察活动,对帮助广大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加强党派、界别之间合作共事,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区分视察与调研的共性和差异
视察与调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互相渗透和包含。调研是视察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视察是调研的深化,如果仅调研,不视察,再好的决策和建议也难以落实到位。两者共性在于:人民政协视察和调研都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组织广大委员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视察与调研的差异性主要有四方面:从功能定位上看,视察具有巡视察看、检查指导、直接推动工作的含义,侧重于进行咨询建言,体现民主监督;调研主要是研究问题,找准对策,提出建议,突出参政议政。从内容安排上看,视察大多数带有综合性特点,一次活动可同时安排若干内容,即使是单项内容的专题视察,也主要侧重于对已知工作的深化和推动;调研则主要侧重于对某一未知问题的探讨,着眼于了解真相,把握规律。从活动组织上看,视察活动主要由政协办公厅协调安排,参加人员的规模可多可少不受限制;调研主要由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参加人员宜少且精。从作用时效上看,视察侧重于检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行动在决策后,着眼于推动决策方向目标的实现;调研主要在于摸清实情,提出对策,重在决策之前,立足于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准确把握政协视察的基本特性
人民政协的视察活动是一种高规格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它与一般社会团体组织和开展的内部活动相比,凸显出政治性、党派性和监督性的鲜明特征。
1、视察的政治性。人民政协的视察是在政协组织内部,按照共同的政治准则,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和法制化轨道开展的一项履职活动。它将民众自发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引导为有组织的制度化政治参与,将分散的利益诉求进行集中聚会表达,有利于党委和政府在最大层面上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在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依靠现有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力量调节政治关系,完善政治功能,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人民政协的视察活动为社会各界别、各阶层能够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提供了重要平台,使社会各群体中的个别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从而拓宽了社情民意的畅达渠道,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
2、视察的党派性。中国的现代化要求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一个核心的党处于领导地位与多党派的共同参与这两个层次组成,而将两个层次协调于一体的国家组织机构,就是人民政协。人民政协的这种党派合作性,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团体的显著特征,从而也赋予了人民政协视察的党派性特征。多党合作共事是中国政党活动的主基调,政协视察的党派性,不仅表现为视察主体的广泛性、视察角度的多维性和意见建议的多样性,而且体现了政治基础的共同性、民族意志的统一性和追求目标的一致性。把握政协视察的党派性特征,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党所特有的在争取群众和教育群众、集中阶级意志、行使国家权力等方面的基本功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且有利于加强各党派、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团结的力量,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
3、视察的监督性。人民政协开展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是将服务寓于监督的全过程,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和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化进程的推进,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明显增强。针对社会转型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的实际情况,采取协商对话的形式来说服对方改变意见,增进共识,这种平等协商对话,体现了民主的共性要求,有时候能够收到比硬性规范更大、更持久的效果。由于政协职能中包含了协商民主的积极因素,加上委员位置超脱、看法客观、经验丰富,在视察过程中能够针对各方面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提出客观和建设性意见建议,从而让对方易于接受,达到促进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顺利实施,推动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目的。因此,政协视察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意见建议的群众性监督,是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注重以协商民主为导向的柔性监督,既可以避免国家权力资源的过度消耗与浪费,又可以提高人民政协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精心选准视察工作的侧重点
政协视察虽然是一种政治性、党派性、监督性很强的组织行为,但毕竟也是一种群体性的行为。即使在政协内部,各界别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由于群体结构的同质性和异质性等方面的原因,同样对视察工作的效果产生影响。为了提高视察的实效,必须做到科学引导、精心安排、有所侧重。
1、会前视察要体现广泛性。每年政协全会之前的视察是政协视察中最重要、委员参与面最广的形式,在政协视察组织形式分类中属于委员视察团性质。它是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的重要手段,也是为政协全会召开营造良好政治氛围的重要契机。人民政协由34个界别和56个民族组成,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和标志。会前视察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是我国民主政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同时,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的地域,联系着各界别的广大群众,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最充分地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实践表明,会前视察发动的面越广,委员知情履职资源的积累就越丰富,政协意见建议对党政决策的作用度和贡献率就越高。去年底,福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召开之前,我们组织开展全会会前视察,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发展“东扩南进”战略的实施、和谐社区建设等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委员参与面达80%以上。由于提前部署,发动面广,委员介入及时,视察工作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年初市政府开展的加快福州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调研中,市政协结合对中亭街改造和沿街景观改造情况的视察以及平时的调研积累,提出了加快发展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结合八一七路中轴线改造及历史风貌街区保护修复,把八一七路建设成集商贸、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海西经济区第一街”,优化福州商贸圈布局,发展福州周边旅游市场等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2、专题视察要突出针对性。专题视察是政协视察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类似于政协视察组织形式分类中的常委视察团。由于视察的内容比较明确,参加视察的人数也比较适当,所以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视察形式。专题视察活动是一种目的性明确的双向互动行为,需要政协和被视察部门双方的共同努力,相互理解,协同配合,找到结合点,做到“两头热”,达到视察主客体的双赢目的。因此,专题视察尤其要突出针对性。视察选题应是双方提前协商议定的话题,未经双方同意商讨过的问题,不能作为专题视察内容。专题视察的过程不单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而且还要帮助出点子、提对策,实事求是向有关方面反映被视察部门工作的难处,积极协调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被视察方更好地解决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
从实践效果看,突出政协专题视察工作的针对性,有助于深化政协意见建议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从而在服务党政工作中拓展政协作为的空间。去年市政协为组织好关于建设文化强市建议案的调研,先后组织委员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和“三坊七巷”保护修复等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林则徐中心广场的建议》得到市政府的全面采纳,已作为“三坊七巷”历史风貌协调区启动工程,并初步建成,今年元宵节期间已作为大型灯市展点向市民开放。最近,我们又对“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视察,作为该片区7处国保文物单位之一的水榭戏台修复已初现端倪。
3、带案视察要强调界别性。带案视察类似于政协视察组织形式分类中的委员界别视察团。它是在政协领导的带领下,由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提案者和界别委员有针对性地对提案中涉及的问题以及办理的情况进行视察,通过当面听取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进行互相沟通,现场办案,促进问题的解决,这是政协以提案形式对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与延伸。民主党派提案和集体提案,带有鲜明的界别性色彩,基本上是每年政协提案督办的重点。政协界别具有利益上的同一性、关系上的密切性、作用上的差异性、组成上的专业性的特点。在带案视察中强调界别性,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协的界别优势,更直接地针对提案所提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办法,从而促进问题的解决,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
近年来,以政协名义组织提案者和界别委员对部分重要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带案视察,已形成一种制度,不但成为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进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通过对民主党派提案的带案视察,有效提高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去年,市政协近三分之一的重点提案就是各民主党派提出的。涉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启动特困农民医疗救助、区属与市属中学实行同城同待遇等提案通过带案视察的方式促进落实,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市政府制订的有关文件中得到充分采纳。政协提案在服务全局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去年市委、市政府为城乡人民兴办的20件实事中,有9件就是采纳了政协各界别委员提案的内容。
四、紧紧扣住视察工作的三环节
政协视察从议题的确定到结果的产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实际运作中,关键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1、视察前要做好案头工作。一要选准议题。每次组织的视察活动,要视察什么内容,监督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事前必须心中有数,选准切入点。二要调研在先。在政协网站事先公告视察议题,引导委员带着问题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有条件还要事先深入实际,多角度搞好调研,多层面分析问题。涉及公共财政投资的意见和建议,还要充分考虑与当前财政的承受力和群众心理的期望值相衔接。三要选好人员。根据视察内容的需要,尽可能安排懂业务的委员参加。同时,要按照群体规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从质和量上合理确定视察最佳人选,做到既满足需要,又不浪费资源,不增加对方负担。
2、视察中要重视意见收集。一靠座谈倾听。小型视察中,要尽可能穿插安排开好座谈会,邀请视察单位的党政负责同志参加。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力求对视察看到的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二靠网上互动。充分利用政协自身网站平台,组织委员就视察的内容,交流看法,提出意见,由政协机关及时汇总反馈被视察部门。三靠褒贬有度。参加视察的人员要带着诚心、出于公心走访现场。对待成绩,要充分肯定被视察方的主观努力,做好鼓劲加油的工作;坦陈问题,要一针见血地找准症结,提出整改建议。
3、视察后要加强跟踪落实。视察后的跟踪落实是提高视察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由于政协委员绝大部分都是兼职的,视察活动结束后,他们不可能再抽出更多的精力去跟踪整改。为了避免视察活动一视了之、一议过之的走过场现象,视察工作结束后,对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改进和办理的进度,政协机关都要有专人抓督办,适时组织跟踪落实,必要时还要采取暗访和回访,促进落实。只有这样,政协的视察才能有为、有位、有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才能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