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挥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八个方面作用”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组织在作用发挥上提出的新要求,是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近两年来,福建省三明市立足改革创新,以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为目标,在探索村级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对此,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总结,并提出了深化这项工作的对策,力求对创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机制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新时期村级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问题提出的背景及由来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村级党组织带领其他组织和队伍为完成各个时期农村的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国的村级组织在体制、机制和党员、村干部队伍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与之不相适应的地方,影响着村级组织作用的整体发挥。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发挥村级组织特别是党组织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农村改革实施了20多年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也随之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民越来越成为市场的真正主体,不仅拥有发展生产和就业的自主权,而且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但另一方面,这种家庭经营格局限制了生产要素的整合和有效配置,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与社会化大生产进行对接,农民迫切需要社会在规模经营、公益事业发展等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上提供服务和支持,于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大量涌现,这既为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机遇,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党组织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改进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以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服务等方法转变。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然而,随着农村的深刻变化,广大农民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复杂,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职权方面存在的边界模糊,特别是交叉和空白区域往往引起过分作为和不作为。于是,在农村许多地方往往产生不协调和冲突,引发村级组织之间、村级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等的矛盾,影响了组织效能的发挥和农村的发展。这就迫切需要探索建立一套能够有效整合农村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运行机制,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实现对其他组织的有效领导和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机整合。只有这样,才能把农民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才能保证村级党组织与其他组织和队伍的和谐相处、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才能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区域发展相当不平衡并有9亿农民之众的农业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事业。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组织各支队伍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建设新农村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仅各级各有关部门出台的各项惠农支农政策需要他们去承接、去落实,而且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也需要他们去引导、去激发,否则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就难以发挥出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愿望就要落空。可以说,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批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来引领,需要有一批奋发有为的农村带头人来推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发挥强弱、以村干部为骨干的村级各支队伍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成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要求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提高思想和文化素质,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的本领,提高总揽全局、应对复杂矛盾的本领,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
如何实现上述这些新要求,一直是三明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三明市委反复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在这关键时刻,2006年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视察,并作出“政策好,天帮忙,还得靠人努力”的重要指示;3月12日,胡总书记给八一村朱光木、刘茂千新老支书回信,嘱咐村民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2007年3月10日,胡总书记在永安市委、市政府和八一村党支部书记朱光木的来信上批示,希望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创造新业绩。胡总书记的三次重要指示,给三明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特别是八一村党支部紧紧抓住历史性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着力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员队伍、群团组织、“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老年协会和广大农民的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全村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村集体经济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1倍、7.7倍、7.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750元,增长超过30%。八一村从一个原本处于中下水平的村一跃成为三明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八一村的发展变化引起了三明市委的关注。为此,市委专门组织到八一村等地进行深入调研,感到八一村的发展和变化,是八一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注重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等八个方面作用的结果,是我市广大农村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还得靠人努力”重要指示的缩影,对全市农村都具有普遍借鉴作用。因此,市委决定在全市推广八一村的经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开展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工作,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全市农村经济活起来,农民富起来,村财壮起来,乡村靓起来,典型响起来,组织强起来,努力在推进海西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实现创新发展。
二、村级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的做法及成效
近两年来,三明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给永安市委、市政府及八一村的指示、回信、批示精神,着眼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着力增强“三农”工作的合力,注重整合组织资源,立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村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的机制,发挥村党组织、村委会、党员队伍、群团组织、“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老年协会和新型农民“八个方面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从实践的情况看,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着重解决的是“横向到边”的问题。即界定村党组织等八个方面人和组织的功能定位及职责任务,解决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职责不明、任务不清等问题;推行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六步工作法”,解决村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方式不规范、不简便等问题;第二阶段着重解决的是“纵向到底”的问题。三明市委主要领导到任后,深入到八一村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对这项工作进行完善和提升,提出了包括机制、方式、目标在内的总体要求,即建立“上下联动、党组织带动”机制,采取组织“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目标管理”和个人“设岗定责”、“亮岗履职”方式,解决上级有关部门帮扶村一级不够有力、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联系带动农民群众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努力把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动力。
1、以职责任务引领作用的发挥。根据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不同的性质、地位及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界定村党组织等八个方面的功能定位,就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发挥组织实施作用,党员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兵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生力军作用,“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发挥服务带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老年协会发挥参与帮促作用,新型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在此基础上,明确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即村党组织主要负责决策、引领、指导和协调;村委会主要负责实施、管理、督促和落实;党员队伍主要负责带头和带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教育、引导和发动;“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主要负责示范、推广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负责联结、服务和帮扶;老年协会主要负责参谋、协助、宣传和监督;农民群众主要做好知情、决策、参与和监督。同时,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把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任务具体化,明确发挥作用的方向。
2、以规范运作推动作用的发挥。一是规范发挥作用的机制。为使“八个方面作用”得到高效、顺畅和整体发挥,建立了“上下联动、党组织带动”机制。“上下联动”就是通过深化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推进机关与农村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指导帮促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发挥好作用。“党组织带动”就是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率领村委会等其他组织和队伍带领农民群众共同建设新农村。二是规范发挥作用的方式。采取组织“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目标管理”和个人“设岗定责”、“亮岗履职”方式,努力实现发挥“八个方面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是在各类组织中实行“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目标管理”,围绕立项分解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各类组织和领导成员的职责,建立村党组织—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员、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理事—会员、群团组织—委员—成员的分层落实网络,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建设新农村;在党员、“六大员”中推行“设岗定责”、“亮岗履职”,组织党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合适岗位,并向组织和群众公开岗位承诺,“六大员”直接向组织和群众公开省里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切实做到认真履责,发挥作用。三是规范发挥作用的程序。实行“六步工作法”:第一步,征求意见。把农民群众参与村务决策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参与,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决策前,由村党组织牵头,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第二步,议事决策。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上级要求和群众意见,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方法,通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党员大会、村务决策听证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确定当年工作任务。第三步,任务分解。根据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职责分工,采取签订责任状、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做到责任到组织、到人、到帮扶单位,并明确联系带动的农民对象,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具体化。第四步,公开承诺。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将承担的事项向村民及乡镇党委、政府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监督。第五步,组织实施。各类组织各支队伍通过各自的联系渠道和活动载体,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做好各项工作。村党组织实行支委分工负责制,并通过建立每月一次例会、每季一次汇报、半年一次现场点评、年终一次工作考评等“四个一”制度,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第六步,考评奖惩。建立并实行工作考评奖惩制度,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照承诺内容,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依据评议的结果兑现奖惩,并与在职村干部绩效补贴发放相挂钩,以此来激发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工作主动性和开拓性。
3、以强化核心带动作用的发挥。注重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来带动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作用的发挥。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重大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向张仁和同志学习活动,参加农广校、农函大等学历教育,提高素质能力,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去年以来,全市有367名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了学历教育。二是优化组织设置。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人口大量外出的需要,打破按村民小组设置党小组的模式,通过建立产业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和驻外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络站,扩大组织覆盖,使村党组织更好地凝聚党员和群众。目前,全市已在农村行业协会成立党组织41个,在外出流动党员中建立驻外党组织14个。三是配强领导班子。通过拓宽选人渠道、加大调整力度、选派干部任职等措施,加大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整顿力度,配齐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夯实发挥作用的组织基础。2007年来共调整21名村党组织书记,选派538名市、县直机关干部到相对后进薄弱村任职。四是开展争创活动。在全市村党组织开展创“五好”支部、创一流业绩的“双创”活动,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目前,全市80%以上的村党组织工作运转正常,50%左右的村党组织基本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
4、以注重保障促进作用的发挥。一是强化人才保障。实施“三向培养”工程,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对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各个层面骨干分子的教育培养。近年来先后从农村经济能人中培养党员2100多名,95%的5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掌握1-2门实用技术。二是强化物质保障。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断夯实村级组织发挥作用、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去年全市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8.49亿元,比上年增加2.64亿元;安排资金760多万元,帮助249个村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平均村财由2006年的24.27万元上升到29.01万元。三是强化激励保障。结合对村干部进行考评奖惩,建立了在职村干部“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制度,固定补贴平均每人每月为500 元,绩效补贴平均每人每月250元,根据公开承诺落实及年度考评情况发放。建立了离任村主干生活补助制度,对连任9年或累计任职12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主干每人每月给予60元左右的养老补助。四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议事决策、“三会一课”等制度,全市100%的行政村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工作、90%的村实行会计委托代理,逐步实现村级工作规范化。
5、以上下联动保证作用的发挥。一是抓好组织领导。市、县、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由组织部门、涉农单位、群团组织等组成的联系会议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反复强调要抓好这项工作,并亲自听取各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多次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其他市领导及县级主要领导也经常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抓好联建共创。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实行“联一帮二带三”的做法,每个部门联系1个行政村,每年帮助办2件实事、培育3个典型,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格局。三明军分区开展“部村共建”活动,加强对村级民兵组织发挥作用的指导,这一做法在南京军区得到推广。三是抓好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全面发挥“八个方面作用”的示范村,提升一批某个或若干个方面作用发挥较好的重点村,转化一批工作基础差、各方面作用发挥难的薄弱村。对示范村、重点村,以发挥内动力为主,借助外推力为辅;对薄弱村,主要是通过外推力来激发村里的内动力,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四是抓好典型引导。已培育了军地共建型的八一村、企业带动型的涌溪村、林改促动型的洪田村、生态农业型的后楼村、音山村、黄砂村、旅游观光型的水际村等一批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三明市通过开展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化了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抓住了农村发展这一要务,突出了以农民为本这一关键,用统筹的方法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把县、乡、村联系得更紧、更活、更实。同时扩大了“创”的范围,增强了争先创优的成效,从而深化了“三级联创”活动。2006年以来,全市共有50个村党组织受到省、市委的表彰,有139个相对后进村党组织得到转化。二是整合和拓展了农村组织资源。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对农村现有的组织资源进行了整合和拓展,使农村的物力、财力、人力资源与组织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增强了农村内部“造血”功能,形成了村党组织领导下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并采取措施整顿转化了一批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村,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使村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带动了村党组织与其他组织和队伍关系的和谐运转,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今年初,三明市部分地区遭受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地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先进性。四是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人还是那些人,组织还是那些组织,条件还是那些自然条件,由于创新了工作机制,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由过去的“派工做”变成了“主动做”,“个人做”变成了“组织做”,“少数人做”变成了“多数人做”,“无序做”变成了“规范做”,“基层做”变成了“上下联动做”,从而形成了立体抓“三农”工作的格局,促进了农民主体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推动了三明市新农村建设走在福建省前列。全省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在三明召开。2007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0.49亿元,比增6.4%,同比增幅为2000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5141元,比增12.5%,同比增幅为1997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
三、村级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的实践启示
三明市开展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符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等要求,符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八一村时作出的“政策好,天帮忙,还得靠人努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农村基层实际,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对于解决三明乃至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村级组织和队伍相互关系不够和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效应和实践意义。
1、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是对村级各类组织和队伍作用发挥的整合和升华。虽然农村目前有着比较丰富的组织资源,既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等政治性组织,也有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济性组织,还有老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民间组织。但对这些组织和队伍的工作,以往是有关部门“单线运作”、“各自为战”的多,整合起来系统抓的少;强调处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多,重视处理村党组织和其他组织关系少;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一般性要求的多,研究具体落实运作机制的少;直接抓村级组织自身建设的多,探索围绕农村工作中心发挥作用措施办法的少;对农村不断出现的各种新组织观望的多,有意识地扶持和引导发挥作用的少。以至于从村一级看,这些资源多数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农村管理的组织化程度不够高,村党组织的组织力不够强,农村工作往往主要依靠村两委甚至村主干等几个人在做,造成工作得不到广泛支持、难以顺利开展和落实,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三明市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工作,应用系统论的思想对现有村级组织资源进行了整合,科学界定了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具体明确了各自的主要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组织带动群众的网络,赋予了农村无职党员等个人发挥作用的职责,形成了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架构。这样,不仅保留了原有的机构和职能,对村级组织从横向上进行了整合,而且完善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对村级组织从纵向上进行了延伸,进一步增强了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把党员、干部、群众有效地组织起来,提高了农村管理的组织化程度,更广泛、更充分地发挥了农村方方面面力量的作用,解决了一些地方农村存在的“一部分人干、一部分人看、一部分人评议”的问题,代表了农村组织改革发展的方向。
2、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是对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的提炼和创新。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抓好村民自治工作,村一级虽然已经广泛建立了诸如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等大量的工作制度,并通过开展记“民情日记”、驻村夜访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但由于不少制度落实乏力,流于形式,目前村级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还在沿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运行机制,主要的还是以领导号召、文件要求、会议部署、行政推行为主的模式推动工作,这是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深层原因。三明在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中,建立了“上下联动、党组织带动”机制,实现了形式上由单纯的机关挂村向机关与农村基层组织互帮互助延伸,内容上由主要帮助解决经济发展问题向既抓发展又注重抓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延伸,形成了用机制推动工作的新模式。如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党支部坚持每年年初研究确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并立项分解落实到各个组织和队伍,建立支委分工负责制和“四个一”制度,指导、协调、督促其他组织和队伍共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充分调动了各类组织和队伍的积极性。同时在国家农业部、福建省委农办等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城市的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不断导入农村,保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全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村民群众说,这两年多,是八一村历史上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时期。由此可见,“上下联动、党组织带动”机制是在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情况下对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的一个创新,既强调依靠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和农民群众自身的力量建设新农村,又强调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促进农村发展内动力与各级帮扶外推力的有机融合,具有规律性和前瞻性。
3、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是对村级组织工作方式方法的总结和规范。随着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日益高涨。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对村级组织尤其是村党组织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中的村级组织对这种形势不很适应,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监督不到位,自身不廉洁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如何实现由命令主义向民主管理,由干部管理群众向依靠群众自我管理转型,仍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三明市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工作,着眼于农村民主建设和构建和谐农村,对原先村级组织的工作方法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采取了组织“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目标管理”和个人“设岗定责”、“亮岗履职”方式,形成了“六步工作法”这一简便、务实、管用的工作程序。如沙县凤岗街道北门村党支部按照“六步工作法”程序,年初针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召开新农村建设恳谈会等方式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48条,经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最终确定了今年新农村建设任务44项,并通过签订责任书把这些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类组织和队伍,还采取召开新农村建设季度通报会、半年督查会、年终测评会等办法推进工作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建宁县里心镇设立了党务村务监督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等10个岗位,组织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履职,调动了党员参与新农村建设、展示才能的积极性。可以说,三明市总结提炼出的这些方式方法既体现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易于基层干部群众接受,既体现了内容全面的要求,也考虑了村级组织操作简便,因此不仅具有系统性,也具有可操作性,促使村级组织真正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也对群众真正产生感召力、影响力、带动力。
4、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是对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内涵的丰富和拓展。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即功能定位方面,增加了富有时代特色的新内容,这就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这十六个字来自于对基层党组织肩负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双重历史任务的准确判断和把握,是新形势下对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出的新要求。三明通过开展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工作,将这一新的功能定位在农村基层具体化,强化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提升了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提高了农村社会管理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内涵。比如,村党组织通过实行“六步工作法”,建立党组织带动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立项分解到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这有利于提高村级党组织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农村又好又快发展;把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作为重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联系带动群众网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广大农民群众处处能得到组织的帮助和支持,时时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这有利于提高村级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务报、网络等渠道全方位公开村务,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召开村务决策听证会、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集聚群众智慧,采取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这有利于提高村级党组织凝聚人心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把力量和智慧融合到推进新农村建设上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责,通过民主程序确定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具体工作任务,避免了在工作运行中的职能交叉和利益冲突,减少了各类组织各支队伍之间的矛盾,这有利于提高村级党组织促进农村内部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村级党组织带动其他各类组织和队伍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发挥村级“八个方面作用”代表的是一种目标,一种方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样,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目前主要是立足于农村现有的组织和人才资源,从机制方面来发挥他们的作用。构建机制具有普遍意义。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基础好的地方,人和组织的作用发挥能够更加充分;基础差的地方,人和组织的作用发挥也会有所强化。但要保证这些作用的充分发挥,还需要从人才培养、组织设置、经济发展、体制制度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1、更加注重解决农村人才匮乏的问题。人才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发挥作用的重要支撑。当前,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特别是一些党员和文化高、能力强、有经济头脑的年青人纷纷外出。长此以往,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将失去最重要的人才支撑。因此,要坚持从“内部培育、外部引入、外出返乡”等渠道入手,努力解决农村人才匮乏的问题。一是“内部培育”。以村级各类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采取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教育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外部引入”。通过选派机关党员干部驻村任职、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组织乡镇机关干部挂村驻点等办法,进一步充实村级工作力量。三是“外出返乡”。加强与回乡大中专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系沟通,注意发挥他们外出学习工作期间形成的见识面广、思维活跃等优势,鼓励和支持他们返乡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更加注重解决组织设置的问题。现有的村级组织架构主要还是按照地域,依托建制村、村民小组等来建立的,难以适应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也难以展现组织和队伍成员的专业特长,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而且,组织的设置往往只局限于本村范围,对大量外出人员“鞭长未及”。因此,在组织架构上,一是要由单一型向多样型拓展。改变长期以来依托地域建立组织的传统模式,大胆创新,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共同富裕为目标,积极探索按产业建、按行业建、跨村组建等不同模式,调整和改进村级组织的设置。如对农村党员可由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党支部转变为以居住地域就近设立联合党支部,按党员工作岗位状况设立分类党小组,并与推行党员设岗定责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由孤立型向融合型转变。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量涌现的实际,推行“党组织+合作组织”的做法,把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优势结合起来,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三是要由本土型向外向型延伸。通过成立驻外党团组织、党团员联络站及服务中心等办法,加强对外出流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外出人员“离土不离乡”,为家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发挥作用。
3、更加注重解决机制完善的问题。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发挥作用,根本在于村级运作这一内动力,但也离不开上级帮扶这一外推力。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工作的实践证明,许多村特别是相对后进薄弱村,单纯依靠村一级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难度较大,甚至将可能一直处于徘徊状态。而通过外力助推、激活内部,就很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因此,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内动力与外推力相结合,把建立机关与农村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与完善村级党组织带动其他组织和队伍作用发挥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机关与农村党组织“联建共创”活动,组织和引导机关党组织从资金、项目、人才、技术、信息、组织等方面给予村一级全方位的帮扶,把城市各种资源源源不断地导入农村,从而体现机关帮扶村由点到面的提升,促使农村党组织不断增强战斗力、凝聚力,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更加注重解决集体经济的问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实践证明,集体经济有了实力,村级组织才能更好地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才能更多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真正做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同时,也才能落实好在职村主干“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村主干的报酬待遇,并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村干部和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负责人,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要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千方百计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一是明确思路。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找准定位,切实找到一条真正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科学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任务。二是夯实基础。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公共生活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认真清理村级不良债务,采取收欠还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债务、合理分担等措施,帮助村集体减轻债务负担。三是多轮驱动。在盘活存量上,可对闲置的集体资产通过资产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租赁或拍卖,特别是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强化林地使用费收取,使之成为村集体收入的稳定来源。在抓好增量上,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引进、发展龙头企业,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
5、更加注重解决体制缺失的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弥补村级现行体制的缺失是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发挥作用的体制保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权力运行的基本依据,对村“两委”权限职责的具体划分和运行机制指导性要求多,可操作性规定偏少,特别是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力,在监督和制约方面几乎没有实质性的规定。正是由于村级现行体制上述等方面的缺失,造成有些村“两委”为了各自的利益,各取所需援引有关条文,出现了不协调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作用的发挥。因此,建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自治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当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等内容。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建议增加“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外超生和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经县级有关部门确认,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等条款。同时,对那些村两委关系不太协调的村,应区分包揽型、游离型、不合型等不同情况,通过加强对村主干特别是村委会主任的教育、管理、监督,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弥补村级现行体制的缺失,促进村“两委”班子的和谐运转,带动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