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这不仅是理论上的创新,而且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看待多元化监督,进行深入探讨,深刻认识两者之间关系,对我们拓宽视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多元化监督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理论定位
政治文明是指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文化观念、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实践行为三个方面。从政治制度上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体现有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些制度和机制合理运转的有效规范程序。
多元化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内涵之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5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后来邓小平同志又提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监督体系建设,促使监督体系不断延伸和拓展,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在这个方面,各级纪委监察机关都探索和实践总结了不少新经验,为治理源头腐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角度看待多元化监督,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可以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出为多元化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理论定位。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决定了实行多元化监督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实行多元化监督,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实现。在施行多元化监督中,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多元化监督的实践,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元化监督战略部署,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职能,才能有效扼制源头腐败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证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健康方向发展,不断地取得新成效;二要把多元化监督与民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加强和推进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多元化监督不断完善和拓展的重要保证。多元化监督要紧紧围绕民主建设这一核心做文章。要从改革制度、体制、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能充分反映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多元化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监督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要强化多元化监督职能,形成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多方面监督的互动和互相结合的合力,共同发挥作用。三要做好多元化监督与法纪教育的衔接工作。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为此,必须做好多元化监督与法纪教育的衔接工作。首先在完善廉政立法中规范多元化监督范围,以保证对公共权力的授予、行使和约束监督,重点参与治理源头腐败。其次要明确多元化监督的地位、作用、职责和权力等,以便保证多元化监督的有效性。同时,应大力普及法制法规教育,提高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素质和依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多元化监督的始终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主要是通过规范性的组织、制度、机制来保证社会秩序良好运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制度建设,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近几年来,各级纪委监督机关和政协都在探索有效的监督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中,存在着法律、政策还不完善,以及新旧体制交替与并存问题,难免出现制度上的弊端和漏洞,而这些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所以,多元化监督,治理腐败源头,必须从制度入手,以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一是要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完善和改革公共财政支出、工商、税务、司法、卫生、教育、审计、公安、金融、保险、证券、土地批租、政府采购、房地产和干部人事等领域的体制,创造有利于接受多元化监督的内外部环境;二是要不断完善向政协、民主党派通报制度,提供知情出力条件,同时赋予调查权、建议权、批评权,接受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要有重点地曝光和剖析一些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范围,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和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多元化监督的全过程。三是要不断完善和规范警示制度。在节日多发廉政问题期间,可通过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下发有关文件,开通廉政短信息,实行实名举报贪官有奖等制度,敦使腐败减少发生,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探索和规范多元化监督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参与多元化监督的机构和人,要参与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共同树立社会主义信念,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建立监督人员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相互衔接和相互印证的工作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地参与监督工作,使之在约束和规范各级党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中发挥作用,减少腐败发生,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作者单位:民盟三明市委员会
责任编辑:黄茂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