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继被评为2001至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之后,5月18日,我市再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殊荣。 ) Q0 G; `- V* S
当天上午,市领导林纪承、夏钢,市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三明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电视电话会议。 / l/ ~2 Y! \6 \$ N& \9 ]# W2 S
自2005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年来,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明显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明显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明显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实现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 r' T5 C& [ Q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林纪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长期战斗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崇高敬意,向积极参与、支持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感谢。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要认真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网络优势,充分发挥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优势,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三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本报记者彭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