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今天,市委、市府就《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下面,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就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如下发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地成效。”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作重点在“三农”,难点在“三难”,突破在“三农”,出路还在“三农”,“三农”稳,社会才稳。因此,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影响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因素还很多,“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农村还存在一定市场,移民安置、征地拆迁、拖欠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还依然存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加大防控体系建设力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保持治安大局稳定,全面深化“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程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治安治理的良好氛围,我局在2004年就启动了这项工程,并在去年成功召开了理论研讨会,总结了经验,并对这项工程的下一步建设作了部署,准备进一步吸收出租车司机、送奶工人、清洁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工作,增加社会治安防控的力量,扩大社会治安防控的时间和空间。改革警务运作模式,整合警力资源。我市“社区警务室”、“三台合一”、“警民联系点”等新型警务运作模式已经初具规模,效果明显,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出了贡献,但是,为了延伸农村治安防控的广度和深度,我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农村社会治安防控新的警务运作模式,建立健全农村治保会,充分发挥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熟悉基层的特点,成立了“大院联防”队伍,在各个易发案的时段和路段加强巡逻,有效预防了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对市政府选派的综治特派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民间纠纷调解委员会,对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进行有效调解,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的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又推出了“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每位民警联系一个村(居),深入到社会基层,加强同综合特派员和“住户型警民联系点”的联系,积极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村民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掌控社会治安动态,调查处理民间矛盾纠纷,切实构建人民群众内部和谐关系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努力创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良好的治安环境。只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针,必须长期坚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维护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因此,我局坚持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每月每个季度均对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和社会稳定进行分析,找出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方向,[本文来源于中国农业经济信息网-http://www.agrice.cn-中国农业经济信息网,帮您找文章]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打击的重点和方式。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采取什么方式更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工作要求,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打击力度,破获了一大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案件,抓获了一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扎实开展了查禁赌博、“民用爆炸物品”、定点清除“黄赌毒”、“娱乐场所吸贩毒集中整治”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民用爆破使用环节中的监管工作,对网吧、茶馆、歌舞厅、车站码头等社会治安复杂场所和人口聚集地,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治理乡村道路公共客车违规行为,从而净化了社会风气,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同时,针对农村“盗窃”、“扒窃”等倾财案件的多发性,我局采取措施,开展专项行动,加大了对“两抢一盗”案件的侦察破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今年一季度,打击处理了犯罪分子211人,刑事案件的发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X%。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是切实组织开展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重庆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会议精神,成立了江津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同时制定下发了《XX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和转发了《XX市公安局〈打黑除恶工作机制〉(试行)》,明确了农村宗教恶势力、流氓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路霸和群众反响强烈、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因此,只有切实开展组织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农村扫清黑恶势力,摧毁一批黑恶势力团伙,抓获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惩一批黑恶势力为首者和骨干分子,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建设和谐稳定地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是高度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切实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弱势群体,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局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坚持和完善领导接访、包案制度和首接承办责任制,对农村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责任倒查制和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以移民安置、征地拆迁、拖欠民工工资和对现行政策不满等热点问题为重点,从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准确掌握与农村弱势群体有关的情报信息,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化解不安定因素,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农村弱势群体工作,不断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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