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深入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部署,抢抓机遇,争先领跑,以“四坚持四聚焦”打造“聊惠托”服务品牌,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推动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现有托育服务机构495家,托位总数2.42万个,千人口托位数4.13个,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一、坚持统筹推进,聚焦品牌打造“精心谋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托育工作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民生实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市婴幼儿照护发展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要点。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将托育服务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行动计划》等文件,明确土地、财政、人才等支持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三是发挥考核效应。在省对市考核指标基础上,增加“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公办幼儿园托班备案数,二孩、三孩保育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项托育服务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等指标,并将县(市、区)考核分值提高一倍,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四是加大投入保障。制定市普惠托育机构二孩、三孩分档补贴实施意见,对于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入托的二孩、三孩,由财政局发放每人每月300、400元补助。市财政一次性奖补公立托育机构15—50万元、优质托育机构5—10万元。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托育机构的金融支持,做好托育服务各项税费减免。2022年以来,市、县政府为托育服务机构累计减免税费451万元,减免纳税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税832.7万元。 二、坚持多元发展,聚焦服务供给“精准滴灌” 一是扩大普惠供给。市、县政府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全市现有公办托育机构135家,建成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3家;2024年,将1个市级、6个县级和1个国有企业普惠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列入市10大民生项目。二是延伸学前链条。联合教育部门,将学前教育向前端延伸,2022年以后,鼓励现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在满足辖区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按照托育服务规范增设1-2个托班。目前,全市开设托班幼儿园数量达到407家,为托育服务事业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优化社区服务。打造集托育、托管等服务为一体的“水城育家”项目试点,由社区、新村免费提供场地,立足社会公益,服务社区居民,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目前,东昌府区被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省级家庭托育试点区,惠及群众2千人以上。四是推进单位办托。鼓励在聊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托育服务,已有12家用人单位开办托育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目前,市交运集团、东阿阿胶集团分别获评为2023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2023年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三、坚持资源整合,聚焦规范管理“精益求精” 一是强化综合监管。市、县政府明确卫生健康、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照护、食品安全、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督促托育机构严格执行。市、县各相关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托育机构督导检查,现场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挂账销号,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省内率先推行托育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评测等级机构进行差异化监管,定期公示,动态管理,筑牢婴幼儿安全防线。二是倡树先进典型。在全市范围内,评定托育机构运营先进典型,推广省、市优秀案例,形成托育服务“雁阵”集群。目前,创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50家,获批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5家。三是发挥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参与制定修订托育机构先进典型评定细则,推动托育服务向管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服务优质化发展。市、县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培训托育服务从业人员1340人次,对260余家会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调研68家托育机构典型做法。 四、坚持创新驱动,聚焦体系建设“精耕细作” 一是培厚育才沃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和指导目录,将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定为急需紧缺工种。依托x职业技术学院、x幼儿师范学校、x县职业教育中心,建立托育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全市14所大中专院校开设保育、托育专业,已招生2600余人。二是强化医育融合。制定《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健人员的指导培训,成立市、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深入社区、托育机构开展育儿知识讲座累计120余期,播出电视专题20期,推送科学育儿知识200余篇。三是完善母婴设施。印发《关于推进“母婴室”与“妈妈小屋”共建共享的通知》,实现“母婴室”与“妈妈小屋”共建共享,推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目前,全市配置母婴室共494所,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设施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