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提出了反对“四风”和“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并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基层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干部作风中依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此次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将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生活等个方面,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自查不作为的问题
1、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解的不深不透,对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认识不到位;对正常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和非法宗教活动、民族感情与民族情绪的界限把握不准;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新疆三史”的学习教育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导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宣传教育抓的不实。如,对XXX清真寺的民管组织负责人(该村的党支部书记)在抓宗教工作方面没有主动、系统的给其安排过实质性的工作,自己也没有就党支部书记如何抓宗教工作做过深入的、系统的研究,造成这些民管组织的负责人对宗教活动除了安排值班或打扫卫生之外的其他事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使我乡的宗教活动工作长期处于没有组织正确有力的监管态势之中,当然也是对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没有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战斗堡垒作用。这都是我缺乏民族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导致鉴别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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