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永星
一、转变观念、加强学习。
加入WTO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管理行为的挑战。WTO规则主要是约束政府行为的,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行为的干预,要求政府加大管理透明度,政府的管理行为要接受法律的监督,不能采取偏袒某些行业的经济政策,等等。这对我们这个正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在经济生活中还发挥很大控制作用的政府管理行为来说,的确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这种转变还应当体现在政府观念的一种转变。政府的职能应当实现重大转变,政府不再是什么都管的“万能政府”。政府应该致力于创建一个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搞好社会保障,改善环境,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发展创造机会、提供服务,而不是想方设法管企业。
观念转变后,还必须加强学习。“入世”后,仅有政治素质是远不能应对的。必须加强对世贸组织规则的学习,各级各部门除了聘请一些专家学者,为各级领导举办各类有关世贸组织规则的讲座外,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把WTO规则的学习,落实到具体的业务骨干、经办人员头上去。要下大力气培养一批、引进一批、留住一批精通WTO规则的专业人才,真正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二、加强服务,促进发展。首先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要理清面对国有、私营企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有哪些所承担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有多大立足各自职能可以为国有、私营企业服务的内容有哪些等等。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调研、集中整理后,应当制定出一个具体的工作思路,即可以在此基础上为国有、私营企业提供哪些便利和服务
其次,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可以学习借鉴全国其它城市且已被国家推广的经验做法,从涉及企业、面向企业行使管理职权的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建机关办事服务中心,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行集中办公、定时审批,推行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节省各类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必要时间。在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如何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受理回执制、AB岗制、办事制度及办事程序公开制、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公开制等,进一步深入探讨并出台可以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的多种措施、多种手段,拓宽政府部门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的空间,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再次,应当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机制。可以在已建立的三明市经济发展投诉中心的基础上,增设类似于市长热线等服务保障机构,增强对政府各部门办事效率的监督,同时及时解决一些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
第四,应当以追求行政效率为中心,形式多样地搞好服务。在各部门开展承诺制的前提下,可以由各部门相关业务机构或业务骨干走出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到重点挂钩企业办理相关事务,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公平执法,内外一致。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了世贸组织五个基本原则。这五个基本原则贯穿于世贸组织的各个协定和协议中,构成了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中国加入WTO,不仅意味着承诺遵守上述五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意味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家庭。因此,在积极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推进我市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大市场的同时,执法应当做到内外一致,这才是确保我市投资软环境建设成果的根本。
虽然贸易措施的制订及其变化的公布是由中央国家机关来公布的。但是我市具体执行上述贸易措施并解决由此而引起的贸易纠纷或投资纠纷时,在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裁决权或司法判决权时,能否准确适用WTO规则,公平执法,内外一致,则直接关系到我市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成败。
首先,各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及市、县两级法院应当抓紧学习WTO规则,熟悉并掌握WTO规则,以确保在作出行政决定或司法判决时符合WTO规则。法律人才薄弱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采取聘请法学院校法律专业人才或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的办法来解决当前困难。
其次,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有关国际投资或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中,在适用WTO规则时,应当牢固树立内外一致的执法观念,妥善处理案件,保护国际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各级政府当涉及有关国际投资或国际贸易纠纷案件时,特别是在涉及有关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从大局着想,相关政府应当作出必要的配合乃至短期利益的牺牲,以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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