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了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和区委的统一安排,近期集中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责任传导类谈话。今天,我首先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会后,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与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区人大、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专委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谈话;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本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与所分管的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谈话。责任传导谈话,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大家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发挥谈话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作用。下面,我重点强调六个方面。 第一,要坚持党性原则,永葆党员本色 坚持党性原则,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坚守政治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必须清清楚楚、毫不含糊。要对党忠诚老实,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大风大浪面前无所畏惧,做政治上靠得住的干部,绝不受任何错误思想的蛊惑,绝不做任何有悖于中央精神的事情。要强化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要加强党性锻炼,严肃认真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错误,不断完善提高自己,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第二,要守纪律讲规矩,强化纪律约束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和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要始终以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第一位的,最为重要,最为根本,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不触红线、不破底线。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五个必须”的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主动与背离党性的言行做斗争;要注重加强团结统一,不以人划线,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特别在推荐选拔干部时,要坚持五湖四海,以德才和实绩为主,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不得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和工作安排,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服从组织绝无二心、对待工作不讲条件,正确处理本乡镇、本单位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的关系,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对组织的决定、上级的部署搞选择性服从、挑拣性执行,不得打折扣、搞变通,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确保全区上下政令畅通。 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同时,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表率。要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制止、坚决纠正,防止蔓延扩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明组织程序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光荣传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是检验领导干部个人政治是否成熟的标志,对于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对于科学决策、强化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区直单位党组(党委)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凡重要规划、重大决策、项目资金安排、干部推荐选拔等事项,按程序提交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多沟通、多商量,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要胸怀宽阔、度量豁达,既不能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也不能软弱涣散,成为一盘散沙,做到统揽不包揽、敢断不武断、放手不撒手、大度不失度;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集体决策前要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决策后要严格执行集体的决定。 第四,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 权力意味着责任,职位寄寓着使命。我们要珍惜组织赋予的岗位和群众的强烈期盼,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要提升能力素质,练好内功,既要打牢政治理论根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要改善知识结构,熟悉业务工作,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要切实履行职责,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不折不扣落实好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要提高工作执行力,雷厉风行、立说立办,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从小事干起、从细节抓起,不贪图虚名,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每件工作做细做实。要敢于动真碰硬,作为党员干部,不论身居何职,都要有“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思想,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决不能推脱躲让、遇到问题绕着走。要坚持原则,矛盾面前迎难而上,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失误面前敢于担责,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要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规矩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边界、权力范围,在职责范围内,公道办事、谨慎用权,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在职责范围外,严守规矩、不碰红线,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有为才能有位。区委将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工作论英雄,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惩戒,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得到重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踏实工作、务实创业。 第五,要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力度越来越大,问责越来越严。多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发出了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充分表明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的决心始终坚定不移,是对我们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教育、提醒、指导、督促。我们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敢于担当、传导压力。要定期召开会议,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狠抓作风建设,咬定青山不放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严明党的纪律,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要坚决惩治不廉洁,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违纪线索,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不知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严以律己、管好自己,更要敢抓敢管,抓班子、带队伍,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面对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要敢于表明态度,敢于交锋斗争,该提醒的必须提醒,该处理的果断处理,决不能把问题捂着、盖着、兜着、护着,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要及时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岗位管理人员、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情况,提出要求,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要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延伸到哪里。 纪委(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要牢记责任、不辱使命,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关键时刻要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现象作斗争。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廉洁问题,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民政救济、低保医保、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问题,严肃处理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行业领域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的问题,从一个一个重要节点、一件一件具体事情上抓起,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责任追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党风廉政建设如果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干部纪律涣散、作风漂浮的;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严重违纪问题频发或出现重大不廉洁案件的乡镇和部门,要坚持“一案双查”,从严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真正让问责成为常态。 第六,要加强廉洁自律,保持一身正气 严以律己,筑牢为政底线,是领导干部的成事之要。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的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一要管好自己。严格按规格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严禁公车私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报销个人有关费用,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利用个人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会员卡、购物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这里再次重申,严禁各单位设立“小金库”。一旦发现类似问题,从严处理,不论金额多少,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做处理。 二要管好家人。从许多查处的贪污不廉洁案件来看,根本原因在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导致贪污腐化的口子越扯越大,最终落得的结果就是狱中“同病相怜”。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塑造良好家风。首先,自己要为家属子女做好榜样,时时刻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其次,要管好家属子女,经常教育、提醒和约束,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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