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次会议议程,我就本次警示教育大会做总结发言。刚才**同志、**等4名同志分别就“纪”、“法”、“德”、“责”四个方面分别对*同志进行了剖析,都说的很到位,我都认可。通过本次违纪违法案件,我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酒驾醉驾,不仅是置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在个别人看来,酒驾醉驾不可怕,被抓才可怕,一次侥幸的“胜利”,比十次失败更可怕,个别人侥幸躲过检查,便盲目自大起来。没出事不代表没事,无论有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在你醉醺醺地踩油门那一刻起,你就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个别干部以“没出事”为由,“求放过”或对抗执法,甚至寄希望于通过自己社会关系来试图法外开恩,这是“不懂法”的表现和“不学法”的结果。酒驾醉驾是违纪违法行为,不仅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还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影响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因此,我们干部职工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抱着“就这一次”“就喝一杯”“就玩一回”的侥幸心理,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一时的放松,影响了集体的荣誉、损害单位的形象、丢掉了个人的前途。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开展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就是通过深刻剖析*同志受处分案件,认清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群众观念和集体意识。 二、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力度 我们今天集中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最重要一个目的是要在加强思想教育、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解剖“*同志因酒驾被处分”这只麻雀,找寻问题重点,选准主攻方向,研究探索约束职工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守八小时之外生活纪律。二是要完善干部之间的监督约束制度。从*本次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除了他本身的纪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强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事件中随行不乏单位同事,而之间却缺少必要的提醒和监督,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得知该信息是在该同志已经被交警查获以后,充分说明单位同事间的监督与约束形同虚设,信息报送渠道也堵塞。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把监督及信息报送制度建设贯穿于单位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一张领导与下属、同属与同事之间有效的监督网和信息报送渠道,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 三、要联系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既要把警示教育融入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中去,又要以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警示教育与宣传树立先进典型相结合。我们在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的同时,要深入学习先进党员的事迹,用先进事迹感召人、教育人、引导人,在民政系统内形成一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实干兴业的良好社会风气。二是要把警示教育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后,全体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有禁则止。三是要把警示教育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必须弘扬正气,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解决好人情关系庸俗化问题,正确处理好人情与原则、守纪律的关系,坚持原则,严格纪律,弘扬正气,全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八小时之外生活环境。 最后,我再强调下: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之弦,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驾驶,用行动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任何人都不可突破底线、以身试法,否则,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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