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系列新的重大部署,为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国资国企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坚定理想信念,把稳初心之舵。“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拥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指导是我们坚定信仰信念,把稳初心之舵的思想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深刻阐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向全党发出“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伟大号召,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的战略定位,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全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国资国企新担当新作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是最基本基因和政治品格,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首要标准,要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来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协助党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健全联动机制,守好压舱之石。党的二十大报告回顾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就国有企业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怎样做强做优做大这个重大时代命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整提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次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是我们党从国有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对历次突发事件、重大危机特别是战“疫”的突出表现中得出的深刻启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新的光荣使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按照省委关于国企深化改革提质增效“4句话32字”工作总要求,全部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应配尽配,全部实现“党建进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委前置讨论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立了党委前置讨论研究清单审批制度,构建了覆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从严管控企业非主业非优势产业投资,严禁预期收益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投资、不符合能耗要求的投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制度和机制保障层面得到全面的强化。作为国企纪检监察机构除了监督各项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还要坚持系统思维、平台思维,创新工作机制,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监督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上下贯通,推动建立监督统筹贯通、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内部协同机制,对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各类监督进行统筹协调。外部要完善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构筑清廉国企堤坝,助力清廉国企提质增效。 厚植人民情怀,定好为民之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深刻认识党同人民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更好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省委在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强调,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存在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质属性决定其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企的长远发展效益是与人民的长远利益相一致的。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在经济和科技发展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不是靠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不是靠追求业绩突出,靠的是“一切为了人民”的理念,这不仅体现了民族精神,其中也蕴含科学道理,“为人民服务”是国企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做到监督国有企业在发展理念中树牢群众观点,促进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满足群众需求,将“为人民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竞争规则相结合。另一方面,按照纪检工作重点,继续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解决群众身边不廉洁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监督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工作中带头践行群众路线,突出为民惠民,围绕关心关爱职工群众办实事,梳理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带动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切实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不断为党、国家和人民积累财富。 赓续斗争基因,扬起作为之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三个务必”,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这一伟大号召,充分彰显了百年大党坚定的战略自信和高度的战略清醒,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自警自励的政治智慧和求真务实的政治品格,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责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反“四风”就要始终保持斗争精神,只有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牢牢把握正确斗争方向,才能做到在各种重大斗争考验面前“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要自觉加强斗争历练,在斗争中学会斗争,在斗争中成长提高,努力成为敢于与“四风”斗争、善于与“四风”斗争的勇士。在斗争同时要坚持纠树并举,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弘扬敢于斗争、团结奋斗、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等新风正气。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强化制度执行,将制度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敢担当者扬起作为之帆。 净化政治生态,奋起发展之楫。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廉洁只要存在,反不廉洁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反不廉洁只能进不能退,要坚决打赢反不廉洁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健全防止不廉洁滋生的体制机制,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协调联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我们要对标新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决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建设“清廉**”,全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能结合起来,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将全面建设清廉国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载体,将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作为清廉国企建设的大框架,在政治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内控体系和警示教育具体化常态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作为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坚持把“三不”一体推进作为战略目标,持之以恒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坚决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不廉洁问题,以清廉国企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建设廉洁教育平台,通过各单元的联动把握监督执纪与促进发展的关系,深入研究国企领域不廉洁方式、特征和表现,在深化国企“三不”一体战略过程中积极探索,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助力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发言完毕,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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