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必须持之以恒、善作善成、坚如磐石,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动真碰硬的力度、抓铁有痕的劲头、担当作为的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正风反腐,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驰而不息刹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强化作风建设,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系列警示活动,从加强党史学习、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正风肃纪,打好“强廉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月检查、节点查,月报告、季通报“两查两报”机制,锤炼党员干部作风。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抓关键节点,通过联合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全县各单位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集中检查,持续正风肃纪。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严查违纪行为,让法纪“戒尺”威慑常在。 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效果。在抓“常”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让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到监督就在自己身边,强化不能、不敢、知止的氛围。在抓“早”上下功夫,做到动辄则咎。立足抓早抓小,对在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给予帮助等方式,督促改正错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问责,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让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识到有责不问就会成为被问责的对象,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抓“快”上下功夫,提高审查时效。转变执纪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进行职务调整的予以职务调整,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重处分,让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住“绝大多数”,既纠偏扶正,治“病树”正“歪树”,又猛药去疴拔“烂树”,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突出主责主业,以执纪问责巩固反不廉洁压倒性态势 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办案重点,始终着眼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办案,抓住“圈子文化”“裙带关系”、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扎牢制度“笼子”。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廉洁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站所、乡村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不廉洁”;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惩腐打伞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不廉洁,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着力推进巡察全覆盖,开展全方位政治“体检”。在村级巡察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下沉工作重心,坚持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廉洁问题和作风问题,充分发挥“显微镜”“探照灯”作用,重点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中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拿卡要、优亲厚友、利益输送以及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紧抓“听、测、谈、查、审、结”等关键环节,精准“点穴”,直击“病灶”,做到巡察结果一村一报告,巡察意见一村一反馈,压实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整改主体责任,让广大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加快建设清廉**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