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把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通过建机制、夯基础、抓规范、促联动、强公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机制引领,周密部署安排。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市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和推广应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监管事项牵头责任科室及监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录入,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率和行政检查监管事项的覆盖率。在认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形势,全面梳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定锚稳舵、铺路护航。 (二)坚持动态调整,夯实工作基础。为确保“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100%认领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部门录入的**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项检查实施清单,并根据上级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实时同步完善,做到“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实施清单规范完善”。结合**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改版升级、**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操作系统上线运行以及全市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我局持续对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进行信息更新录入和动态调整完善,将全市**家重点企业、**家一般企业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全市**名执法检查人员信息予以修改完善,根据检查事项需求,建立监管对象标签**个,监管人员标签**个,“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坚持纵向联通,加强业务指导。为确保各县区同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先后组织各县区分局业务主管人员及联络员参加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省生态环境系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全面学习了“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操作流程,集中解答了一批系统操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各县区学懂用好系统平台,顺利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水、大气、土壤、固废等业务条线,要求市级业务科室加大对各县区分局“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标同向、进展同步,不留短板,不漏盲区。 (四)坚持联合统筹,精准执法检查。为精准规范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我局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对涉及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的抽查检查任务,结合**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确保抽取到位,检查到位。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操作系统,全市共开展部门内随机抽查**次,抽查企业**家。同时,积极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牵头或配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次,全市共随机抽查检查相关企业**家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综合执法模式进一步落地见效。 (五)坚持主动公开,强化结果应用。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录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及随机抽查的**家企业检查结果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操作系统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曝光台”进行曝光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进一步畅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成效进一步凸显、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做法,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对照认领的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及时核实处置“两类”线索,高质量做好监管信息推送,实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规范化运行和常态化应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生态环境领域计划性检查,包括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活动,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分局“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持续开展业务联络员培训管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各县区分局熟练运用系统平台,高质量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