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补齐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的 农业发展短板,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 见》要求,结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暂行办法》近 3 年的运作实 践,县委农办起草了《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办法》。 二、起草过程 5 月 9 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企业和乡镇代表进行讨论 并征求意见。8 月 13 日,副县长组织有关部门再次进行讨论修 改,并报送常委修订。9 月 3 日,县政府办联系负责同志组织召 开市县三农工作文件讨论会,县直有关单位及 4 个乡镇领导参 会,进一步对讨论稿修改完善。11 月 5 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11 月 13 日,经县委常委会 议审议通过,并以县委农办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办法》共分总则、奖补内容、工作程 序、责任追究、附则五个部分,13 条。 (一)《总则》部分,共 3 条。
明确了政策出台的目的、预算资金安排和奖补对象。 (二)《奖补内容》部分,共 5 条。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其中有 5 条比较重要。 1.第四条(共 7 款),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主要对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 范园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三 品一标”认证、展示展销等设定奖补。 2.第五条(共 4 款),支持农业规模化建设。主要对小麦 水稻规模化生产、稻渔综合种养、设施蔬菜、发展一村一品专 业示范村等设定奖补; 3.第六条(共 2 款),支持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对 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 500 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00 万 元。支持高科农业基地建设、重大农业招商引资及重大高科技 农业等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4.第七条(共 4 款),支持农业融合化建设。主要对农业 与信息化融合、农业与人才建设融合、农业与三产融合等设定 奖补。 5.第八条。设定了本办法没有明确的其他事项决定方式。 (三)《工作程序》部分,共 1 条。 说明申请奖补的具体程序。包括申报、验收、公示、兑现 等。 (四)《责任追究》部分,共 1 条。
主要明确了申报主体、验收单位与验收入员等的责任。 (五)《附则》部分,共 3 条。 四、资金测算 预算资金 2500 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 1400 万元,预算结 余主要原因是使用水稻结构补贴资金。新办法支持水稻、小麦 规模化生产和稻渔综合种养以项目资金为主,使用县级资金很 少,因此,新的奖补办法兑现不会突破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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