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没有硝烟的战争”
: |/ E) z0 I8 f5 S- }% w& S# @ 张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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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mso-bidi-font-weight:normal'>编者按:保密工作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在革命战争年代,党依靠成功的保密工作和艰苦卓绝的隐蔽战线的斗争,为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在和平建设时期,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开展对敌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围绕着保密与窃密、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我们与敌对势力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息。对此,处于党委办公厅(室)中枢地位,掌握着大量机密乃至核心机密的秘书工作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帮助大家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敌情观念和法纪观念,从本期起,我们推出新的“特别策划”——保密重于泰山。 9 x1 x6 v7 g. y( t3 i' z, B*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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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毛泽东同志亲笔为军委机要处题词:“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1951年,他又在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道:“必须十分保密,九分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近一段时期以来,胡锦涛同志针对当前保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保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秘书作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既是重要的涉密人员,又是重要的保密力量,也是窃密者瞄准的重要目标。所以,一定要强化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大局、保胜利的意识,以高度的警惕性和时不我待的精神打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 C! d. k J/ I) ?$ w+ v) |
“间谍就在身边,麻痹必食苦果” # s" ]4 h/ X+ _- L5 C4 p" ?+ J6 B
这是一个令人警醒的案例。某部机关干部诸某,与贾某曾有师生渊源,后来又曾经是同事、上下级关系。1998年年初,贾某复员回地方后,很长时间没与诸某联系。但从2001年年初开始,贾某经常到诸某的工作单位,随着交往的频繁,两人逐渐发展成为私交比较好的朋友。2001年年底,诸某参与组织某次重要训练活动刚回机关,贾某提出要看一看这次训练活动的材料,诸某毫无防范地把装有全套材料的一个文件带给了他,贾某翻了翻说:“这么多,我带回去看吧,明天还给你。”诸某没有任何警惕和怀疑,就让他把文件带了回去。第二天,贾某很守信用把文件还了回来。但诸某做梦也没有想到,此时的贾某已是台湾间谍。他把文件全部翻拍后提供给了台湾情报机关。就这样,一直到2003年8月,诸某先后4次将20多份涉密文件提供给贾某,贾某将其中的19份提供给了台湾军情局。案件侦破后,诸某才如梦初醒,但悔之晚矣,他因泄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9 X, @# J) R# d) B0 r K, l+ V
这个案例并非个案,泄密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敌情观念,思想上麻痹大意造成的。当前,保密工作形势极为严峻,特别是在社会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境内外敌对势力窃取我国经济、政治、军事、科技等情报的间谍活动非常猖獗。任何麻痹大意、放松警惕的思想都是非常危险的,必然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文秘人员对保密工作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与松懈,必须严而又严,慎而又慎。要充分认清当前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思想,强化“间谍就在身边,泄密就在瞬间”的敌情观念,不断增强保密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坚决按照保密的规章制度办事,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随意变通、心存侥幸等现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保密措施和规定。
7 b* |, Y' y; H4 z- t “隔墙可能有耳,涉密一定慎言”
, v0 G. a7 e& S0 Q$ d6 x' V 俗话说,“隔墙有耳,不可不防。”某部机关干部李某在这个问题上的教训极其深刻。2003年4月的一天,李某执行完任务刚从海上归来,单位领导向其通报了海上训练出现重大事故的情况,并要求严格保密。不久,他接到一位同学的电话,询问海上是否出大事了?他开始不想说,但在同学的再三询问下,李某碍于情面,就将这起海上训练事故情况透露给了同学,并要求这位同学一定要保密。然而,这位同学根本没把他的要求当回事,当晚便把消息透露给了自己的一位老首长。不料,他们谈论的内容又被老首长的儿子在隔壁房间听到。不知深浅的老首长的儿子先后3次将这一信息发布在国际互联网上,很快在互联网上被相互转载,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不仅给事故调查工作带来被动,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李某等人因此都受到了严厉的惩处。
9 J- O: X. K3 m5 Y) k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中明确规定,“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这些都值得文秘人员牢记和遵循。不该问的秘密你问了,不该说的秘密你说了,口无遮拦必然要出问题。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想方设法打探一些秘密,把知密当本事,把讲密当能力,把知密讲密当身价。秘书工作者掌握一些内部要情是正常的,但如果到处炫耀,以显示自己的能耐,那就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置身机关要头脑清醒,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机关的重要情况,都有一个知密范围和解密期。该哪一级知道的,就传达到哪一级;该什么范围讲的,就在什么范围讲;该在什么场合讲的,就在什么场合讲;该在什么时间讲的,就在什么时间讲。任何扩大范围、不顾场合和提前公布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1 T% g1 V) J4 S' b “需要笔下生花,不能笔下泄密”
. s* R! s( V! B0 D9 F 关某是机关的“笔杆子”,他文采飞扬,笔下生花,颇得领导器重。2004年年底,北京某研究院王院长慕名约他为该院所编写的一本书提供部分资料,关某爽快地答应了。随后,他为确保书稿的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从所在单位图书馆将有关机密资料借出。在使用过程中,他发现这些资料部分内容与网上某些内容非常相近,自认为“借阅资料已做降密处理,不属于保密范围”,遂录入计算机与其他资料合成,成文后提供给了王院长。2005年1月,王院长将他提供的书稿作为所出书的附录出版,全国各大书店公开发行,搜狐等网站全文刊载。经有关部门查证,关某提供的4万多字的书稿中,有一半源于他借阅的机密资料,造成严重泄密。为此,关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 `3 p% _ w D! s “办文”是文秘人员的经常性工作,在撰写材料、起草文件的过程中,追求“笔下生花”,增强文章的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都是必要的,但必须严防“笔下泄密”,否则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文秘人员在保密问题上怎么小心都不过分,一定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诚惶诚恐、战战兢兢的谨慎态度,任何时候都要视保密为“禁区”,不能越“雷池”半步,确保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失泄密问题。
8 Q8 M/ a, s c$ W/ P “网络泄密简单,不慎将起祸端” $ _/ z% A+ I5 Q4 x
我曾亲自参与调查处理过一起泄密案例:某单位一名在读研究生,为写毕业论文将移动硬盘插入互联网,准备下载一些资料。5分钟后,他突然想起移动硬盘内还存有一些涉密资料,就立即将移动硬盘取下。谁知,就是这短短的5分钟时间,他以前所存的37份涉密资料竟从网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走。为此,这名在读研究生受到了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此案令人感慨万千:“网络泄密简单,不慎将起祸端”。
" h: d. y, ~( P+ @7 X. L2 V 从近年来发生的失泄密案件来看,互联网泄密是一个重要的渠道。由此可见,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同时也给国家、社会和各级机关的保密工作增加了前所未有的难度。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设立专门机构,利用互联网所具有的开放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点,以及网络隐蔽、不受时空限制等远程技术实施网络攻击,窃取我国各个领域的情报机密。这样的教训不胜枚举。利用互联网窃取秘密和机密情报,已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实施窃密的重要手段。
x* I. ^% q7 j 防止网络失泄密案件的发生,首先,要熟悉保密常识。分析这些年出现的网络及电子信息泄密事件,其中重要的一条教训,就是个别机关干部缺乏基本的网络和电子信息安全防范知识。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必须加强对网络、通信、涉密电子载体安全防护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明确注意事项,提高防护能力。其次,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针对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从中央机关到各级机关都对保密工作作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比如,不得将涉密计算机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机密存储介质,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阅读和使用机密文电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等等。只要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保密要求和规定办事,就能有效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9 }( I6 b0 y5 j$ j"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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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e/ ?: b1 a3 j7 K (作者系解放军炮兵指挥学院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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