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党章的规定为参照,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时时处处都不忘自警、自省 贯彻 “三严三实”要求,必须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只有把党章中规定的“严”“实”作风旗帜鲜明地立起来,才能把纪律执行到位。学习好、遵守好、捍卫好党章,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根本指向。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不廉洁斗争一线,时常要经受各种考验,能否保持定力至为关键。必须以党章的规定为参照,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随时随地查找自己的不足,时时处处都不忘自警、自省,确保“从心所欲不逾矩”。当前,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 一是防止“骄气”。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往往对我们“高看一眼”。越是在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情况下,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千万不能居功自傲,忘乎所以。要谨记,我们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更何况任重而道远,必须戒骄戒躁,继续努力。 二是防止“义气”。所谓的“义气”,就是用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去代替党性原则、组织纪律,这样发展下去必然导致权力滥用。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履行监督责任必须从党的立场和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都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事,坚决杜绝私心杂念,坚决防止以私废公。 三是防止“小气”。“三转”之后,我们退出了很多议事协调机构。这种工作上的退出,是为了集中精力专注于主业主责,但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不了解大局,不围绕大局。既不能“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也不能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看天地、想问题。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大局、服从大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与此相联系,作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不廉洁工作的专门机关,既要在政治原则上“挺直腰杆”,又要在“组织协调”上“放低身段”,充分发挥司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防止“暮气”。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艰巨任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保持锐气,防止惰性,尤其不能固步自封、惯性思维、思想懒惰。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实践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得以快速发展,也日臻成熟、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起应有的思想敏锐,紧盯形势发展,紧跟任务变化,紧抓改革和工作方式转变。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是非戒尺,加强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能有丝毫含糊;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不能有一刻动摇。只有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