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1月24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黄小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开局良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
2006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紧紧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有力推动新一轮发展。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7501.63亿元,增长1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5.08亿元,增长38%;外贸进出口总额626.63亿美元,增长15.2%,其中,出口412.65亿美元,增长18.4%;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财政总收入1011.86亿元,增长28.4%,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41.03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3%;城镇登记失业率3.93%;人口自然增长率6.25‰。
过去的一年,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继写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后,再次载入六中全会《决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中央决策和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视察我省,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寄予厚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心,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海峡西岸经济区效应日益凸显,国家有关部委从规划布局、项目安排、政策措施等方面大力支持,海外华人华侨、台港澳同胞、国际友人、闽籍乡亲、各地闽商积极呼应,周边地区在产业、交通、市场、口岸通关等方面与我省加强协作。全省上下主动融入、奋发有为,深入贯彻省委总体部署,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所具有的完善全国区域发展布局、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形成服务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建设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前沿平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显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持续增强。
一年来,我们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制定并实施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粮食总产量701.53万吨,植树造林211万亩,水产品总产量602.02万吨。落实种粮农民直补、良种和购机补贴、石油等生产资料提价综合补贴政策。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15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333.42亿元,带动农户198.94万户。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水利“六千”工程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成5300公里,实施土地整理3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8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12万口,新建和改造农家店4531个。农村住房、森林火灾、水稻种植、渔工责任及渔船等保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有序推开,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成效明显,科技特派员、下派村干部、专家服务团等机制不断创新,农村“六大员”队伍普遍建立。实行“四免一补”就业服务,全年共培训40.7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4.6万人。农业“五新”进一步推广,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初步建成,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成效明显,农村金融服务逐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二)抗灾救灾有序有效。去年,我省连续遭受四次强台风和四次强暴雨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80亿元,灾情之重、损失之大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亲临福建察看灾情、慰问灾民,给全省人民以极大鼓舞。面对严重自然灾害,我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超前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受灾地区人民群众全力以赴、奋起抗灾,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冲锋在前、英勇奋战,社会各界积极援助、扶危济困,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受灾地区水毁设施和工农业生产及时恢复,重建家园工作扎实推开,受灾重建户春节前可如期搬进新居。抗灾救灾过程中,全省广大军民用意志和智慧、鲜血和生命奏响了气壮山河的英雄赞歌,体现出“以人为本、为民负责,不畏艰险、连续奋战,尊重科学、遵循规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顾全大局、自强不息”的伟大抗灾精神,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
(三)产业结构继续优化。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分产业梳理,按行业推进,加强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支撑作用增强,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长1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3.6%,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增加358家;电子、机械和石化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2.6%;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产值增长25.3%,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0.1个百分点。工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从156上升到161。循环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建筑业实现产值1158.22亿元,增长32.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信息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接待总人数达7008.28万人次,总收入810.74亿元,增长18.3%。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加大,全年新增各项贷款1389.69亿元,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元,产业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良性互动。
(四)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制定并实施中长期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作出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决定。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实现产值1674.44亿元,增长26.4%。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迈出新步伐,光催化技术、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研究中心和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建成,电子信息等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建立各具特色的生产力促进中心79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5个,福州、厦门软件园和一批高新技术园区的载体功能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新增4个行业技术开发基地、2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276个工业项目完成投资120.5亿元。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医药和农业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数字福建”建设取得新成效,政府、企业、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品牌战略有效实施,新评中国驰名商标14件、中国名牌产品25个、国家免检产品133个,总数分别达49件、76个和228个。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第四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促成3667个项目成果转化,常年性、宽领域、多层次的项目对接持续展开。
(五)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投资结构继续优化。重点建设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工业项目占重点建设投资的比重分别提高1.6个和6.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40.6%,拉动全社会投资增长18.9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高速公路新增153公里、累计达1229公里,港口吞吐能力新增1900万吨、累计吞吐量2.3亿吨,电力装机容量新增443万千瓦、累计达2205万千瓦。厦门金龙客车新厂、泉州船厂修船、南平铝业铝型材技改、福州力恒纺织、永定和将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一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温福、福厦铁路,龙长、浦南高速公路,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福建炼化一体化等在建项目实现阶段性目标。龙厦铁路、永武高速公路、厦门PTA二期和PX、石狮PTA等项目开工建设。厦深、向莆铁路和一批高速公路、港口、电力等项目正在落实开工前准备工作。
(六)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南靖等9个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三明、南平区域森林资源流转市场开始形成,明晰林权任务基本完成。林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省属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步伐加快,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成效明显。民营经济总量壮大,制度、技术、管理创新步伐加快,发展政策得到落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厦门港一体化管理体制全面运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扎实推进,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序开展。
(七)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通关模式,推进区港联动,通关环境不断改善。继续落实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规定,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和贸易壁垒。贸易结构继续优化,民营企业出口比重提高4.3个百分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分别达44.1%和21.8%。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全省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438个、合同外资74.1亿美元,分别增长49%和47.5%。开发区清理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全省84个开发区顺利通过国家审核,福州、泉州和福清3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国家验收,厦门成为全国首批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厦门保税物流园区封关运作,莆田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和加工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继续发展。外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成功举办第十届投洽会和首届海西论坛,海交会、商交会、旅博会、林博会、台交会、艺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效明显。
(八)闽台港澳侨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实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和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全年新批合同台资19.5亿美元,实际到资14.2亿美元。对台贸易额56.07亿美元,增长15%。率先在澎湖举办福建商品展,率先实施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率先扩大台湾农产品准入及零关税种类和范围,率先恢复对台渔工合作业务。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和第八届花博会取得丰硕成果。我省沿海与金马澎直接往来取得突破,新辟泉州与金门航线,“两门”、“两马”、“泉金”航线运送旅客达66.9万人次,实现泉州与澎湖个案货运直航,“两门”邮件包裹业务正式运营,厦门成为节日客运包机直航点。福建居民赴金马地区旅游人数稳步增长,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的旅游对接取得实质性进展。首届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产生积极反响,首次入岛文艺公演和图书交易会成功举办,两岸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和各界人士的交流进一步深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正式开馆,闽台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成立。闽港在金融、贸易、招商、中小企业、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合作取得新进展,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入驻福州,成功联办闽港物流合作交流会,新批合同港资49.4亿美元。闽澳在拓展葡语系国家市场、联合促销旅游精品线路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侨务工作继续加强,开展重点侨情调查,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积极引进侨资侨智,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
(九)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省财政一般预算用于科教文卫等方面支出207亿元,增长22%。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46万平方米,启动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有38个县(市、区)完成“双高普九”任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3.1个百分点;启动县级职教中心和国家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得到加强;筹建武夷学院、福建公安学院、江夏学院、闽南学院,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1.1%,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46.13万人,比上年增加5.43万人;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覆盖面扩大,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控制医药费用专项工作取得进展。制定并实施文化强省建设纲要,文艺创作演出更加活跃,农村文化不断丰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得到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繁荣发展。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在厦门成功举办。福建大剧院、省广电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不断发展,第十三届省运会成果丰硕,我省运动员在第十五届亚运会上获得15枚金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注重集约用地,既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又有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人事、编制、气象、防震、测绘、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3753元和4833元,城镇新增就业61.9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全省城乡96.2万人享受低保。对困难乡镇、村“两委”和城市社区居委会给予经费补助。率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继续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助学金,实施高校奖学金和中职学校助学金制度。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顺利推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得到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36个县(市、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造福工程”新搬迁任务、农村“户户通电”和5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完成。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基本解决,并建立防新欠长效机制。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族、宗教、老区、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一)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14件、省政协提案760件,办结率均为100%。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主动听取各界人士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加强效能建设,强化行政监察,深化绩效评估,政务公开范围继续扩大。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平安福建”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严格落实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处置预案逐步完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信访工作继续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国防动员建设取得新成效。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得益于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总体部署的全面实施,得益于全省人民的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建设与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结构不够合理,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尚未消除;创新能力不够强,人才结构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较少,服务业发展相对较慢;受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和出口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外贸出口面临新的挑战;重要原材料和高新技术设备进口亟待加强;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山区发展还不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机制不够完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社会治安状况需要进一步改善;一些行政机关运作能力不够强,研究问题不深,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大;一些公务员缺乏责任心、办事效率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等等。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落实“四个重在”,扎实做好2007年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把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
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2.8%;外贸出口增长13%,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5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减少1%。在执行中力争更好更快。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推动持续,促进提升,用心运作,增进实效,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产业支撑,持续良好发展势头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持续发展基础。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整合财政性涉农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充分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壮大畜牧业、水产业、林产业、园艺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网络化销售,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落实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10万亩以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广和应用农业“五新”,扶持对现代农业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研发,提高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有效防范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生物入侵。加强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加固病险水库,加快修复水毁工程,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建设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强化乡村规划和管理,推进农村水、电、路、通讯等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产品流通设施,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农民职业技能等培训计划,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发挥农村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健全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下派村干部、农村“六大员”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实施整村推进计划,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完善“三农服务网”,办好“台湾海峡渔业气象”和“渔民之友”广播节目,加强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
壮大工业经济,增强持续发展的主导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技术改造升级中促进内涵深化,在产业有效扩张中促进外延拓展。依托工业园区加快产业集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配套水平,推进园区二次创业。创新工业管理方式,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和经济运行调度,抓好新增长点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建设福厦沿线国家信息产业基地,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移动通信产品等项目;石化产业重点建设湄洲湾(南北岸)和厦门海沧基地,加快延伸石化中下游产业;机械制造业重点培育工程机械、轻纺机械、环保装备、电机电器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福州青口、厦门灌口汽车工业城,优化全省汽车整车生产及零部件产业布局;高技术产业重点在光电、软件、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扶持发展一批项目;冶金工业重点发展钢、铝、铜、钨、钼等产品的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传统产业要加快改造升级步伐,提高轻纺工业的产品档次和品牌效应,促进建材工业以先进工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我省企业,扶持发展重点骨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加快发展服务业,培育持续发展新增长点。制定政策措施,扶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和水平。推进物流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作用。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会展业,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法律服务,鼓励发展咨询、资信、广告、工业设计等商务服务业。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效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开发滨海、生态、文化、红色、乡村等旅游精品,打造海峡西岸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物业管理、家政、健身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扩大消费需求。
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开辟持续发展新空间。突出港口建设,细化布局规划和开发方案,加快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福州和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积极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和泉州新港,集中建设第四代以上集装箱船专业化泊位,逐步形成重点突出、优势鲜明的现代化海峡西岸港口群。完善公路、铁路等集疏运体系,推进物流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港口综合吞吐能力。加大货源组织和航线开辟力度,稳定近洋支线,拓展远洋干线,提高港口对国际知名航运公司的吸引力。严格岸线管理,合理利用陆域、水域资源。深化厦门湾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湄洲湾港口资源整合。依托重要港湾和沿海工业集中区,加快发展临港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大型重化工业项目。推动船舶工业发展,建设沿海修造船基地,支持民营修造船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水平。优化海洋渔业结构,发展海水生态养殖,扶持远洋渔业,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出口。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争取设立海峡西岸海洋科研中心,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等新兴产业。重视海洋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抓好近海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863计划海洋监测专项福建示范区项目,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二)发挥区域优势,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坚持互利共赢,提升闽台港澳侨合作成效。进一步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在产业合作、农业开发、推动直接“三通”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在物流、信息、金融等服务领域合作有新突破。实施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及相关政策,密切与台湾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加强机械、电子、石化等重点领域的产业合作。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支持现有台资企业发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扩大对台贸易,争取更多福建商品入岛展销。落实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政策措施,加快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发展,推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销售集散中心和漳浦、漳平、福清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继续发挥我省与金门、马祖、澎湖直接往来的通道作用,扩大直接往来成果。推进闽台旅游合作,培育“海峡旅游”品牌,把福建建成海峡两岸旅游合作的重要基地。推动闽台民间往来,促进区域、城际交流和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的合作。借助与港澳建立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机制,加快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建设,开展联合招商,合作建立生产促进中心,积极吸引香港物流、金融、法律、会展、信息等服务领域企业来闽投资;深化闽澳四项合作,与澳门共同开拓葡语系国家市场,联手推广旅游精品。加强地方外事工作,推进各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做好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工作,依法维护侨益,增进与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
把握国际经济贸易新变化,提升对外开放带动作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完善“大通关”机制,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监管模式的覆盖范围,开展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试点,增加出口免验商品的数量,继续推行重点口岸查验7天工作制,提高通关服务水平。推进与内陆省区的“海铁公联运”,有效组织货源,提高出口货物生成量。促进区港联动,办好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的新挑战,继续实施支持和鼓励出口的相关政策,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出口,培育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健全出口风险防范应对机制,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发展中小出口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国内短缺的能源、原材料进口。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按产业政策加大招商力度,在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有新突破,在吸引外资来闽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地区总部等方面有新成效。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原材料、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因地制宜吸纳产业转移,进一步形成分层次利用外资格局。办好第十一届投洽会,举办第二届世界闽商大会,扩大海交会、商交会、旅博会、花博会、海博会、艺博会等经贸活动和海西论坛的成效。
推动自主创新,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激励和评价机制。加强应用研究,鼓励原始创新,突出集成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有新进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环节的技术创新,建立研发和技术中心,开发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围绕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攻关,抓好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海峡西岸星火产业带等项目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力度,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合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园等高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产业公共技术和创业风险投资等平台。充分发挥“6·18”平台作用,广泛征集项目成果和技术需求,完善常年对接机制,促进更多项目转化落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科普工作,提高民众科学素质。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复合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励归国留学人员的创业活动。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和依法治理力度,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进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耗能产业和2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扩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范围,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大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继续推进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展沿海滩涂围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清理整顿违规小水电,合理开发水能资源。严格依法保护饮用水源。继续抓好“五江两溪”重点流域、主要海湾和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强化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和重点矿业开采区、重点水土流失区等生态脆弱区治理。加强城市内河、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
(三)集聚资源要素,更加注重具体运作
深化项目带动,以务实运作增强发展后劲。围绕“十一五”规划布局,用好产业目录,生成、引进和实施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保持合理投资规模,进一步提高“两个比重”。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499个,总投资7367亿元,年度投资938亿元。重点建设中工业项目267个,总投资2491亿元,年度投资310亿元。加快在建铁路、高速公路、工业和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建成龙长高速公路、厦门嵩屿港区一期、厦门友达光电、三钢中厚板、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开工建设厦深、向莆铁路,武邵、福州和泉州绕城高速公路,厦漳跨海大桥,仙游抽水蓄能电站,戴克轻型客车、泉州船厂造船、中铝瑞闽铝板带、南纸林纸一体化等项目;继续深化省“十一五”规划的燃煤电厂和宁德、福清核电,金鹰林浆纸一体化、福欣特殊钢等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项目领军人才的作用,强化项目报批、征迁补偿、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和保障,形成高效率的项目推进机制。
深化体制改革,以积极运作激发创造活力。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工作,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林木采伐管理、林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步伐,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社会资本与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有效对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服务体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抓好厦门综合改革试点,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总体方案和配套措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后评估制度;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步伐,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强化互动融合,以整体运作促进连片发展。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明晰城市群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总体布局和实施步骤。发展城市联盟,加强城市之间的协调衔接,推进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设施的共建共享、产业的协作配套、市场的相互开放和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出台扶持政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系统,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注重城市特色,丰富文化底蕴,提高城市发展品位。充分发挥福州省会城市的重心和辐射作用,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和示范作用,泉州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漳州、莆田、宁德拓展一线的骨干作用,三明、南平、龙岩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壮大闽东北、闽西南两翼,促进连片繁荣发展。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互动衔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速铁路以及同南方电网联网工程、华东电网第二通道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协作效应。充分发挥港口优势,纵深推进省际合作,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中西部省份从我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并投资建设港口。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坚持互动联动,深化山海协作,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山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做好财政金融工作,以高效运作服务各项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产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依法治税,加强征管,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确保重点支出。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收支分类,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范围,统筹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审计,规范财经秩序。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发挥金融的服务和调控功能。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社会事业和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公司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四)着力改善民生,增强和谐社会建设实效
集中新增财力,增进惠民利民实效。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劳务派遣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用工环境。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和生活保障的有效办法。扩大“五险统征”试点和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继续推进水利“六千”、“年万里”农村路网、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闽江和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继续实施医疗补助。从今年开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在全省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开展“光明行动”,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选派千名医生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用两年时间基本消除全省农村中小学现有108万平方米危房;启动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加大实施“造福工程”帮扶力度,组织搬迁2.5万贫困人口;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全面实施侨居造福工程,解决华侨农场居住危房问题;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制度,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省财政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推进森林火灾、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工责任和渔船等农业保险;援助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一户一就业。
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增进统筹发展实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更加注重素质教育和教育的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突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岗位成才。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整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发展计划,推进省级重点学科、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助学,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重视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发展民办医院,扶持发展中医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控制药品采购价格,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筹办2008年全国农民运动会。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重视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百所敬老院。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切实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管理,增进平安创建实效。健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建设。加强分类指导,统筹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在土地征收征用、城镇建设拆迁、库区移民、企业重组改制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完善防止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探索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途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处置预案。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工作。完善国防动员机制,强化国防教育,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后勤保障,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海防、人防工作,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营造团结和睦氛围,增进建设文化强省的实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大力发扬“三平”精神。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推进和谐创建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学艺术。加强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管理。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建立文化精品创作专项资金,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动漫等创意产业,扶持一批文化龙头企业。推进“福建土楼”、“泉州海丝”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加大“三坊七巷”、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等一批重点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名家大师,培育一批拔尖人才。完善城乡文化设施,健全文化服务网络,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一批农村文化工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
三、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有效作为
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以有效作为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局面。
在推进依法行政中有效作为。我们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监督法》,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监督,在行政立法、决策、执法和信息公开等环节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继续治理商业贿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防权力滥用,确保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在落实发展思路中有效作为。我们要抓住重大历史机遇,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凝聚人心,坚定不移地实施新一轮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六个扎实”的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阶段;始终坚持“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和“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努力完善基本格局,不断拓展基本态势;深入实施“八大举措”,持续推进“九大支撑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蓝图。
在解决问题中有效作为。我们要主动发现问题,并研究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保、环保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创造条件,倾心去做;对规模、质量、效益、结构、体制、机制等事关经济持续发展的问题,必须打破思维定势,及时有效破解;对各种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等事关和谐稳定的问题,必须完善预警、指挥、救援体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保民平安。
在强化管理中有效作为。我们要敢抓敢管,下决心治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习气,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等弊端,深化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严格行政问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要高效便民,注重制度创新,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规定,完善运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切实改进“第一道门槛”的服务,做到办事窗口能办成事;要奋发进取,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良好态势令人鼓舞,新一轮发展的宏伟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人民,立足围绕全局,立足科学发展,立足执政为民,立足求实求效,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全面建设惠及全体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目标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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