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潍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市政府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 号)和《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场所 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10类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突出风险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敷设不符合要求,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责任分工 (一)属地政府责任。各镇街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检查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各镇街区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1.建立4张清单。各镇街区要明确职责,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一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 2.加强群防群治。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力量,以建筑为基准逐栋排查,比对核查单位自查报告,建立健全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档案或数据库。每月推进情况于当月底报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3.定期调度催办。各镇街区要定期调度,自5月份起每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督促辖区社区、村庄照单履职、照单排查、照单施策。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10类场所、10类风险的排查整治,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1.市文化旅游部门。深刻吸取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火灾事故教训,指导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排查整治,推广技防物防措施,提高文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场所,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2.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审批,快速拨付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3.市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建设,重点提升组织人员疏散、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4.市商务部门。重点督促商场排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 5.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6.市应急管理部门。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市电力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力行业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供电设施安全检查。 8.市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四清一查一堵”,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堵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 9.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提请市政府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5月25日前,10类场所要完成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10类场所要在市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下,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起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按照“一呼百应”要求夯实群防群治基础,提高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灭初期”的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约谈培训。各镇街区、行业部门要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市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加大对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实现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八十三届国际电工大会、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三)严整重大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进行媒体曝光。 (四)坚持科技引领。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潍坊消防“防消一体化”实战应用平台推广工作。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安装应用“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 (五)强化宣传培训。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三年攻坚战行动,开展好“攻坚强化年”活动,组织各企事业单位、镇街、社区、村“两委”负责人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社区、学校消防体验室建设力度,大力推广体验式消防宣传教育。各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平台,通过专题报道、跟踪访谈等形式,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力度,切实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5日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工作重点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5日至10月1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排查整治,定期调度督导,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8日)。各级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市消防救援大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等工作。各镇街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参照成立本地区、本部门的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标准》(潍安字〔2017〕12号),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要严格落实《潍坊市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通报办法》(潍安字〔2015〕27号),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市安委会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列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各有关负责人;对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