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民政局党委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党建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领导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机关党的思想建设是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新时期的迫切需要,各支部要把思想建设摆在机关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积极探索和拓宽党的思想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其内在联系、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丰富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战略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今年的民政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上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为推进闽北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2、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党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各支部要明确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学习座谈、研讨、收看电教片等形式,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深化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要努力克服工学矛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完善学习创建活动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创建的实效和水平。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调训工作,注重在实践中、岗位上学习,把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民政部门加强执政能力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广学时积累制、学分累计制等办法,进一步完善考学、评学、述学、督学制度,形成推动激励机制。
4、广泛开展“喜迎十七大,为党增光辉”主题系列活动。扎实做好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党的知识测试和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十六大以来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宣传我市民政系统干部先进典型,营造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舆论氛围。十七大召开后,要及时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党委将举办辅导培训、学习座谈会等,推动学习贯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求实求效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各支部要以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努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进一步深化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今年是市直机关第四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第三年,也是检验民政系统创建成果的关键一年。直属各支部要围绕“六好”目标要求,不断深化创建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创建实效。把创业竞赛、服务基层、效能建设、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纳入其中,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成果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履职的经验,不断拓展创建空间、创新方式、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创特色、增活力,充分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支部书记“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推动发展的能力、促进和谐的能力、服务党员群众和求实创新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目标,强化基层支部的工作优势,积极探索党员动态管理的新途径,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机制,解决好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局党委将在“七一”期间开展“五好”支部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五好”支部创建活动的开展。
3、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各支部要认真贯彻南民委[2006]42号《中共南平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围绕“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好、机关作风形象好、单位履职业绩好、工作机制运行好”的“六好”目标,开展以“育一流作风、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作一流贡献”为主题的创建活动,要围绕服务发展这“一个中心”,突出民政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大主题”,力求取得在落实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高民政干部执政能力、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三大突破”,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队伍管理、构建和谐机关“四大机制”。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要突出抓好本机关的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合实际,稳步实施,在“创”上下功夫,在“联”上抓落实,扎实推动民政系统党的工作、党员队伍和业务工作走在前头。
4、围绕发展大局,推动有效履职。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党建创先载体优势,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推动各支部有效履职。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中的带头表率作用、党组织在推动履职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在履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良好形象推动各项工作走前头。进一步深化新一轮“创业竞赛”, 围绕“前、通、借、联”四字要求,深入开展“两服务一提高”活动,主动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有效作为。把先进性建设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建功立业,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作风建设是机关党的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各支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作风建设与创业竞赛、绩效考评、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以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切实把作风建设的要求渗透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继续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自律等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执政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在教育中重点抓好机关单位和“服务窗口”的作风建设,从科室、经办人员做起,从服务的“第一道门槛”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围绕服务群众、推进工作这一主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良好作风的自觉性,努力树立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良好形象。
2、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省、市委贯彻《意见》要求,抓好2007年制度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继续坚持部门领导任前廉政谈话,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坚决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利用审核审批权、民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中的违纪违规案件,把惩防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强化党内监督,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认真贯彻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深化文明创建,共促平安和谐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需要,涉及机关业务、党务、行政工作等各个方面,各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努力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局面。
1、积极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坚持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职业思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实践,促进团结友善、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和“知荣辱、讲正气、求和谐、促发展”社会风尚的形成。树立诚信意识,在民政系统继续开展争创群众“八满意”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并以此活动为载体,努力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形成与文明窗口相适应的言行举止、仪表仪容、服务环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立足岗位传播文明,全面树立民政队伍新风尚。
2、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一要改进行业管理,推进规范服务。按照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要求,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失职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特别是殡仪服务、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救助管理等部门要针对各自行业工作特点,进一步构建信用平台,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二要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服务发展。要始终把文明行业创建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举措,按照“窗口就是环境,服务重在落实”的要求,广泛开展 “三比三赛”活动,在服务大局中前进,在深入创建中发展。要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渎职失职、办事推诿、官僚主义等问题,促进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三要加强环境建设,提高综合效益。各支部要重视服务环境建设,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美化办事大厅,健全完善便民设施,营造温馨服务环境;同时要积极参与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与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村镇、军民共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扶持农村、社区弱势群体,多做扶贫济困的好事实事。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
3、深化结对帮扶、挂村服务,共建和谐社区、和谐机关。以“扶贫济困,共建带创”为载体,落实困难群体帮扶制度,持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围绕市委开展“农村基层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互动联动活动,深化挂村服务工作,运用综合手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结队帮扶户和挂点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文明创建的实效;结合纪念建军8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和我国传统的节庆假日等,广泛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干部职工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营造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基础性创建活动,建和谐班子、谋和谐发展、育和谐文化、带和谐队伍、促和谐平安。努力形成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风清气正的思想氛围、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完善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努力为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4、切实加强群团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工、青、妇建”制度,切实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持续开展 “万名党员牵手帮困” 、“送温暖、献爱心”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党员干部业余文化生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实现群众工作的整体推进与党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工青妇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支持社会公益活动。要运用各种载体,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争创一流业绩。
五、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水平
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水平是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各支部要坚持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建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以及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有所创新突破。要突出重点,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逐步建立全面、具体、配套的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保证党员队伍建设常抓不懈。
2、坚持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书记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委员各司其职共同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支部要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要坚持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半年自查、年终考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经济工作的同步加强、同步推进,使党建工作在推动闽北民政工作中充满生机和活力,成为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全面落实的有效抓手。各支部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增强党建工作服从发展、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3、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支部班子建设,努力建设知全局、懂业务、精党务、能创新的领导集体,切实增强基层支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严格履行支部书记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加强对班子履职情况的督查。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业务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党务干部要加强学习与实践,努力提高服务发展、推动履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能力,树立党务干部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善于务实、乐于奉献的形象。各支部委员要增强做好党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要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努力完成党委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