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围绕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目标,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努力为建设“平安南平”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总结经验,统筹规划,推动新一轮普法启动实施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 “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这一时机,开好局,起好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在2005年“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三家联合组织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内开展了评选2001-2005年全省、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共评选出60个先进集体,120名先进个人,并推荐省上表彰。全市有12个先进集体,20名先进个人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其中建瓯市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延平区杨西社区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俞飞云和蔡学锋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为总结推广“四五”普法经验,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宣传部编写了《南平市“四五”普法典型材料汇编》,下发各地进行交流学习。为及时做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根据上级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2006年南平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重新修订了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细则,并出台《五五普法规划》(讨论稿),全面启动“五五”普法。9月28日,我市召开“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车达卫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四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并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建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陆续召开本级的表彰暨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市里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还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与措施保障,也标志着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深入宣传宪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南平”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利用法律颁布纪念日,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广泛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在《公证法》颁布实施日,开展了《公证法》专题宣传活动,当日就发放各类公证宣传材料4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在3月综治宣传月期间,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大型宣传活动,普及创建“平安南平”有关知识。以《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专题编写了法制宣传提纲进行散发,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县(市、区)开展宣传周活动1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1000人,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发文,在全市开展以“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司法局与市妇联联合主办了“中国人寿杯”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南平电视台对本次竞赛决赛现场进行了转播。市依法治市办还按照省上部署,组织开展全市“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地通过领导讲话、散发标语、悬挂横幅、举办法制图片展、法制讲座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宣传活动,起到较好社会效果。结合“法律六进”和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年初以来南平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多的特点,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并组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结合“八荣八耻”教育,联合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镇”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秩序。5月下旬以来,市依法治市办、市、区两级司法局共同组织宣讲小组,深入延平区6个街道举办多场“如何依法维权,进行理性诉求”的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为村居社区群众普及如何合理反映正当诉求,依法理性维权的法律知识。10月,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社、宣传栏、广播站等阵地资源,利用彩铃、短信等多种传媒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无毒社区(村)”等创建宣传活动,以此推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政和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在新闻单位的支持下,在县电视台推出了大型法制宣传栏目——“‘五五’普法之窗”,将近年来收集的部分法制宣传音像资料以及本县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电视访谈、法制讲座等形式,在荧屏上播出,走入千家万户,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范围,扩大了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三)深入开展农村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建设,抓好抓实以农民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不断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市司法局与市文明办合力编写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选择与农村群众有着密切关系的26个领域的法律问题和案例进行解答解说,便于农村群众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6月份,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实施意见,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进农家”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积极行动,采取措施,结合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乡镇”和“三下乡”等活动,送法到农村,送法进农户,促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结合2006年度村委会换届选举,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光泽县局和各乡镇司法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全面推广“户代表议事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村工作的规范和提高。延平区西芹镇西芹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另有24个村被评为“福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巩固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民心工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运作,全方位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维护一方和谐稳定。
(一)落实“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积“小安”为“大安”。各地围绕创建平安工作总体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任务,对本系统、本单位在“平安单位”建设中的措施落实、责任到位、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创安”情况。市局在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防控机制,针对局机关楼院治安防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修订有关楼院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督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7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三大调解”联动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在各县(市、区)普遍推行每月一排查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全市坚持每上、下半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在“9·8”国际贸易洽谈会和国庆期间以及省党代会召开前夕等重要、敏感时期,及时部署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明确排查重点,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及时掌控与调处化解。在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各地继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抓好全市1650名综治协管员选拔工作与报酬落实,积极协调解决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和调解员误工补贴。政和县综治协管员、治安保卫员、交通协管员等3个职务均由调解主任兼任,享受补贴每人每月50元,调解主任人均月工资从去年30元提高到今年的80元。松溪县101个行政村和6个居委会的调解主任,全部享受综治协管员的待遇,使困扰基层调解人员多年的报酬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分级培训指导工作,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调解技能指导,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全市共举办培训228期,培训人民调解员5561人次。坚持从闽北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调处纠纷机制,提高矛盾化解实效。建阳市抽调17名优秀干部组成城区、农村、涉法和律师四个服务小组,主动下访回访进行提前疏导协调,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历史遗案,对下访和排查出来的32件矛盾纠纷逐件疏导协调,大部分得到化解。顺昌县局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对司法所办理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调解案件,给予每件100元-200元的办案补贴,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邵武市在一些乡镇建立“政务民情交流室”,以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加强疏导。政和、建瓯部分乡镇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或重大疑难纠纷,采取民主听证的方式,实践证明这种调解形式当事人双方反悔率低,效果好。顺昌、建瓯许多乡镇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前移矛盾纠纷防控关口,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武夷山市局领导遇有重大信访事件,亲临一线做好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参与处置了洋庄乡坑口村民与茶劳山垦殖场的林权纠纷、武夷街道村民因武夷学院征地补偿问题等一系列群体性上访事件。延平区“148”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积极介入市文化广场拆迁、夏道镇安济村瓷厂土地权属等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截至12月份,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060件,调处9060件中,调处成功8803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12月,省综治检查组莅临市局检查指导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充分肯定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一些好经验好作法值得在全省借鉴和推广。
(三)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社会防控体系。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会议纪要,省委组织部、省政法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事厅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司[2006]147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06]36号)精神,市局主要领导多次找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协调,并深入各县(市、区)与地方党政领导交换意见,确保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之外,市局还积极向上反映闽北山区的实际困难,向上争取资金或装备,改善我市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交通落后状况。11月,市局与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人事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与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司法所工作经费的意见,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与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对《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有目标、有计划、有安排,注意选拔工作勤奋、成绩突出的司法助理员担任副科级司法所长,政和、延平等地将表现优秀的科股骨干下派到司法所锻炼,实行双向交流,增添了司法所的工作活力;浦城、顺昌、政和、延平还对司法所实行量化绩效考评,定期或不定期点评、暗访,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所的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截止目前,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司法所,配备2名司法助理员的司法所46个;已配备工作人员192名,在编司法助理员165名。现共推荐(暂未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29名,其中建阳市已提拔和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3名。我市已有89个司法所拥有两间以上办公用房,有2个司法所拥有独立办公小楼,延平、建阳、邵武、顺昌、政和五个县(市、区)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已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工资、岗位津贴由县财政发放,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均按县局机关公务员标准落实到位,奖金和福利由所在乡镇发放。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率。各地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落实帮教小组与帮教措施,并大胆探索创新,注意发现和培植帮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自强自主自新的先进典型,帮助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司法厅的帮助下,市局争取到香港慈善机构华恩基金会的赞助,委托顺昌、延平、建瓯三个县(市、区)司法局会同福建农科院、南平市科技特派员进修学院,共同举办农业实用技术班,邀请省、市、县农业技术专家、学者,于7月、12月间,分别在三地免费为三百多名刑释解教人员和生产能手、种养殖专业户讲授南江黄羊养殖、淡水鱼高效养殖、毛竹、锥栗、柑桔、葡萄、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高产栽培及合同法知识,取得很好效果。参加授课的老师评价司法行政部门的这种办学方式很好,许多学员也纷纷表示,希望每年都能参加这种培训。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司法局、综治办、劳教办、延平区司法局,在南平市新生创业物资有限公司内创建闽北第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依托企业解决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出路问题,并做好思想转化工作。12月17日该基地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已接纳近四十名刑释解教人员。建阳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新思路、新方法,多次深入建阳监狱举办实用技能培训,组织用人单位到高墙内召开就业招聘会,对促进服刑人员的思想转化收到良好效果。从今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看,我市重新犯罪率为1.09%,大大低于省上控制在3%以内的要求。
三、拓展领域,延伸服务,推进闽北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年初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结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三进”工作,引导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地方。一是延伸律师法律服务。在一年多来“三进”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了延平区村聘法律顾问、浦城县律师进社区、建瓯市律师进校园的典型作法,特别是延平区村聘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举措被新华社及省、市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年以来,延平区努力挖掘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拓宽工作服务面。目前,全区已有15个乡镇、4个街道、122个村(占全区村的50%)开展了村级(社区)组织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这些法律顾问在帮助草拟、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参与或主持公开招投标、调解各类纠纷、代理村集体诉讼、举办法制讲座、接受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局及时抓住这一典型,在完善村聘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增强工作的生命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把它作为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农村新型的社会秩序、行为方式和关系处理方式的途径,加以推广。此外,全市律师还积极进社区进校园开展法律服务,深受群众、师生的欢迎。目前,我市律师已与133个社区、150个行政村、27所学校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推进律师“三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局还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全市24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参与了这项工作,律师参与接访1000余人次,接待群众上万人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群体在涉法信访中的积极作用,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1-12月,全市律师共担任512家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3556 件,其中民事诉讼2220件,经济诉讼358件,刑事诉讼751 件,行政诉讼59件,非诉讼168 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929.95万元。二是改善公证法律服务。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结合行风民主评议等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士前来进行授课指导,提高广大公证人员文明办证的观念和技巧。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三进”活动,树立公证良好形象。邵武市重点企业市金岭发电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市金卫电站、金塘电站过程中,因需征用农民土地,一度矛盾激化,金岭公司束手无策。作为金岭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的邵武市公证处为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引导金岭公司和农民依法重新办理了征地手续,做到双方满意,电站工程提前开工,为金岭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受到了当地市领导、企业领导和村民的一致好评。1-12月份,全市共办结各类公证11774件,其中国内公证5362件,涉外公证4993件,涉台公证1249件,涉港澳公证170件,国内公证与2005年同比增长27.9%。拒绝公证避免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达219万元,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93件。三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发挥他们人多,便民、利民的优势。各地法律服务机构与乡(镇)村建立互动机制,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座谈了解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与村(场)建立法律服务关系,制作法律服务牌,为困难群体提供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服务,繁荣农村法律服务市场,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建议和咨询,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目前,全市有400多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活跃在乡村社区,通过担任村常年法律顾问等方式,协助村里搞好村务公开、民主听证、法制宣传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松溪县局还创新机制,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为乡(镇)工会联合会派送乡(镇)司法所长任顾问,联合互动,把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1-12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05家,承办各类案件1724件,调解民间纠纷479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969.26万元。四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完善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建立法援工作站,并向基层延伸,全市乡镇法律援助站100%挂牌成立,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援助运行体系。各地在开展法律援助“三进”活动中,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开辟农民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档案库,现有37名律师注册登记,并开辟了农民工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接待工作,优先接待群体性案件的农民工和因工致残的农民工,简化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程序,涉及到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快速办理,保证农民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12月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7件。“148”工作尝试创新服务方式。政和县局在对本县社情民意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作了《16869148法律服务平台台词》,于6月6日在全县开通168691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包括婚姻家庭、人口与计划生育、人身损害赔偿、信访政策、法律援助申请等在内的九大方面涉法疑难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电话开通后,县依法治县办、综治办牵头,建立了有32个执法部门以及10个乡镇参与的联动机制。9月20日,《福建日报》第9版头条以《变“单枪匹马”为“纵横联动”》为题,介绍了政和县完善联动机制,推出升级版的“16869148”法律服务语音咨询热线,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经验和做法。1-12月份,全市“148”共接受电话咨询9125次,接待来访12643人次,解决纠纷3100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773件。全年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885件,与2005年同比增长18%,受援人总数为995人,接待咨询人数为10407人次。
四、立足教育,严加管理,锻造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年初,市委对市局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班子组成后,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转变服务观念,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与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从强化效能督查入手,推进机关建设。在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组织开展以“我就是服务环境”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构建闽北和谐社会,司法行政机关怎么办”为主题的大讨论,破除畏难心理和无所作为思想,树立服务发展大有作为的观念。积极开展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活动,倡导机关服务好窗口,窗口服务好群众。加强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两个窗口的建设,主动选派市法援中心参与全市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评选,自加压力,注意在竞争中查找不足,完善自我,提升形象。强化效能督查,由局领导轮流带队不定时进行查访,完善包括机关考勤、岗位职责、奖惩、政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组织、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市局在抓好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抓好基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将南平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所站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转发各县(市、区),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司法所的效能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局不断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考评制度,推行各项工作目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参与县级效能办部署开展的创建服务发展“十佳科室(股所)”评选活动,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机关、乡镇司法所、公证处进行效能督查等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机关存在的“四岗”(即脱岗、虚岗、串岗、私岗)问题。浦城县局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濠村、石陂等1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效能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对水北街道司法所脱岗责任人给予诫勉教育一次。
与此同时市局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建设。从基础制度入手,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项目考评内容进行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健全完善领导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考核、评先评优等监督制度。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纳入班子成员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一项硬指标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示,并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通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市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新举措,在《福建政法》、《闽北纵横》、《南平党校》及《闽北日报》上发表了《闽北新农村法制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如何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建设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思路与方向。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队伍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在闽北遭受“6·3”特大洪灾期间,广大司法助理员坚守岗位,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奋力抗洪抢险,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市局也组织律协、公协及机关干部职工捐款捐物赈灾,并深入受灾严重的顺昌县大历镇进行慰问。
(二)以专项教育活动为抓手,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为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从5月份起,市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局领导亲自授课,并邀请从日本公派留学回来的原松溪县委政法委书记郑志勇同志讲授国外法律制度,通过相互比较,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市局还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以理想信念、宪法、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为民、纪律作风、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六个教育”,并把“六个教育”纳入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在对律师行业管理和律师所管理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加大律师服务业的监管力度。制定了《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的试行规定》,要求律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建立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谈话提醒制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执业监督。同时加大对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2006年全市共收到投诉案件3件,经查,二件为不实投诉,一件正在调查之中。公证员队伍建设以开展岗位训练活动为平台,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建设。市局按照省上有关岗位训练活动的部署,制订了活动方案及活动检查验收百分表、公证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便于各地规范运作,确保训练活动的开展。各地均建立健全了实施计划、学习考勤簿、学习人员花名册、学习成绩登记簿等,为进入实施阶段打好基础。同时市局坚持不懈抓好公证质量监管,9-11月开展了公证执法执纪大检查,共抽查公证卷宗534件,合格率达98.7%,较之往年有进步。各地还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管力度,松溪县局制定出台有关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意见,并与县法院联手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对法律服务代理行为明确了四项制度。延平区局试行了法律服务所联帐会计制度,并定期组织收费、支出的检查工作,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有序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较为规范,严格抓好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社会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开展创业竞赛和“共建带创”活动,优化投资环境。市局党组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创业竞赛活动,继续做好引进企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在制定出台有关律师、公证行业为投资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承诺书的基础上,把为引进企业服务工作列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量化绩效考评中,促进全局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积极为客商提供优质的政策法规咨询、闽北市场调查服务和相关的法律服务。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到科室,再由科室分解到每位干部职工,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增强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实行引进项目奖励办法,对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科室和人员及其家属给予奖励,掀起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热潮。2006年,市局引进了三个项目,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市局的任务。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三下乡”活动和捐资助学活动,扶贫帮困,协助挂点村建章立制,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之外,我市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有新进展。国家司法考试继续按照司法部“四最四严”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做好报考和考务工作,全市共有331人报考,实际参考304人,考试组织工作受到了视察南平考点的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的决定》施行以来,市局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提高管理能力,使鉴定机构不断规范行为,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市目前已成立了3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各类委托 490多件,被司法机关采信率达到100%。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扎实有序,调研、宣传报道工作取得实效,信息被市委办、市政府办采用量大幅上升,使司法行政工作越来越多引起社会关注。
在总结今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分析,主要是经费保障困难,基层基础建设投入不足,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运行的根基不牢,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法律服务工作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等问题仍然存在。队伍中少数同志责任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工作不够敬业,这些问题,还需要花下大力气进行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