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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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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 22: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200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南平”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 “落实年”、“攻坚年”和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四谋发展”,落实“四个重在”实践要求,立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实现了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增长、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下降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07年全市各类事故四项指数呈“三降一升”。共发生各类事故1677起,同比减少426起,下降20.26%;死亡261人,同比减少67人,下降20.43%;受伤1819人,同比减少219人,下降10.75%;直接经济损失740.99万元,同比增加304.06万元,上升69.59%。与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对比,2007年我市各类事故死亡261人,比控制指标减少59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4人,比控制指标减少58人;火灾事故死亡2人,比控制指标减少5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37人,与控制指标持平;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0.57,低于控制指标0.78;工矿商贸就业10万人死亡率3.56,低于控制指标3.5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5.16,低于控制指标6.04;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2.22,低于控制指标25.60;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低于控制指标9起。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规划的实施。一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我局根据省政府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的实施,及时制定《2007年南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政府向10个县(市、区)政府及市经贸等17个市直部门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今年还将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入单列考核单位。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强化对事故控制指标情况的监控,逐月进行调度统计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并及时向一阶段内事故多发或超过序时责任目标的县(市、区)政府发出预警通报。今年以来,我局已先后对延平区政府和浦城县政府进行预警通报。同时,结合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存在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安排有关县(市、区)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季度市政府防范会上做典型发言。并坚持每季在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上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及行政处罚情况,坚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指标进度情况每半年、年终在《闽北日报》等媒体上公布。这些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形成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督查考核。我局认真按照《南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及奖惩暂行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督查和年终考核,并将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控制指标监控、绩效考评、“平安南平”建设、创业竞赛、责任追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措施紧密结合,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同时,还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奖励制度。
   (二)、认真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一是及时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及时代市政府拟定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对象和范围、实施步骤、工作及措施,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同时,明确了重大基础设施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排查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列出我市在建重点建设基础设施排查项目,明确牵头部门和单位,配合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及时转发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五点具体落实意见,突出把深入抓好10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抓落实促成效。为进一步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我局还以市政府安委会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评内容,进一步落实排查责任。并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总结和报送工作等方面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社会稳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及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我局以市政府安委会名义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工作意见》,提出抓好“回头看”六复查工作,认真落实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责任制等意见。并代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督查。我局在8月组织市直五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的基础上,10月结合莆田市秀屿区“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再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市的十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回头看”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执法部门落实隐患的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改到位。还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通报,有效地促进各县(市、区)抓隐患整改落实。截至12月底,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已自查自改企业3140家,自查隐患8035条,已整改7703条,整改率达95.87%。重大隐患199条,已整改192条,整改率达96.48%。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自查隐患5630条,已整改5362条,整改率达95.24%,重大隐患129条,已整改125条,整改率达96.9%,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4条,落实整改资金773万元。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自查隐患2405条,已整改2341条,整改率达97.34% ,重大隐患70条,已整改67条,整改率达95.71%,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条,落实资金281.4万元。依法打击查处和取缔非法建设单位52家、非法生产单位15家、非法经营单位118家。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局切实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组织10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划,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查找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在10个方面安全专项整治中,我局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协调联动,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机制创新、平安畅通建设、“黑点”整治、路面监控、营运车辆安装GPS等工作措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在去年全年死亡人数下降14.2%,万车死亡率达7.47的基础上,今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再次下降14.47%和23.02%,且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这是多年来所没有的。同时还积极配合经贸、公安部门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今年我局接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报备申请6家,完成报备6家;危化品铁路专用线安全现场核查申请8家,通过8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9份,发现隐患38条,已督促整改到位。配合公安、消防、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对市区6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了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专项整治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在煤矿安全监管上,我局始终把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煤矿水患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严禁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强水患排查,严防透水、冒顶、片帮等事故发生。各产煤县(市)和煤矿企业认真部署隐患排查和“回头看”工作, 5家煤矿企业自查隐患94条,已自改隐患92条,整改率达97.87%。同时,我局和产煤县(市)安监部门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共监察煤矿企业28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22份,提出整改意见119条,已落实整改意见119条,整改率达100%。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和监管上,一是重点抓好非煤露天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通风和尾矿库等“三项”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制定了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今年整治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加强监管,加大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的工作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非煤矿山企业15家,责令停产整顿79家,依法关闭3家,行政处罚31.1万元。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继续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变更、延续和取证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评估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新取证35本、变更5本、延续24本,暂扣证69家。三是加大对尾矿库重大隐患治理,开展对全市尾矿库(灰渣库)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受理尾矿库设计审查12家,竣工验收4家,配合省上对尾矿库审查2家,竣工验收1家。四是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露天矿山机械化铲装,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组织召开全市非煤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现场会,认真部署推广的进度安排、工作措施与要求,对进一步推动我市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起到良好示范作用。今年以来,我们在露天非煤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21家,采用机械化铲装194家。全市安监部门监察矿山企业667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79份,整改事故隐患1351处。
    继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再次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梳理,目前已基本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推广危险源辨识等先进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局制定并由市政府办下发了《南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组织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等工作,并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分别指导武夷山机场开展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应急处置演练,南平水泥厂开展矿山炮烟中毒应急处置演练等。
    (四)、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事故。今年以来,我局针对各个时段和季节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抓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察。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监察,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监控、整改责任制。今年以来,仅全市安监系统监察生产经营单位2488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347份,整改事故隐患4028处,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二是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了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今年三个“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后,我局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深入企业,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客运等重点企业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查处,抓好跟踪落实,及时有效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三是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今年国务院和省上先后多次组织对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均认真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参加督查。对国务院和省上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都认真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县(市、区)政府和责任单位及时下发落实整改的通知,督促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省上反馈。四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的查处。今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26件,我局均一一督查落实到位,并全部依法得到妥善处理。五是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77起,依法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8家,经济处罚68起,经济处罚金额87.11万元。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时组织监察、公安、检察、总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起到了广泛的警示作用。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一是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落实年”、“攻坚年”的工作要求及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各项部署,编辑《安全生产动态》信息79期。今年来,我局还利用多种场合、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诸要素落实到位。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全民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海峡西岸安全发展行”检查采访团走进南平的各项组织协调组稿等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加大对矿山、危险品等高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据统计,全市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72期,培训(复审)企业各类人员6371人。
   (六)、强化责任,转变作风,扎实抓好安监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紧密联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和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安监总局安全执法“九条纪律”。认真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与执法责任,将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同时,明确我局拟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三是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实践宗旨,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能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南平”的总体部署,本局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争创一流业绩。积极开展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多次深入第二轮挂点延平区塔前镇大坪村,开展工作调研,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讨大坪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平安村建设、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并就村里提出的需要解决水、电、路、学校厕所安全等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从局里先拨出2万元资金重点解决学校厕所危房改造、水利建设的急需。在我局帮助下,该村学校厕所重建投入使用,并配套建造一口5米深的大口沼气池,所产生的沼气可供村完小、村部和部分村民使用,既环保安全又卫生节能,大大改善了村卫生状况,深受全体村民和师生的称赞。同时,积极协调市、区两级水利、电力、教育等部门,支持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确保学校安全和村水利建设需要,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在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不容乐观。一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落实,部分员工安全意识较淡薄,存在“三违”现象,自我防范能力不够,农村道路硬化,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突出;二是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展不够平衡,少数单位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不够,排查不够彻底,信息不够畅通,上报不够及时;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欠账较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特别是一些私营中小企业问题较突出;四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仍较薄弱,技术装备较落后,与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繁重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
    四、明年主要工作意见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我市的现实情况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围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健全完善四个体系,持续二个深化,突出二个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体系。主要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目标控制考核体系、加强执法监管体系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责任体系就是要落实责任、明晰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及省政府66号令的规定,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估息迁就。目标控制体系就是要围绕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结合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业绩考核,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南平”建设之中,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加强日常跟踪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执法监管体系就是要建立健全市、县、乡(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监察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察,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强化源头管理、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治本的措施,把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关口,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就是要依法监督并完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系统,加强应急救援的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持续“两个”深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持续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薄弱环节,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依法进行整治。要健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并把专项整治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测网络,建立企业自查、行业互查、政府部门督查、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监督、行政执法和指导服务等手段,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突出源头治本、执法监察这两个重点。要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准入,严格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基层基础管理,持续开展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和“平安企业”活动,提高基层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执法监察上,要重点健全和落实执法检查制度,提高复查率,落实整改率。要进一步推进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把“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工作重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坚决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行为,绝不手软。严厉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绝不估息迁就。在工矿企业和道路交通上,严防“三超”,即在工矿企业,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在交通安全上,严禁超速、超载、超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进行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且行之有效的措施,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团组织教育及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重点要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提高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5、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安监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的大局,认真履职,体现作为,全力服务海西绿色腹地建设。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防范在先。要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安监工作纪律和总局的九条纪律要求,秉公执法,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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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袈裟耍流氓 发表于 2016-11-3 22: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写的很好,很接地气,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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