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8-1-13 22:22 编辑
印文校对是一项精细复杂的脑力劳动,不仅是与原稿的机械对照过程,还是推理、鉴别和判断的思维过程。做好印文校对工作,除了要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之外,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也必不可少。
一般来说,校对方法主要包括点校、折校、读校。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紧紧地跟随原稿走。忠实原稿、遵循原稿、照本改字、不讹不漏,这是印文校对工作必须恪守的第一原则,也是校对工作中最根本的思维方式。
校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原稿完整、准确、美观地排成符合排版及印制规范的文件清样,这必然要求校对人员严格以底稿为依据。在校对过程中发现问题,“遵循思维”要求我们对清样的漏排、误排按原稿进行补正。在非编校合一的情况下,校对清样进而发现原稿内容有诸如语法、概念等可疑之处,则应作为问题提交编辑者处理。当然,强调“遵循”并不否定“校是非”。“遵循”是基础,在此基础上作好“校是非”,会使文件质量更趋完美。
古人云:“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同样,在校对工作中,“校贵知疑”是我们做好校对工作的不二法宝。校对活动以猎错为目标,必然从质疑开始,至排疑告终。质疑是校对工作的起点,无疑就无从发现错误。因此,不但要多疑,更要“善疑”。特别对于“校是非”来说,原稿中的“非”犹如埋在地下的“雷”,具有似是而非、深藏不露、不易察觉的特点。“善疑”好似“探雷针”,确保我们能捕捉到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深层差错。
做到“善疑”,应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提高语言文字功底,扩大知识积累。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讲,“校书者非如观世音之具千手千眼不可”。校对人员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高超的学识水平,是做到“善疑”的前提。“校是非”是高智能的工作,发现文字错误依赖校对人员的语言文字功底,发现其他差错依靠校对人员学识和经验的积累。二是抓住出错规律,培养寻错猎错的职业敏感。洞悉“致误之由”,掌握出错规律,是作到“善疑”的根基。比如,掌握计算机在录入、排版中常见的出错规律,会大大提高猎错的速度和准确率。
校对作为一门学问,似易而实难。有些差错很明显,容易被发现,但也有一些差错较隐蔽,不细心辨识就会溜过去。校对寻错犹如大海捞针,重点在于细节,即发现局部细节的错漏,这种“微观思维”表现出了“细辨详察”的特征。
做好校对工作,要重视从小处、细节着眼,但仅仅局限于此并不够,还需要从大局着眼、从整体把握,树立校对工作的“宏观思维”。“宏观思维”主要是针对校对中那些需要宏观整体分析才能找到的潜藏“特务”。
校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一校、二校后通常有一个“统稿”环节。由于在一校、二校过程中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文字等具体细节,所以最后有一个通观全局、前后顾及、上下观察、左右照应、整体把握的“统稿”环节显得尤为重要。统稿主要包括:整篇文章版面及字体字号是否一致(特别是一些分头校对的文件更要注意);文件的页码是否统一及正确;各级标题字体、字号、序号、位置是否正确及有无背题;图表的序号和内容与正文是否衔接对应;目录上的标题和页码是否与正文的标题和页码对应;重要文件是否有人名、地名转行情形。
有联系才有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知是非。通过联系比较,前后印证,可以发现问题,纠正错漏。“联系思维”是纠正差错、提高校对工作质量的有力武器,主要有如下表现形式:校对后文联想前文;校对图表联想正文;校对观点提法联想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校对文字联想与其形似、音同或义近的字词。
比如,在校对过程中,对短期校过的内容,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信息更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会比较容易发现不一致甚至是矛盾之处。又如,有些文件的句子中往往只有前引号、前括号、前书名号,通过“联系思维”就知道需要补上后引号、后括号、后书名号。
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在结构上有形似,在语音上有音似,在字义上有义似,容易混淆,“联系思维”是发现文字差错的有效手段。如,看到“毫县”就应该联想到应为“亳县”的误写;看到“汨”字就要联想是否应该为“汩”;看到“入口”就要下意识地想到是否为“人口”,等等。
“版式思维”是指依据美观、经济原则编排好整个版面。所谓美观,就是版式设计要遵循美学法则,尽可能使版面体现和谐美、均衡美,力求赏心悦目、锦上添花。所谓经济,就是在美观的前提下,要适当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减少页数,以降低成本并方便后道工序。
比如,作为文稿版式重要组成部分的标题排法很有学问。标题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居公文之首,为整篇之要、文章之目,其庄重规范、赏心悦目与否,对于整篇文稿的印刷效果都会产生重要影响。追求标题形式美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分行不破词,即排多行标题时不能随意割裂词语;二是不可将“的”等助词放在分行标题行首;三是3行以上标题一般可以设计为菱形、正宝塔或倒宝塔形,但不能排成哑铃形。此外,文章中的小标题需要注意层级符号。一般来说,各级标题层次符号分别为:“一、”“(一)”“1.”“(1)”,当用到“1.”“2.”“3.”这一层级标题时要特别注意,在序号后面必须是下圆点,而不是顿号。而当用“(一)”“(二)”“(三)”这一层级标题时,括号后面不应再有标点。
以上几种校对思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实际工作中,只有融会贯通地综合运用这些思维方法,才能确保校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摘自《秘书工作》杂志。原题目:《印文校对思维刍议》;作者:陈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