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行文签发制度 县委公文处理及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四川省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及《县委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1、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县委全委会或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3、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任免、提名、推荐重要干部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文件,经分管常委审核后,由县委书记签发。 5、党政联合行文,由县委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委办公室核稿,转县政府会签后,再由县委办公室办理;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县政府领导审签后转县委办公室办理。 6、县委常委会纪要由县委办负责起草,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后送书记审定签发。 文件签收登记制度 一、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亲启的外)均由机要室收发员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三、收发员拆封和签发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须将标题(文件摘要)、发文字号、来文单位、件数、收文时间等逐项进行登记,编号,保管。 四、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工作需要借阅的可按有关规定复印或借用。 文件登记分发制度 一、文件收发、登记、呈送由专人负责。凡正式文件均须均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作好登记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公文。 二、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三、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一一加以注明,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分发文件要准确、及时。分发文件人员要熟悉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领导同志的分工,遇到疑难或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并及时掌握变化情况)。重要文件或急件要及时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以免压误,并在左上角标上紧急标签。特急文件,除催促经办单位及时处理外,应向分管领导报告。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误分的文件,应及时退回分文单位,不能压着不退不办。 文件复制汇编制度 一、文件的复制。复印密级文件,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绝密级公文和发文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公文,不得自行复印。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印上级机关发给的密级文件,须经文件制发机关同意。经批准同意翻印或复印的文件,翻印件和复印件上要标明翻印、复印机关的名称。翻印、复制的文件按正式文件一样严格进行管理,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要严格控制复印数量。严禁将密级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二、文件的汇编。汇编上级机关的秘密级以上文件需向上级机关写出书面请示,并附上汇编文件的目录,经发文机关批复授权后方可汇编。经批准汇编的文件,汇编本应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汇编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文件拟办阅签管理制度 一、市以上文件由保密办负责送主任批阅。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按批示意见办理。有催办查办任务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负责。 二、各类电报由机要局负责送主任阅批,并负责传阅。领导人有批示意见的,送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三、县委、县委办文件,按正常渠道分发,做到迅速及时,不出现漏发、误发问题。 四、乡镇和县直部门发来的文件,由秘书综合科办理,属需要书记阅批的报告、请示等,先送主任阅处;属发给书记的信件按程序送书记办公室;一般资料性文稿,除写明各科室收的其余都交分管文字的主任阅批。 五、从事内收发的文秘岗位人员负责县委领导各类文件的传阅工作;综合秘书岗位负责办公室正副主任、挂靠单位领导的文件传阅工作。 六、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级机关、各乡镇文件登记造册按领导排名依次送各位领导传阅。 七、紧急文件及时登记、及时传阅,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绝密、机密、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登记造册,专卷传阅。 八、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要登记,退回文件要销号。领导与领导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或丢失。每个传阅卷每人阅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天,阅后的文件要及时交回综合秘书岗位销号,阅件人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九、文秘岗位相关人员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善保管。做好中央、省、市文件年终清退时的准备工作;做好有查考利用价值文件的平时归卷工作;做好年终文件的销毁准备工作。 文件分类传阅制度 一、为做好文件的传阅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收到各类文件后,由机要室收发人员在做好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登记工作后,认真填写收文处理单,附在所传文件上,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三、根据领导的批示,对需传阅的文件分类别传阅,领导批示需具体部门、个人承办的文件要及时送阅承办人。需要复印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同时通知相关部门传阅或复印送阅,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传阅过程中擅自复制或损毁文件和资料。 四、凡经领导批准,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文件传阅整个过程的服务管理工作,不得任意扩大传阅范围。 五、凡涉密文件的传阅,均应严格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具体办理。阅办单位一般应于当日把阅示文件返回机要室,特殊情况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送阅文件要及时、准确、迅速,急件急送,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收回、清点注册、整理归档。 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过程的最后环节,是档案工作的基础,为了使案卷更好的利用,发挥其作用,便于管理和查找,特作如下规定: 一、归档时间: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份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移交本机关档案人员。 二、归档要求: 1、凡是本机关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年度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都应归档立卷。 2、归档的文件材料(原件、修改件、正式件等)和电子文档,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并根据其性质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确定保管期限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以便保管和利用。 3、具有永久和长期保管价值的案卷内“备考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4、对需要归档的案卷,在装订时必须认真检查。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的材料一律不得归卷,有者必须用钢笔重新抄写或复印。装订做到结实、整齐、美观,便于长久保管。 5、每年的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要在第二年的四月末前装订成册。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