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最近,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等八个方面作用的通知》(明委组通[2007]11号),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等八个方面的作用:
1、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实施领导、执政为民的重要基础,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努力使村党组织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组织者、农村政治建设的领导者、农村文化建设的引领者、农村社会建设的推动者、农村党的建设的实践者。一要通过配强班子发挥好作用。对换届选举后的村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差、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后进村、薄弱村,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促使其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对党组织作用发挥好、工作成效明显的示范村、先进村,可从市县机关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推动其更上一层楼;对一些处于中间状态、人才匮乏的村,要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采取从乡镇机关选派“内退”干部和分流人员下村任职、从人才较多的村选派干部异地任职、引导外出务工创业成功人员回乡任职等办法,充实加强村党组织班子,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二要通过提高能力发挥好作用。借鉴“三级核心网络”建设的做法,建立村党组织定期研究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团、妇、民兵和老人协会等其他组织密切配合的村级组织建设格局,不断提高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切实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采取有效措施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引领发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农村的能力。要采取教育培训、改善班子结构、典型引导、目标管理等方式,促进村党组织整体能力的提高,更好地发挥作用。三要通过改进作风发挥好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等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向张仁和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自觉弘扬“三平”精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公开办事、公正论事、公平理事、公道处事,以良好的作风加强与各个组织、各支队伍的协调沟通,把村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转化为各个组织、各支队伍的自觉行动,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四要通过创新机制发挥好作用。完善领导体制,利用届中调整的机会,结合实际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促进村两委协调运转。健全服务载体,借鉴农村社会服务三级联动网的做法,进一步深化“农业155”、“村会协作”、“双带双创”活动,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从机制上保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2、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着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规划、计划和处理具体事务的重要职责。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切实加强村委会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委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要以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发挥作用的主动性。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组织村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村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的意识,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自觉主动地开展工作;通过加强教育和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措施,增强村委会成员的群众观念和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民主、法律、经济等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完成好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二要以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发挥作用的规范性。认真落实省《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完善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监督、村干部日常管理等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村级工作规范体系。认真制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建立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争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对好主干”活动,推动村级班子团结协作,注重解决和防止有些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财务电算化管理,逐步实现村集体财务的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完善并落实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离任审计和届满审计等制度,督促村委会干部依法依规发挥好作用。三要以强化激励保障调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职补偿制度;待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做出规定后,积极争取省里专项指标,通过定向考录,选拔优秀村主干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担任乡镇领导,使他们政治上有奔头、生活上有甜头、退职后有靠头,切实调动和激发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围绕巩固扩大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快建设一支以“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市场经纪人和群众贴心人”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党员队伍,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要提高党员发挥作用的能力。抓好《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一手抓阵地,一手抓基地,理论学习、技术培训、学历教育齐头并进”的模式,抓好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使他们率先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采取加强实践锻炼、严格组织生活、完善民主评议、开展党性分析等方法途径强化教育,确保“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二要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抓好《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推广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联系户、结对帮扶等成功经验,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三要壮大党员发挥作用的力量。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实施“三向培养”工程(把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把致富能力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农村党员队伍,改善农村党员结构,使更多的高素质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青年、妇女、民兵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营(连)等群团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担负着教育引导和团结带领农村广大团员青年、妇女和民兵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的重要责任。新农村建设为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形势的农村群团工作,使群团组织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一要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思路,围绕“五个有”的基本目标,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群团组织的班子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注意解决经费问题,切实做到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队伍,有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妇女和民兵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解决目前一些村级团、妇和民兵等群团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问题。二要搭建作为平台。进一步深化农村青年中心的建设,探索完善青年中心运作模式和活动机制,围绕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热点和难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信息咨询、文化服务等,培育和打造农村青年中心活动品牌,提高青年中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积极搭建城市妇女和农村妇女、女企业家和农村妇女、女专家和农村妇女互动交流平台,切实加强妇代会干部服务能力、“双学双比”女能手发展能力、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四个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妇女的增收致富能力。以平安村建设为平台,加强民兵巡逻队建设,积极维护社会治安。三要激活作用载体。深入开展“培养农村青年专业致富带头人”活动和“保护母亲河、家园清洁”行动,动员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文体活动,参与以“五清六改”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深化“美德在农家”和建设“平安家庭”活动,组织妇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实行计划生育,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良好的家风促进村风民风的好转,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农村社会的进步。民兵营(连)要挖掘组织优势,在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突击队作用。
5、加强“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带动作用。村级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起着服务带动作用。必须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的扩充和素质的提高,引导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施展聪明才智。一要注重培养开发。针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难的状况,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06]98号),会同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提高,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农技专家、能工巧匠等实用人才,重点培养一大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善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复合型人才。二要强化管理服务。借鉴推广八一村的做法,逐步建立村级新农村建设服务站,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站长,成员由“六大员”组成,并将“六大员”的教育管理及补贴发放等工作下放给村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联席会议、联动服务、考评等制度,加强村党组织对“六大员”队伍的领导和协调,更好地发挥“六大员”的作用。会同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称评审和技能等级鉴定制度,按照“有素养,有影响,有贡献,有效益,有创新”的标准,改进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工作,完善评价表彰体系;健全扶助机制,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有条件的可成立实用人才互助会,帮助实用人才干事创业。三要增强带动效益。选拔德才兼备的实用人才担任村干部,注意吸纳实用人才参加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进一步调动实用人才的积极性。组织有一定能力和影响的实用人才作为示范户,带头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带动农民发展新产业。鼓励实用人才通过结对子、以师带徒、科技赶集等方式对农民进行传、帮、带,把自己的知识、技术、经验等活的东西传授给周围群众,让更多的农民掌握新知识,使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6、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服务、纽带、保护、教育、示范、发展、合作等职能,是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企业的纽带,是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体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不少组织存在规模小、运行不规范、组织不健全、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促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一要坚持党管协会原则。积极推行“支部+协会”的做法,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在具备组建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并按照规定程序实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支部抓协会、协会带农户,把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优势,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上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使支部与协会、协会与农户相互结合、良性互动,促进合作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二要扶持帮助加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抓紧出台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增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项目资金规模,帮助建立农业生产、营销风险防范金。三要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村党组织要支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民主的管理机制,重大事项必须通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实行一人一票制;建立利益分配机制,除了股金分红外,对于公积金、公益金、风险保障金的提留比例和社员分配方案,均须通过社员大会表决决定;建立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监事会,作为组织内部的监督机构,并建立具有内部控制机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严防共有财产流失或浪费。四要拓展空间有效作为。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和本村的实际,探索发展股份合作型、能人牵头型、专业协会牵头型、农业服务部门领办型和龙头企业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等,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7、加强老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参与帮促作用。农村老人是新农村建设的促进力量,特别是在积极建言献策、解决难点问题、培育文明乡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是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参谋助手。村党组织必须进一步重视老人协会建设,帮助解决经费、活动场所、文娱设施等问题,使老人协会更好地发挥参与帮促作用。一要引导协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借鉴八一村等地的做法,聘请那些资历深、威望高、经验丰富、热心村务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顾问。在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中,由老人协会配合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通过那些德高望重、公道正派、善于说理、素质较高的老人,做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献计献策,参与建设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监督,帮助协调解决征地、捐资、投工投劳等问题。二要引导协会积极培育文明乡风。发挥老人协会能够影响村庄舆论、形成村庄层面群体压力的优势,通过组织开展评“十星级文明户”、“敬老好儿女”、“好儿媳”、“好公公”、“好婆婆”等活动,对村里发生的涉及道德范畴的人和事进行评议,表彰好人好事,剖析反面事例,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同时通过红白理事会引导广大群众节俭办事、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三要引导协会积极促进乡村和谐。教育农村老人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调处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教育下一代健康成长,劝诫赌博等不良现象,使村里形成代际和谐、家庭和顺、老少共融的喜人局面。
8、加强新型农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关键的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一要激发热情。加强对中央、省、市有关新农村建设政策宣传,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宣传和典型宣传,引导农民破除“政府要我干而不是我要干”的心理和“等、靠、要”的思想,调动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二要尊重意愿。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基础设施的改造、村庄环境的改善等,必须按农民群众的意愿来决定,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搞“形象工程”,不搞强迫执行。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用好村务决策听证、“一事一议”、“户代表会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发挥村民理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农民在村务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管理新农村的积极性。三要提高素质。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农民为目标,以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技能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规模,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力度,努力把广大农民培育成有知识的文化人、讲道德的文明人、懂技术的内行人、会经营的明白人,真正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四要树立典型。对农村中思想觉悟较好、致富能力较强的种养能手、营销大户和经营业主等能人,树立为示范户,从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并大力宣传他们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事迹,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体村民共同致富。
(责任编辑:黄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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