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短短四个字包含了三个含义:一是“会议”,根据会议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会议记录也会有不同要求;二是“记”,什么地方需要详细记录,什么内容需要一带而过,这需要会议记录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三是“录”,录音、录像、笔录都是会议记录的常见形式,但最终还是要将所有素材归结于文字,可见,文字记录是会议记录的重中之重。
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会议情况。这是会议记录的基本条件之一。会议的形式有很多种:具有全体性的工作部署会、总结会;具有专题性的座谈会、学术讨论会;具有决议性的党支部大会、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会等等。无论是哪种会议,对于会议记录来说,其核心就是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会议实际。会议记录员不应在记录中体现自身看法、态度,更不应对记录内容进行评论或有意删减,按照自身的想法断章取义,自己认同的内容就详细记录,而与自己观点相悖的内容就加以修饰,甚至认为无关紧要不予记录。而对于他人的发言,不论是详细记录,还是简要说明,都必须忠实原意,在记录时融入主观思想,是记录员的大忌。 细致入微,重点事项滴水不漏。一方面,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素不能少,包括:会议名称(注意要写全称)、时间、地点、形式、性质,还要注明主持人、记录人、与会人员。另一方面,细致入微,并不是面面俱到,要根据会议的形式、性质来确定记录重点。比如一些较为活跃的座谈会、讲座,讲受双方的发言、论断、问答等主要内容必然重要,但由于此类会议具有交流性强、发言人多等特点,记录发言人主要论点即可,辅助论据内容做简要说明。但不容忽视的是,还应注重现场气氛的记录,“此处掀起了讲座的高潮”,“此处响起了热烈掌声”,“在这个问题后,现场沉寂了几十秒时间”等,这样才能更为生动全面地还原会议现场,对之后调取记录材料撰写简报、纪要及报道等文案时均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熟练技巧,保证记录快准明了。“快”是落笔快。会议记录员应提前对会议背景、议程详尽了解,对会议发言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清晰的认识。有了前期的基本准备,就会对会议中出现的专业名词等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不至于在发言者提及某一项专业术语或引用某一重要文件时慌了手脚,导致重要信息遗漏。“准”是抓得准。这是在前期对会议整体有所掌控的基础上,对会议发言人的发言内容重点进行有效抓取。在听到某句或某段内容时,准确抓取最直接、最鲜明的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分辨哪些是一般说明,哪些是修饰,哪些是举例论证,哪些又是观点阐述。“明了”是写法和内容简单明了。所谓写法明了,就是学会“偷懒”,可用符号、拼音缩写、英文缩写代替通用文字。比如专有名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电视台”可用“PLA”“CCTV”简记。这需要记录员对各类词汇的日常积累。而内容上的明了则是对转折词、形容词等附加成分予以省略,“虽然……但是……”可写成“虽……但……”,而对于一些经典名句名段如“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完全可以只写前三四个字,后面语句用“……”取代。 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的最直接体现形式,突出具备了真实性、原始性和完整性,会议记录将为日后的相关工作提供依据,是形成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的基础,同时也将作为历史资料成为日后查阅的原始信息。所以,保持记录的客观公正,真实可靠,成为会议内容的“搬运工”而不是创造者,才是会议记录的真谛。(文|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