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张五常在1988年写了一篇文章《可读的文章是怎样写的》。这篇文章是我所见过最好的导读文章。文章有些长,但是值得想让自己文章可读,有趣的人,一读再读。张先生文章本身就是自己规范的典范。文章很长,却不觉其长。文章针砭一些学术界缺点,却毫无斧凿。
可读的文章是怎样写的 张五常 自从我在四年多前开始用中语发表文章后,读者的反应很热烈。学术性的文章能受到一般读者的欢迎,在美国也不容易,更何况是在香港。这点颇为意外的收获,使不少人觉得奇怪:为什么学术文章有市场价值?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些人认为是因为我敢言,另一些则认为由于我是教授,是什么「权威」,甚至是什么「性格」,越说越离谱。学术是没有「权威」的,而教授又何其多也?至于所谓「敢言」,只不过是职责所在,没有什么了不起。要说有人愿意听的话是要站起来的;这样的作者在香港还有不少。 我认为读者喜欢我的作品,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文章可读。所谓可读,只不过是说文章写得够清楚,有趣味,也可增加读者的知识。要达到这三点,说易极易,说难甚难。但在学术上,可读的文章毕竟是莫名其妙地不多见。这里,我希望将自己认为是「说易极易」的一些法门,公之于世,让学术界的朋友能加点意见,给学生们作为参考。 有些读者以为我的中语作品是由英语的原文翻译过来的,或起码在动笔之前用英语构思。这是不对的。但无可否认,我的中文作品,的确有些英语的行文「风格」。理由是,虽然在少年时我对中国的诗、词、古文因喜爱而有点认识,但「正式」用中文书写还是近几年的事。我用英语写论文是下过功夫的,一旦改用中文,就很自然地以写英文的方法和「格局」来表达了。 天下文章之道殊途同归。能够用一种语言把文章写得通情达理,我想,用另一种自己懂的语言来表达,也是一样。世界上不容易找到一个懂中、英语文的人,英文写得通,而中文却写得不通的。通就是通,不通就是不通,哪有什么中外之分?这一点,学生们要记着。 (一)清晰的文字 很多老师教学生写文章,要先起一个大纲。因为太多人这样说,我不敢反对;但我自己是从来不用大纲的,就是很简略的也没有用过。不仅是写文章,就是写书我也不用大纲。因此,在用大纲这一点上,我没有什么意见。我想:习惯上有些人可以不用,有些人非用不可。哪种做法较方便大概因人而异了。 撇开大纲不谈,我以为要把文章写得清楚明白的第一步,是先要有话可说。这并不简单:无话可说的文章触目皆是。有话可说,是指有所感受而说的话;是指言中有物,而非不着边际、滔滔不绝的话。要描述一件事,要说一个道理,要表达自己的观点或感情,就是有话可说了。既然有话可说,在自己脑海中就一定在某程度上清楚地知道要说什么。我说「某程度」,是因为在书写之前,要说的话往往是不会十分清楚的。写文章的一个重要功用,是作者在写时能强迫自己把要说的话说得更为清楚一点。假若完稿后,连自己也觉得写下来的并不比动笔前要说的更清楚,那么文章就有问题了。 文章清晰的第二个法门,是要首先选择一个假想的读者对象;选了之后,就加以固定,千万不可中途改变初衷。被选定的读者对象,可以是某一水平的读者,可以是素未谋面的人,或是一个朋友。我自己的惯例,就是从某一文化水平中选取一个自己熟识的人,或是一个自己创造的典型人物,然后面对这个「代表」人物述说一切。写博士论文时我的读者对象是一位教授;为英国的经济事务学社写一本小册子时,我的对象是一位聪明的记者;写《卖桔者言》时,我的对象是一位有香港中学程度的读者。选取的对象不同,文章的表达深浅就跟着不同了;若在中途改变了对象,文章写来就变得深浅不均。 第三,重要的观点不妨细致地解释。作者认为是不大重要的地方,简略地说一遍就够了;但重要的就不妨三番数次地采取不同的角度加以解释。我们很少见到一些绝妙好文,会被认为在重点上是说得太多的。将重点重述是高手的惯例。另一方面,一些湛深难明的术语,放在不重要之处无伤大雅,但假若一个术语在文章内有关键性的地方出现,那就要解释得一清二楚。换言之,清楚的文章是要在重点上清楚,其它地方一笔带过是可以容许的。 有些人认为同样的词汇不宜多用。这观点是不对的。当然,为了文采,有时我们是要将刚刚用过的单字或词汇更换,但假若另用不同的单字或词汇会误导读者,那就不应更改了。清楚比「夺目」重要得多。 第四,分段与分句极其重要。这一点,一般地说,中文作者似乎不及英文作者来得严谨了——中国古文的无段、无标点是不良的影响。要记着,从一个角度述说一点是一段;可以独立的就是一句。每一段是一个新发展;每一句是一个可以成理的片段。二者都不应过长。 第五,文章既要开门见山,也要避免矫揉造作的句法。作者自己打算说什么,就干脆地一开始跟读者说明,使他们有心理准备。另一方面,清晰的文字,往往是简洁地直说的。卖弄文笔,花拳绣腿,故作神秘,是那些误解文章之道的人的自我陶醉。 最后一个把文章写得清楚明白的法门是对读者要坦白。我不是说作者要将自己的私隐公布,而是说作者自己认为不大明白的,就应该开心见诚地跟读者说明。作者自己不明白或解释不了,跟读者明言是不会被嘲笑的;但假若自己不明白而又故意拖泥带水地加以掩饰,读者就会认为文章艰深难明了。有一些思想或概念,作者自己是很清楚的,但因为在文章内显得不重要,所以不能详细解释,那么作者也不妨说出不想在那概念上多花笔墨的原因。那是说,自己不明白或不愿意详加解释的,作者要坦白地交代。 申述了以上的法门,我不妨指出不清楚的文章触目皆是,往往不是由于清楚地表达是一件困难的事。当然,一些深明其义的人,可能由于不肯下功夫,以致辞不达意。但我认为写得含糊不清的作者,还有三种人。一种是自己根本不明白,不知所谓,但却想过一下写作的瘾,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第二种人,就是那些自命天才的,自以为是看到了「皇帝的新衣」的自欺欺人的作者。最后一种,就是那些老气横秋,要自高身价的「学者」。这种人认为文章写得清楚明白就给人看小了,所以连肤浅的问题也刻意写得高深莫测。当然,三者合并一身的作者也是有的。 (二)趣味的吸引力 据我自己的经验,文章为免枯燥而写得有趣味,有四度法门。但有些人天生下来就毫无趣味可言,是无可救药的。这种人可能胸有实学,但由于行文引不起读者的兴趣,就变得大材小用了。 要写出有趣味的文章,第一度法门,是不要心存「磨斧」意识——英语的所谓no axe to grind。所谓「磨斧」,就是对某些人或某些事心有不甘,于是有要报复或砍杀的心态。这种心态一存在,文章就变得过于「认真」了,以致趣味全失。我不是说我们不可以在文章里冷嘲热讽,或对某些谬误的观点一针见血地下笔。但有趣味的文章,挥刀也要潇洒利落,过瘾之至,保持苏学士的「胜固欣然败亦喜」的意向。要记着,文章是文章,用不着大动肝火的。文章若稍有戾气——稍有「磨斧」痕——趣味就谈不上了。令人看得不舒服的文章,写得再好也提不起读者兴趣。 第二个法门,是适当地运用「闲话」。有些作者(或有些教人写作的),认为与文章内容无多大关系的闲话是少说为妙。但文章内如果没有闲话,读来就往往显得枯燥了。是的,闲话可使读者松弛一下,而内容越严肃的文章,闲话就越有用场。 当然,闲话是不宜过多的——所谓「闲话休提,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高手说闲话,是用片段方式加插,将那些趋于沉闷或较为湛深的文字增加一点生气。可是,由于闲话的引用往往打断了主题,这些闲话最好能与正题有相关之意。我自己喜欢在文首、结论的开头,及文内不同重点的转折处,用少许闲话。而在说闲话之际,我喜欢用「第一人称」——用「我」——的代名词,将读者带到身边来。那些反对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观点写,是墨守成规之法,有点「食古不化」。要记着,有趣味的文章,其效果不仅要使读者对作品内容感兴趣,也要使他们对作者感兴趣。 有不少编辑,因为篇幅所限,千篇一律地要将闲话删除。这是很「失策」的。无关重要的论文,闲话当然越少越好(整篇删除更好),但有分量的文章,若不用闲话加以点缀,就可能使读者失却了兴趣。 第三个提起读者兴趣的方法,是多用例子。我本来想将运用例子这个重要的法门放在前面关于「清楚表达」的那一部分,但后来决定放在这「增加趣味」的问题上。例子可协助解释,但往往被人忽略了的是,例子可增加读者的兴趣。凡是实例都有趣味性。很多时,文章已经写得一清二楚了,不用再加解释,但有趣的例子还是可以接二连三地引用的:例子可使文章趣味盎然。 在《思考的方法》一文内,我对用例子的方法是详述过的。这里要补充的是,在多个例子的选择中,趣味较多的是首选。常有这样的情形:为了让读者增加兴趣,我会放弃一个较为重要(较有普遍性)的例子,而选取一个同类的、较为不重要(较为罕见)但却比较有趣的实例。 最后一个「趣味」的法门——这应该是最困难的了——就是文章要有幽默感。我说这是最困难的,是因为「幽默」这回事,与生俱来,要学也学不到。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以前毫不幽默,而现在很幽默」的人。另一方面,有些人天生下来就过瘾之至。我自己的儿子,一开始学讲话就学讲笑话,真是「深不可测」。 就近代经济学而言,最幽默的作者应该是史德拉(G.J.Stigler)了。他之所以能获诺贝尔奖,说笑话的本领不可忽略。史德拉的文章过瘾潇洒,因而声名大噪。在大学念书时,有不少同学问我,怎样才算是有足够的功力去考博士试呢?我的回答是:「假若你读史德拉的文章时会捧腹大笑,那么你的功力就足够了!」后来我这个「准则」成了名言。是的,史德拉这个人,不说笑话就活不了。在芝加哥大学时,有一次我因事跑去找院长(D.G.Johnson),见到当时在会客室轮候的有好几个人,史德拉是其中一个。他看见了我,欣然自得地说:「你排在我之后,不过,如果你要先于所有的人跟院长说话很容易,一毛钱就可以办到。」我伸手往口袋里掏出一毛钱,他就指着室外的公众电话:「你想立刻跟院长说话,只要到那里挂个电话给他就行!」 |